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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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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18-041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6月5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雅典学院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6月1日通过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萧华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为适应目前市场发展变化及配合公司经销商渠道下沉的营销策略,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营销渠道升级及品牌建设项目”中客户体验中心建设的部分实施地点,由原计划的10个重点城市变更为15个,体验中心建设总数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6日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6月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决定制定本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6日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明确职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决定制定本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6日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子公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决定制定本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6日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18-042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6月5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雅典学院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6月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亚超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效实施,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6日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18-043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娜丽莎”或“公司”)于2018年6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0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已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943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1.2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376.4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970.36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12,406.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12月13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2月1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7-102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上述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投资下述项目:

二、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本次变更实施地点的募投项目为“营销渠道升级及品牌建设项目”。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总投资10,342.60万元,其中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0,342.60万元,建设期2年。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在全国10个覆盖范围广泛的重点城市选择优质店位自建16个直接面对客户的体验中心,以增强公司对核心终端渠道的掌控,提高客户对公司品牌及产品的认知与体验。此外,本项目拟对电子商务和品牌建设进行投入,拓展公司的营销渠道,提高公司品牌在国内外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进一步提升。

为适应目前市场发展变化及配合公司经销商渠道下沉的营销策略,公司拟变更“营销渠道升级及品牌建设项目”中客户体验中心建设的实施地点,由原计划的10个重点城市变更为15个城市,体验中心建设总数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1. 实施地点变更前情况:

2. 实施地点变更后情况:

除上述变更外,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总投资金额等均保持不变。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6月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

建筑陶瓷产品的市场竞争集中体现为渠道与品牌的竞争。区域终端体验店的建设,可大幅度提升品牌在终端的影响力,对于公司拓展二三线城市及县级市场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经公司认真研究论证,公司“营销渠道升级及品牌建设项目”中的客户体验中心建设先前确定的部分实施地点已不能适应目前市场环境的变化,适当调整项目部分实施地点更有利于项目的推进。因此,公司根据目前市场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在不改变项目使用方向和用途的前提下,对项目的具体实施地点做出部分适当调整,以提高对市场的反应速度,更合理、灵活的推进公司营销渠道升级,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而充分实现营销渠道升级项目的预期效益,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三)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是根据目前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进行的必要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项目运作需要,有助于提高项目运行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果。本次变更仅为客户体验中心实施地点的调整,体验中心的建设数量不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总投资金额等均保持不变,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是根据目前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做出的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投资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效实施,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投资方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此外,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因此,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五、 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