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7日

查看其他日期

关于鹏华兴实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
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2018-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兴实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兴实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则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的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1、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的;

2、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本基金最近一个开放期自2018年5月11日(含当日)至2018年6月7日(含当日)。若截止该开放期结束日(即2018年6月7日)日终,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的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一般情况下,本基金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的期间。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5月10日发布的《鹏华兴实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本基金最近一个开放期为2018年5月11日(含当日)至2018年6月7日(含当日),因此,若《基金合同》发生终止情形,开放期结束后本基金将不再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

2、若《基金合同》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清算期间,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

客服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

4、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7日

鹏华创新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06月0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 (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0万份以上。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万份到50万份。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基金份额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和网站(www.ph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基金管理人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6月07日

鹏华兴康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和变更登记的

提示性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4月9日在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发布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兴康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于2018年5月11日发布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兴康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决定对鹏华兴康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和变更登记,转型为鹏华兴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鹏华兴盛康合基金”)。原鹏华兴康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生效后的鹏华兴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A类份额,转型后本基金增设C类份额,由“6个月定期开放基金”变更为“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折算和变更登记由基金管理人办理,本基金实施折算和变更登记事项如下:

一、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和变更登记

1、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本基金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18年6月11日。

2、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3、基金份额净值折算

在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基准日日终,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折算为 1.0000 元(其基金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加或减少)。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本基金的折算比例=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基准日折算前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0

本基金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本基金的份额数×本基金的折算比例

基金份额折算比例保留至小数点后第 8 位,小数点第 8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本基金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基准日折算前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及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除保留位数因素影响外,基金份额的折算对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4、基金份额变更登记

基金管理人将于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基准日后下一个工作日完成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者持有的鹏华兴康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变更登记为鹏华兴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其因本次转型而持有的鹏华兴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从其持有鹏华兴康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日起连续计算。

基金变更登记成功后鹏华兴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登记机构仍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关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

根据《关于鹏华兴康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兴康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鹏华兴康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兴康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分别修订为《鹏华兴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兴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编制《鹏华兴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鹏华兴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兴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鹏华兴康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完成当日,即2018年6月12日生效。

三、鹏华兴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赎回

基金管理人自《鹏华兴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鹏华兴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约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鹏华兴康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最新的《鹏华兴康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兴康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关于鹏华兴康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兴康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的相关规定,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转型安排,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