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6月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对公司
2017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18-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对公司

2017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5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237号)后,公司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进行检查、准备,现对问询函中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最近三年,你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1.63亿元、-1.52亿元和-1.51亿元,请你公司结合行业环境、收入和成本构成、费用等因素,详细说明你公司近三年扣非后净利润为负的原因、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以及拟采取改善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回复:

(一)行业环境

公司在桥梁功能部件业务基础上,近年积极实施公共交通领域的产业扩展和升级发展战略,通过产品自主研发、技术引进和企业并购等方式,目前已基本形成以轨道交通和超级电容为主导、传统优势的桥梁功能部件产业等为支撑的发展新格局。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十三五”时期,我国交通运输发展正处于支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期、优化网络布局的关键期、提质增效升级的转型期,将进入现代化建设新阶段。到2020年,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15 万公里较2015年增加2.9万公里,高速铁路营业里程达到3万公里较2015年增加1.1万公里,复线率和电气化率分别达到60%和70%左右,公路通车里程达到500万公里较2015年增加42万公里,高速公路建成里程达到15万公里较2015年增加2.6万公里,公司桥梁功能部件产业将受益于国家对铁路、公路建设的持续投入,保持平稳发展态势。

截至2017年末,中国内地共计34个城市开通城市轨道交通并投入运营,开通城轨交通线路165条,运营线路长度达到5,033公里。

中国内地共56个城市开工建设城轨交通,共计在建城轨交通线路254条,在建线路长度达到6,246.3公里,在建城市数量、在建线路数量和在建线路长度均超过已投运规模。中国内地城轨交通建设项目已获批复的城市为62个(其中地方政府批复18个城市),规划线网长度7,321.1公里。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轨交通的市场需求将进一步上升,其余城市将陆续开始建设城轨交通。未来,我国城轨交通总体规模预计达到20,000公里以上。轨道交通作为公司产业转型的核心产业,将迎来重大发展机遇。

(二)公司近三年扣非后净利润为负的原因

近三年收入成本费用

单位:万元

近三年收入成本构成

单位:万元

(续)

由上可知,公司近三年营业收入、营业毛利特别是轨道交通产业呈逐年增加趋势;但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大于营业毛利。因产品结构变化,各产品销售费率存在较大差异,使得公司销售费用随着收入的增加,其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呈逐年下降趋势。

管理费用近三年稳中有增,主要系公司自2013年开始向轨道交通产业等新兴产业转型,轨道交通等新兴产业所需人力及研发投入较大,人力成本及研发等管理费用较大。

由于近年轨道交通投入大,公司融资规模较大,财务费用每年在1亿元左右。

综上所述,公司近三年扣非后净利润为负数主要系轨道交通等新兴产业资金、研发、人力等投入较大,使得财务费用、研发费用及人力成本等费用较高;同时,公司大力发展的轨道交通产业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业,相关资产陆续完工转固,使得折旧摊销等费用大幅度增加;轨道交通等新兴产业尚处于成长初期,产品销售规模同比大幅增长,在主营业务中的占比呈上升趋势,但尚未完全实现规模效益所致。

(三)持续经营能力的说明

国家大力发展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为桥梁功能部件和轨道交通产业发展提供了巨大的空间。《四川省轨道交通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5年)》明确提出:坚持自主创新和开放合作相结合,重点突破关键技术,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以市场培育产业,重点引导新制式轨道交通产业发展,力争引领新制式轨道交通的行业发展方向,形成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产业协同研发体系,把四川省建设成为“行业引领、国际一流”的轨道交通产业高地,到2020年实现全产业链产值2200亿元,其中:装备制造800亿元。在产业布局中,明确将公司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园列入“一校一总部两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四川省轨道交通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5年),铁路建设里程保持增长,其中四川铁路营业里程将达到6000公里以上,新增1400多公里;城市地铁建设高速增长,其中成都地铁运营里程将突破500公里,新增400余公里。

