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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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18-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9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5月3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32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中问题的回复公告如下:

1、报告期内,你公司境外销售收入5559万元,客户所在国家为赤道几内亚、越南、印度尼西亚等。请说明销售收入涉及项目的具体情况,如存在尚未结算或者尚未完工项目,请说明项目履行情况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

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涉及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标*的项目的合同金额包含甲供材

(1)援越南越中友谊宫项目装饰装修工程、香港湾仔安盛大厦10楼1001室装饰工程、香港湾仔安盛大厦10楼1001-1002消防工程、古巴哈瓦那中餐厅改造项目支援建设工程4个境外项目在报告期内已完工;(2)赤几体育学院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位于赤道几内亚共和国欧亚拉,合同金额人民币4,366万元,工期一年,目前工程尚未完工;(3)印度尼西亚莲兰公寓装饰装修工程,位于印度尼西亚棉兰市,合同金额249,626,942,000印尼盾(约合人民币14,017.80万元),工期9个月,目前工程尚未完工。

2、请逐项、详细说明报告期内未完工项目的进展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金额、工期、完工百分比、本期及累计确认收入、回款情况、应收账款余额。项目进展与合同约定出现重大变化或者重大差异的,请说明原因。

如存在项目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的重大项目,请补充披露相关情况。

回复: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未完工项目金额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的重大项目。

公司报告期内共有未完工项目302个,未完工项目本期确认收入195,410.31万元,本期确认收入1,000万以上项目共62个,金额为156,347.86万元(占本期未完工项目确认收入比为80.01%),其中前十名未完工项目本期确认收入金额为59,366.32万元(占本期未完工项目确认收入比为30.38%),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3、请逐项、详细说明报告期内已完工未结算项目的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已办理结算的金额、已完工未结算的余额,并说明是否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情况、交易对手方的履约能力是否存在重大变化,以及相关项目结算是否存在重大风险、长期未结算的原因及预计损失。

如存在项目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的重大项目,请补充披露相关情况。

回复:

公司于项目完工后,将存货余额结转至应收账款,因此公司不存在项目已完工但未审计结算的存货余额。“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系指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未完工项目未经甲方(业主)确认的工程量。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已完工未结算项目金额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的重大项目。

公司报告期内已完工未结算项目302个,已办理结算的金额259,523.01万元,已完工未结算的资产余额为18,404.87万元,已完工未结算资产余额超过100万的项目42个,金额为11,218.42万元(占已完工未结算的余额比为60.95%),其中前十名已完工未结算余额为5,707.26万元(占已完工未结算的余额比为31.01%),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4、你公司建造合同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合同完工进度按完工百分比根据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请说明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计算方法,确认合同完工进度的依据。

回复:

预计总工程量为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将整个合同工程量涉及的全部施工步骤及施工程序分项细化至其所需的全部原材料、人工费、管理费用、措施费等。

累计已完成工程量系已完成的工程量对应的总金额,由于装饰工程是由多项可以具体测定工作量的分项工程组成,比如墙面刷漆按面积计算,铺设地板按面积计算,安装开关按个计算,公司根据分项工程完成的工作量和约定的单价换算成金额,各分项工程金额累计数即为已完成工程量。项目部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期编制工程进度表、工程量计量表(或清单),经技术结算部审核后,并于期末或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审核周期末将经技术结算部审核通过的工程进度表、工程款申请表、工程量计量表(或清单)等材料报送甲方或监理方,甲方或监理方对工程进度及工程量进行确认。财务部将经甲方或监理方确认的已完成工程量作为计算完工进度的依据。

完工进度的确认:累计已完成工程量/合同预计总工程量。

5、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33.40亿元,请说明:

(1)销售已确认收入金额和回款情况是否存在较大差异,结合收入确认、回款政策等详细分析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2)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说明并披露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包括单位名称、与你公司关系、金额、年限、占应收账款比例。

回复:

(1)报告期末,公司销售已确认收入金额和回款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公司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装饰工程施工,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与工程款结算方式密切相关,符合建筑装饰行业特点。公司工程施工合同的收入确认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按照经确认的已完工工程量计算完工进度,再根据完工进度及合同总收入计算应确认的应收账款。工程结算价款包括工程进度款、竣工决算款及工程质保金。公司工程款的结算流程及对应的权利义务与同行业公司基本相同,如下表所示:

首先,如上表甲方一般按已确认工程量的一定比例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已确认的工程量对应的价款未能及时全额收到而形成应收账款。其次,除上述延迟支付进度款因素导致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外,甲方履行内部审批、办理付款手续等事项,亦会导致历次工程量确认时间与实际收到工程款时间存在差异。再次,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对公司所处行业产生了一定影响,部分甲方延迟了建筑装饰工程款的支付进度。上述因素系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重要原因。与同行业对比情况如下:

注:以上数据来源巨潮网

从上表可知,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较同行业平均应收账款周转率略高,应收账款余额合理。

(2)报告期末,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披露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6、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1.16亿元,请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说明并披露其他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包括单位名称、与你公司关系、金额、年限、占其他应收账款比例。

回复:

报告期末,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披露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7、报告期末,你公司预付账款余额5598万元,请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列示金额(按预付方归集)位列前五名的预付款项金额及其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你公司与预付单位关系、预付时间、未结算原因等。

回复:

报告期末,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披露预付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8、报告期内,你公司向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全容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奇信建筑智能化工程公司累计提供非经营性资金5.21亿元,请自查并说明是否属于向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其他股东是否提供了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另外,请说明提供资金的用途、资金回收是否存在风险。

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向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全容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奇信建筑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累计提供非经营性资金5.21亿元,形成原因为满足部分银行贷款受托支付等融资需要,不属于向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资金回收不存在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