2018年

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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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理财到期收回及后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8-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57 证券简称:宁波中百 公告编号:临2018-032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理财到期收回及后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就近期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公告如下:

一、到期收回理财产品资金情况

二、后续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购买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

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红珊瑚1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代码Z60004)》。

具体内容如下:

该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

(1)投资范围

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和现金类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公司债(含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含开放式债基、LOF债基、普通封闭式债基)、债券逆回购、债券正回购、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

现金类资产剩余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国债和央行票据、期限在7天以内(含7天)的债券逆回购、三个月内到期的政府债券和央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存款和现金。

(2)投资组合比例

固定收益类资产占本集合计划总值的比例为0-100%。

现金类资产占本集合计划总值的比例为0-100%。

(二)购买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产品

公司于2018年5月23日与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财通证券资管月月福2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该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

(1) 投资范围

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含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含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型基金、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或可交换债券换股形成的股票及其派发的权证、因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产生的权证。本计划还可投资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基金管理公司的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基金资管公司的一对多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但上述计划的投资不得超过以上投资范围。

其中企业债、公司债(含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不含可交换债券)的债项或发行人主体或担保人主体信用等级不低于 AA;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债项或发行人主体或担保人主体信用等级不低于AA-;短期融资券债项信用等级不低于A-1或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不低于AA。

(2)投资比例

固定收益类资产:占计划资产总值的0-100%;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含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中小企业私募债、可交换债券(含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型基金、债券逆回购等;本集合计划投资于单只债券的比例(按券面计算)不高于计划资产净值的30%;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比例不超过本计划资产总值的40%;投资可交换债券和可转换债券合计比例不高于计划资产净值的40%。

现金类资产:占计划资产总值的0-100%;现金类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等各类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基金、期限为7天内(含7天)的债券逆回购、期限在1年内(含 1年)的国债、到期日在1年内(含1年)的央行票据、到期日在1年内(含1 年)的政府债券等高流动性短期金融产品等;

权益类资产:仅包括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或可交换债券换股形成的股票及其派发的权证、因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产生的权证,占资产净值的

0-30%,其中权证占资产总值的0-3%。

债券正回购:融入资金余额不超过计划资产净值的 40%,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购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概述

2018年6月04日,公司采用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责任有限公司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验证的电子合同签约方式,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订了《兴证资管鑫利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等,具体内容如下:

“鑫利5号”投资范围为: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含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经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批准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证券公司收益凭证、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型基金、债券正回购和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等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固定收益类品种。其中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中期票据等信用债的债项信用评级不低于AA,短期融资券债项评级不低于A-1;没有债项信用评级的,主体评级或担保人主体评级不低于AA。

该集合计划不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持有的可转债、可交换债不进行转股操作。该集合计划不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持有的可转债、可交换债不进行转股操作。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投资管理部将及时跟踪和分析委托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及安全状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投资理财业务进行核查。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益。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本金余额为21,760万元(含本次)。过去12个月内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38,810万元(含本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太平洋证券红珊瑚16号集合资产管理合同、计划说明书及风险揭示书。

3、财通证券月月福20号理财合同、理财说明书及风险揭示书。

4、兴证资管鑫利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计划说明书。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