随着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由主城区向周边区域、由一线城市向二三线城市延伸,对中低运量的新型制式轨道交通系统需求日益增加;未来我国200多个城市具备建设中低运量轨道交通的条件,四川省部分城市已规划有轨电车线路,随着四川省及全国城市轨道交通的推进,公司轨道交通业务在未来几年将呈持续增长趋势,规模效益、市场竞争力及盈利能力将不断得到改善。

2018年3月15日,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与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公司单一大股东,借助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融资及产业发展平台优势,轨道交通产业所需资金将得到有效支撑,轨道交通市场将得到更好的突破;同时,随着公司自主研发产品道床及100%有轨电车市场销售的扩大,公司产品综合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综上所述,公司桥梁功能部件业务稳定发展,轨道交通产业将随着股东结构的变化,增强了资金及市场拓展能力,自主研发产品将扩大销售,公司销售规模预期将会快速增长,盈利能力将得到有效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四)拟采取改善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2018年公司将通过扩大市场销售,强化内部管理、深化产业调整、提升资产效益等几个方面开展工作,进一步改善经营业绩,推动公司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稳健向好。

1、集中优势资源,大力推进轨道交通产业发展。以车辆和轨道产品作为产业核心竞争能力,继续构建“投建运一体化”+“产品独立销售”的商业模式,聚焦“市场+产品”,成立专项工作组,抓好市场拓展和项目落地,获取持续订单。

2、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内部管理,坚决贯彻“狠抓管理、稳健经营;抢抓机遇、蓄势腾飞”的经营管理指导思想,着力创新经营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调整机构职能、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全方位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通过精心组织、工艺改进、严控成本等降本增效。

3、桥梁功能部件产业充分发挥自身市场及技术优势,认真落实行动计划,严控成本费用,强化过程监控,确保经营目标的完成;同时加大新产品研发,加大经营管理模式的转变,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

4、充分发挥与控股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协同效益,促进嵌入式道床及自研100%低地板车辆的市场拓展及商业化进程。

5、持续优化资源配置,最大限度提升资产效益。

二、报告期内,你公司产品超级电容系统实现营业收入1.17亿元,同比增长62%,毛利率为42.46%,同比上升6.56个百分点,请你公司结合行业情况、业务开展情况、成本构成等情况,说明产品营业收入增长和毛利率上升的合理性。

回复:

(一)行业情况

超级电容系统主要应用于轨道交通车辆、新能源汽车、电机车等领域。

1、轨道交通车辆

我国交通运输发展处于支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期、优化网络布局的关键期、提质增效升级的转型期。《“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指出,到2020年,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达到6000公里比2015年3300公里增长近一倍,城市轨道交通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大力实施交通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获得国家批复的全国各地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累计里程超过一万公里,轨道交通行业市场发展空间巨大。

2、新能源汽车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新能源汽车发展势头持续强劲,2017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达到79.4万辆和77.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3.8%和53.3%,新能源汽车市场占比较上年提高了0.9个百分点,市场份额增至2.7%。

3、电机车及其他

超级电容器以其高比功率、长寿命和快速充电等特性,作为一种大功率脉冲电源或者储能装置,被广泛应用于各种工业设备领域。国家对矿用电机车寻找替代铅酸电池的工作一直在进行中,又严格控制锂电池下井,2010年国家对矿车用超级电容电机车也实施安标管理,超级电容成为替代铅酸电池的唯一选择,推广前景巨大。

(二)业务开展情况

通过多年的市场推广,奥威科技超级电容产品性能、质量已得到国内外广大客户的青睐和认同。

1、轨道交通

在现代有轨电车市场上,公司超级电容系统先行先试,与中国中车旗下的主要的整车企业进行深度合作,已经走在市场的前列。如武汉的光谷线、成都蓉2号线等已经先后选用公司超级电容器系统,为公司超级电容系统用于现代城市轨道交通,奠定了基础。

2、新能源汽车。近年来公司加大了海外市场的开发力度,公司车用超级电容系统直接出口白俄罗斯,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同时,通过与金龙等整车企业合作,公司车用超级电容系统产品已随着整车销售到了以色列、塞尔维亚等国。

3、电机车市场。公司的超级电容器系统能适应恶劣的施工环境,产品性能在隧道用电机车等应用领域深受中铁等用户肯定。由奥威科技参与起草的煤矿行业标准《矿用一般型超级电容电机车》已经于2014年11月1日通过了标委会审查,上报国家主管部门批准。2016年以来,公司加大了电机车市场的开发力度,市场份额逐步提升,公司在电机车市场销售取得较大突破。

(三)成本构成情况

从上表可知,各成本构成与上年基本持平。

(四)收入增长及毛利率上升的合理性

1、超级电容系统2017年实现收入1.17亿元,同比增长62%,主要系超级电容在现代有轨电车试用成功,并在2016年成为中车的合格供应商,轨道交通市场销售订单增加;超级电容在隧道用电机车等应用领域市场推广取得重大突破所致。

2、超级电容系统2017年毛利率为42.46%,同比上升6.56个百分点,主要系2016年为推广超级电容在有轨电车全脱线运行方面的应用,以较低的价格获取武汉光谷线的销售订单,从而拉低了2016年公司产品销售毛利;扣除该影响后,2016年与2017年毛利率基本持平。

三、报告期内,你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8.14亿元,占年度营业收入的49.04%,请你公司结合行业情况、销售情况、订单完成情况等因素,说明你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比的合理性,结合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说明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

(一)由于不存在与公司业务完全接近的上市公司,因此只能选择与公司部分业务类似的上市公司进行比较,其中公司的桥梁功能部件与时代新材高分子减振降噪弹性元件的部分业务类似、轨道交通业务与中国中车类似,但公司与上述公司在业务类型、业务范围、业务规模和资产规模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不完全可比。各公司的简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时代新材、中国中车相关数据取自其定期报告公告相关信息(下同)。

(二)公司各季度营业收入占比与同类上市公司比较

单位:万元

因产品构成占比存在较大差异,公司轨道交通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49.09%,因此公司各季度收入变动趋势与中国中车基本一致;但由于公司轨道交通产业尚处于发展初期,其交货进度不完全均衡,执行线路较为集中,使得公司四季度占比相对较大。

(三)四季度主要产品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81,415.40万元占全年收入比重49.04%,主要系轨道交通业务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4,242.68万元,占轨道交通业务全年收入的66.56%,占全年收入的32.67%所致。

轨道交通业务四季度销售收入占比较高主要系根据客户线路施工进度及车辆提货需求,成都地铁三号线、成都地铁四号线以及蓉2号线有轨电车对应订单在四季度集中交付、验收,确认收入所致。

(四)收入确认政策

本公司主营业务是生产、销售桥梁功能部件、轨道交通产品、超级电容器和特种汽车等产品。公司产品主要在国内销售,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条的规定,销售收入分别按以下标准确认:①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公司具体收入政策如下:

(1)根据计量单确认收入

合同约定或实际业务中须计量的,根据计量单确认收入。

计量是指公司将产品发到客户后,客户根据实际工程项目领用数量,一般每月与公司办理计量,计量产品系客户已领用产品,计量完成后,完成产品交付,产品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完成向客户转移,符合准则条件①;计量完成后产品已由客户领用,公司不再控制,也不再管理,符合准则条件②;合同有约定单价或总金额和数量可折算单价,因此根据计量单数量能准确计算收入金额,部分计量单已注明数量、金额,符合准则条件③;公司签订合同前,公司均按内部信用评价机制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价,发货前进一步了解客户经营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变化,如存在影响货款回收重大不利因素,公司不会发货,因此,发货后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符合准则条件④;已发货产品成本均能可靠计量,符合准则条件⑤。

公司按计量单确认收入的主要产品包括:需计量的桥梁支座、预应力锚具、需计量但不需安装的声屏障、桥梁伸缩装置。

(2)根据安装验收单或安装计量单确认收入

合同约定需安装的,根据安装验收单或安装计量单确认收入。

合同约定需安装的,客户安装计量并确认后,公司履行完相关义务,产品风险和报酬转移,符合准则条件①;安装计量后,产品移交客户,公司不再控制,也不再管理,符合准则条件②;其他三项条件同“(1)根据计量单确认收入”。

公司按安装验收单或安装计量单确认收入的主要产品包括:声屏障、桥梁伸缩装置等。

(3)根据签收回单确认收入

合同约定货物签收、货物所有权转移、且公司无后续安装义务的销售模式下,公司以签收回单确认收入。

客户签收即表明公司产品交付完成,与产品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客户,符合准则条件①;产品交付后,公司对产品不再控制,也不再管理,符合准则条件②;合同有约定单价或总金额和数量可折算单价,因此根据签收回单数量能准确计算收入金额,部分签收回单已注明数量、金额,符合准则条件③;其他两项条件同“(1)根据计量单确认收入”。

公司按签收回单确认收入的主要产品包括:合同约定或实际业务过程中,不需计量的桥梁支座、预应力锚具、不需计量或安装的声屏障、桥梁伸缩装置、特种汽车、超级电容器、轨道交通产品等。

综上,公司产品销售季度分布与客户需求进度相关,公司结合自身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制定了收入确认政策,并严格执行,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公司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是符合公司业务实际情况的。

四、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1,245.64万元,其中,因政府收储土地事宜产生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74亿元(未考虑所得税和少数股东权益影响,下同),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1,223.63万元。

(1)请你公司披露相关协议的签署日期、生效条件、付款条件、约定付款日期,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注销日期,固定资产移交情况,公司在报告期内实际收到的款项,期后收款情况。

(2)请你公司结合(1)中所述事项和企业会计准则,详细说明公司在报告期内确认相关处置损益的充分性,是否存在提前确认处置损益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

(3)请你公司说明主要政府补助的发放主体、获得批复的时间、预计收到与实际收到的时间、发放原因、计入当期损益的合规性、对于单笔大额政府补助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一)协议及执行情况

收储协议主要内容以及事项开展情况如下表:

(二)报告期内确认相关处置损益的充分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相关规定,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a)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b)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c)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d)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e)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收储资产移交给新津县土地储备中心,并且自移交之日起,新津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即对接收资产享有全部权利,公司对移交给新津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的资产等不再享有任何权利;已将5宗土地使用权注销,1宗土地使用权因分宗在2018年1月注销;已将所有房产证进行限权,待房产拆除后进行注销;公司于报告期内收到7000万元收储价款,2018年1季度收到9830万元收储价格;其余价款待该地块上市成交后一个月内或协议生效之日起八个月内支付。

综上所述,相关资产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新津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公司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上述收储资产实施有效控制;同时本次交易相关的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且预计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已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因此,公司在2017年度确认的土地收储资产处置收益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提前确认处置损益的情形。

(三)政府补助

1、主要政府补助收到的时间、发放主体、发放原因、计入当期损益的合规性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政府补助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所获取的政府补助主要包括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因符合地方政府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获取的政府补助主要用于超级电容、新能源汽车等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公司创新产品示范应用项目以及扶持公司的经营发展。

对于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根据补助内容,划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经自查,公司对于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四)对于单笔大额政府补助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子公司单笔大额政府补助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1、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2、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金额2,326,124,939.58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8,702,252.52元。

经自查,上述单笔大额政府补助未达到信息披露标准。

五、报告期内,你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为6,792.62万元,同比增长274.57%,资本化比例65.13%,同比上升34.87个百分点。请你公司详细说明本期新确认的研发项目资本化时点与以往研发项目资本化时点、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项目资本化时点是否存在显著差异,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回复:

(一)本期研发资本化构成

单位:万元

从上表可知,本期研发资本化6,792.62万元主要为100%低地板城市有轨电车整车研发的持续投入。

(二)研发项目资本化时点

上述项目形成的技术成果均是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具有很大的市场需求;公司有足够的人力、财务资源对项目进行支撑;公司通过技术调研及专家论证,相关技术开发成功具有很大的可靠性;根据公司的可研及立项报告,上述项目研发成功,能为公司未来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相关成本金额能可靠的计量。

综上,公司本期新确认的研发项目资本化时点与以往研发项目资本化时点判断依据是一致的。

(三)同行业上市公司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本公司与同类上市公司研发资本化时点的判断依据是一致的。

(四)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本公司的研究开发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列报。

综上所述,针对上述研发资本化项目,公司具有完成该项目成果的人员、技术及资源等实力,预计完成研发产品后自行生产并上市销售。根据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上述项目资本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六、报告期内,你公司存货余额为6.71亿元,同比增长38.41%,其中,原材料余额为2.74亿元,同比增长144.68%,请你公司结合销售情况、订单数量、生产情况、原材料价格等因素,详细说明大额购入原材料的原因和合理性,对原材料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充分。

回复:

(一)大额购入原材料的原因和合理性

1、近两年原材料构成

单位:万元

从上表可知,公司原材料增加主要系轨道交通业务原材料增加,因此主要对轨道交通业务原材料增加的原因和合理性进行分析。

2、轨道交通业务的生产组织模式为“以销定产”,即根据客户的订货合同来安排、组织生产。截至2017年年末轨道交通业务储备订单为7.38亿元,预计2018年1季度交货2.6亿元,公司根据交货计划,结合库存情况对主要材料进行备货,从而确保正常交货。

3、轨道交通业务产品的价值较高,且客户需求不同,产品技术参数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公司一般在订单及供货时间基本确定后进行采购,从而避免存货积压。截至2017年年末轨道交通业务原材料储备2.46亿元,主要系履行销售订单所致,2018年1季度已生产领用1.9亿元。

综上,公司原材料增加主要系轨道交通业务订单增加,材料储备相应增加,符合公司的实际业务情况。

(二)原材料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1、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按可变现净值计量,同时按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原材料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

①公司原材料主要用于生产经营,对正常生产经营用的原材料,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到完工时估计将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A、产成品估计售价:为执行销售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且销售合同订购数量大于或等于持有存货数量的,以合同价格作为售价;无销售合同约定的存货,以同类产品的一般销售价格作为售价。

B、完工时估计将发生的成本:根据技术及工艺标准测算相应完工产品成本,减去已发生产品成本确定;

C、估计的销售费用:根据同类产品历史变动销售费用及合同预计销售费率确定。

D、相关税费:根据公司税金及附加平均占收入比率水平确定;

E、不同原材料用于同一种产品的,其可变现净值在不同原材料之间进行分配的方法:按技术标准,各类原材料占产品材料成本比重分配。

②对于部分不能用于生产经营的原材料,以原材料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3、截至2017年年末公司对原材料进行减值测试后计提减值准备125.68万元。

4、截至2017年年末公司原材料主要为轨道交通业务所需原材料,系公司为确保正常生产供货所进行的必要储备,2018年1季度已领用1.9亿元;2018年1季度已实现销售的原材料,按照产品售价扣除产品成本、合理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后仍为正。

综上所述,截至2017年年末公司原材料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是充分的,符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

七、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60亿元,同比增长9.26%,销售费用为9,746.07万元,同比减少3.75%,请你公司说明销售费用减少的原因和合理性。

回复:

2017年、2016年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产品销售费用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分析

从上表可知,桥梁功能部件及其他销售费率两年基本持平;搅拌设备及路面施工等工程机械销售费率较高达到13.54%,但公司因内部产业调整已于2016年6月予以剥离;轨道交通业务因销售占比的大幅度上升,销售费用同比略有下降;超级电容系统因市场拓展,销售收入同比增加,销售费率同比也略有增长。

综上,2017年营业收入16.60亿元,同比增长9.26%,销售费用为9,746.07万元,同比减少3.75%,主要系公司因内部产业调整,剥离了销售费率较高的工程机械类产品;因产业转型初见成效,销售费率较低的轨道交通业务及超级电容系统销售收入同比大幅度增加所致。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5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6月4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志明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中低速磁浮综合试验线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18年6月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中低速磁浮综合试验线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1)。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中低速磁浮综合试验线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中低速磁浮综合试验线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6.8亿元建设一条4.5公里长内嵌式中低速磁浮综合试验线(以下简称“试验线”)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1、国家大力支持轨道交通产业发展,把磁浮交通作为发展重点。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建设“交通强国”;国家将轨道交通产业作为大力支持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国制造2025》明确将轨道交通产业作为突破发展的十大重点领域之一;国家发改委《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将“时速160公里中速磁悬浮列车”和“新一代时速600公里高速磁悬浮列车”列为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

2、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市场需求巨大,但当前发展面临“建不起、用不起、养不起”的重大瓶颈。

(1)我国经济社会已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时期,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持续不断加快,城市交通拥堵和空气污染问题日趋严重,人民群众对安全、快捷、准时、方便、舒适、环保的出行需求与日俱增。城市轨道交通是解决上述问题、提高人民群众出行质量的最佳解决方案,市场需求非常巨大。

(2)由于现有城市轨道交通解决方案的建设和运营维保成本较高,而我国大多数城市的财力有限且债务率较高,为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并叫停了部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 “建不起、用不起、养不起”已成为当前制约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最大瓶颈,市场迫切需要在确保安全可靠性前提下的高性能、低成本解决方案。

3、四川省和成都市具有强烈的轨道交通产业发展诉求,产业基础良好,但缺乏支撑产业领先发展的抓手。

(1)轨道交通产业是四川省着力培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成都市大力支持的五大优势产业之一。省、市轨道交通产业发展规划均将新制式作为产业发展重点。四川省确定了“把我省建设成为‘行业引领、国际一流’的轨道交通产业高地”的产业发展目标;成都市正在加快建设在全球产业链中具有国际地位的轨道交通产业生态圈,确定了“引领世界轨道交通先进技术发展方向,建成世界轨道交通之都”的产业发展目标。

(2)四川省和成都市拥有完整的轨道交通产业链,产业基础良好,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但是,由于缺乏“市场面广、性价比高、具有国际竞争力、并且能够自主化”的轨道交通产品和系统作为重要抓手,产业规模和竞争能力落后于先进省、市,难以支撑产业领先发展目标的实现。

4、内嵌式中低速磁浮是突破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瓶颈,支撑省、市产业领先发展目标的最佳选择。

(1)中低速磁浮与其它同等运能的城市轨道交通制式相比,在技术先进性、安全性、经济性、舒适性、适应性、节能环保等方面都具有明显优势。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与成熟,其优越性已得到行业和市场的广泛认同,被公认是城市轨道交通未来发展的主流方向,我国已有多个城市已建和正在规划建设中低速磁浮。

(2)我国中低速磁浮技术的研究起步相对较晚,在技术先进性、成熟可靠度、建设和运营维保成本、适用范围等方面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只能应用于轻轨和市域快轨领域,仅覆盖约30%的市场范围,并且由于建设和运营维保成本较高,与现有城市轨道交通解决方案相比没有竞争优势,因此还不具备大面积推广使用的充足条件。

(3)公司针对我国中低速磁浮的发展现状,通过两年左右的分析、论证和谈判,于2018年3月15日,与世界磁浮交通系统的领军企业——德国马克斯?博格集团正式签订技术许可协议,全面引进并掌握世界超一流的内嵌式中低速磁浮包括车辆、轨道梁、道岔、信号、控制和系统集成等在内的全套核心技术。

(4)内嵌式中低速磁浮汇聚了世界顶级磁浮专家,以全系统设计理念,通过革命性的结构创新,历经10年的研发、试验、验证和优化打造而成。该系统安全可靠成熟,在运输能力、运行速度、综合能效、爬坡能力、转弯半径、加速能力、断面尺寸、磁辐射和噪声控制等方面均取得重大突破,全面超越世界范围内现有的中低速磁浮,达到全球领先的技术性能,打破了制约中低速磁浮发展的瓶颈,可广泛应用于地铁、轻轨、市域快轨、短途城际与旅游交通等90%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市场范围,并在上述市场范围与现有城市轨道交通解决方案相比,建设成本降低30%以上,运营维保成本降低30%以上,具有绝对领先的竞争优势,可全面取代传统的城市轨道交通制式,实现对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革命。

5、公司在轨道交通产业上的投入已形成较强的核心竞争能力并取得较好的成效,通过与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四川发展”)强强联合,为进一步发展内嵌式中低速磁浮奠定了良好的产业基础。内嵌式中低速磁浮的产业落地和持续发展需要建设试验线来支撑和保障。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低速磁浮综合试验线项目。

2、建设单位: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选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天府新区南区产业园兴物四路。

4、线路走向:线路起于公司轨道交通装备生产基地厂区东侧,止于兴物四路与第二绕城高速交叉口南侧,主要沿兴物四路由南向北走行。线路全长4,500m,均为高架线,设车站1处。

5、项目建设内容:建设一条内嵌式中低速磁浮综合试验线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试验线全长4,500km,红线宽度45m,设计最高时速200 km/h,最小转弯半径60m,最大侧倾角8°,最大坡度100%。,包括墩柱、轨道梁、梁内设备、供电设备、通信信号系统、站台配置等。

6、项目目标:满足设计速度200km/h的内嵌式中低速磁浮列车直线行驶、加减速、最大坡度、最大侧倾角、最小转弯半径、最高速度与信号系统、供电系统和自动驾驶系统等全功能试验和验证。

7、工程进度:试验线计划于2018年6月开始施工准备,2018年8月桥梁工程动工建设, 2019年6月完成第一期3.5km建设并投入使用,达到160km/h运行速度;2020年8月全线建成,总工期为26个月。

8、投资估算及技术经济指标: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6.8亿元,技术经济指标为1.51亿元/正线公里。

9、资金来源:本项目投资所需资金全部为自筹。

(三)功能定位

本项目建成后,将是国内线路最长、速度最快、功能最全的磁浮试验线,具备以下两大功能:

1、调试、试验和研发功能

(1)完成内嵌式中低速磁浮全系统和全功能动态调试(静态调试部分在厂房内完成),为车辆在不同载荷下的起动加速度和制动减速度、100%。爬坡能力、60m曲线通过能力、1,000m竖向曲线通过能力、8°最大侧倾角、0~200km/h动态性能及车辆相关参数检测与试验、道岔与过岔能力试验、不同跨度桥梁结构验证等提供条件。

(2)为内嵌式中低速磁浮的持续优化提升和系列化产品开发提供条件。

2、展示、推广和体验功能

(1)全面展示内嵌式中低速磁浮的全系统功能、安全可靠性、技术先进性、经济适用性等优势,充分证明其是可以正式投入商业化运营并且“建得起、用得起、养得起”的低成本、高效率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促进国内外市场的推广应用。

(2)让客户全方位体验内嵌式中低速磁浮的安全、快捷、准时、方便、舒适和环保等优点。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一)内嵌式中低速磁浮发展前景分析

1、城市轨道交通市场需求巨大。

城市轨道交通是解决我国城市交通拥堵和空气污染问题、满足人民群众高质量出行需求的最佳解决方案。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轨道交通的市场需求巨大。据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统计:截至2017年末,我国内地(不含港澳台地区)共34个城市建成投运城市轨道交通线路165条、5,033km,其中:地铁3,884km,占比77.2%;其他制式1,149km,占比22.8%。2017年新增运营线路32条,同比增长24.1%;新增运营线路长度880km,同比增长21.2%。2016年当年线路增长首次超过500km,达到535km,仅一年后年线路增长突破800km,又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增长速度前所未有。2017年我国内地城市轨道交通完成建设投资4762亿元,共有56个城市在建线路254条计6,246km,在建项目可研批复投资额累计38,756亿元。截至2017年末,共有62个城市的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获批(含地方政府批复的18个城市),规划线路总长7,321km。

2017年的统计表明,我国内地城市轨道交通进入快速发展新时期,运营规模、客运量、在建线路长度、规划线路长度均创历史新高,可研批复投资额、投资完成额均为历年之最。城市轨道交通发展日渐网络化、差异化,制式结构多元化,网络化运营逐步实现。

预计未来10年,我国城市轨道交通新建里程将超过10,000km,总投资超过5万亿元,年均新建里程1,000km以上,年均投资5,000亿元以上。

2、内嵌式中低速磁浮竞争优势明显,发展前景广阔。

内嵌式中低速磁浮安全可靠成熟,技术性能领先,可覆盖90%以上的市场范围,并在其覆盖的市场范围与现有的城市轨道交通解决方案相比,建设成本降低30%以上,运营维保成本降低30%以上,竞争优势非常明显,是满足市场需求的最佳选择,可全面取代现有的城市轨道交通解决方案,获取巨大的市场份额。

在四川发展的强力支撑下,凭借内嵌式中低速磁浮的竞争优势,通过经营理念与商业模式的创新,能够为城市量身定制解决方案,还有可能为城市创造收益,真正实现“建得起、用得起、养得起”。

因此,内嵌式中低速磁浮的发展前景非常广阔,不仅能够创造巨大的经济效益,并且能够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有力支撑四川省和成都市轨道交通产业发展目标的实现。

(二)试验线建设的必要性

1、是掌握全套核心技术,实现产业落地的需要。

本次试验线建设是实现产业落地和掌握全套核心技术的必备条件。内嵌式中低速磁浮包括车辆、轨道梁、墩柱、道岔、信号、控制等在内的全套核心技术的消化、吸收,需要通过以试验线为载体来完成,从而实现产业落地,带动全产业链的发展。

2、是满足全系统、全功能试验验证和车辆量产调试的需要。

内嵌式中低速磁浮的全系统和全功能需要通过试验线进行动态调试,以验证其安全可靠性、运行平稳性、最高运行速度、加减速度、爬坡能力、曲线通过能力、过道岔能力、不同跨度桥梁结构等指标和性能。内嵌式中低速磁浮车辆批量生产后,也必须通过试验线的动态调试合格,才能出厂投入商业化运营。

3、是系统持续优化提升、系列化产品开发和形成自主化能力的需要。

公司将以试验线为重要基础,构建内嵌式中低速磁浮的系统性研究试验平台,在此平台上制定标准体系,对系统进行持续的优化提升,开发不同速度等级和运量的系列化产品,并形成完全自主化的能力。

4、是抢占中低速磁浮技术制高点的需要。

试验线建成后,将是国内线路最长、速度最快、功能最全的磁浮试验线,对提高公司中低速磁浮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有助于公司掌握中低速磁浮的行业话语权,抢占中低速磁浮的技术制高点。

5、是全面展示竞争优势,促进市场推广应用的需要。

试验线可作为一套完整的运营示范体系,向客户和合作伙伴全面展示内嵌式中低速磁浮的全系统功能、安全可靠性、技术先进性、经济适用性等竞争优势和商业化运营能力,促进其在国内外市场的推广应用。

四、项目建设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存在的风险

本项目固定资产投入大、技术难度高、工期要求紧;并且,项目的技术提供方为外方且系统专业覆盖面广、间接口问题多,在项目配合实施过程中存在大量的不确定性因素。对此,公司将针对本项目可能引起重大风险的因素源,采取专项风险研究,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并借鉴国际先进的项目管理经验,推行项目风险管理,尽可能降低风险的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加快掌握内嵌式中低速磁浮全套核心技术,完成产业落地。有利于充分有效整合公司和四川发展的优势,“立稳成都、遍及四川、辐射全国、走向世界”,拓展广阔的国内外城市轨道交通市场,获取良好的经济效益,将公司发展成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服务商,全面实现规范化、现代化、国际化的百亿级企业的战略目标。

本项目的建设资金需求较大,公司将合理安排融资计划,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分批投入所需资金,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