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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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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18-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18-034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1日发出,于2018年6月5日完成投票表决,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职工代表34名,实际参加表决34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和《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投票表决,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选举孙晶女士、王立洲先生、屈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相同。上述3名职工代表监事将与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4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三十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3名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七日

附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孙晶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孙晶女士1992年7月至1996年12月历任北京贵宾楼饭店人事部秘书、主管,1996年12月至1997年6月任北京笔电新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1997年6月至2002年2月任佛山证券公关部副经理,2002年2月至2018年4月历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总裁办公室副主任、北京办事处主任、销售交易部之机构客户部总监。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党委办公室扶贫工作负责人。

2、王立洲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王立洲先生1989年7月至1993年3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霍邱县支行清算中心负责人,1993年3月至1999年12月任海南赛格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海口证券营业部经理,1999年12月至2001年7月任深圳市中天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金融证券部经理,2001年7月至2002年8月任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部营销培训专员,2002年8月至2003年4月任国信证券上海北京东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2003年5月至2012年2月任公司经纪业务部执行董事、董事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融资融券部负责人。

3、屈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屈婳女士于2007年9月起历任公司法律合规部合规经理、固收与投资组负责人,2011年7月至2017年10月兼任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7月至2017年10月兼任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法律合规部负责人。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18-035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18年6月6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学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由董事会提名刘学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斌先生、龙翼飞先生、罗飞先生、彭沛然先生、梁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经董事会逐项审议,同意刘学民先生、王芳女士、张兴先生、张轶伟先生、杨维彬先生、林伟先生、高天相先生、蔡启孝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同意刘斌先生、龙翼飞先生、罗飞先生、彭沛然先生、梁琪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学民先生

表决结果: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芳女士

表决结果: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兴先生

表决结果: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轶伟先生

表决结果: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5、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杨维彬先生

表决结果: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6、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林伟先生

表决结果: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7、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高天相先生

表决结果: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8、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蔡启孝先生

表决结果: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9、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斌先生

表决结果: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0、独立董事候选人龙翼飞先生

表决结果: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1、独立董事候选人罗飞先生

表决结果: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2、独立董事候选人彭沛然先生

表决结果: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3、独立董事候选人梁琪先生

表决结果: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其中,张轶伟先生、杨维彬先生、林伟先生、罗飞先生、彭沛然先生、梁琪先生的任期均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深圳证监局核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十二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上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七日

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刘学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刘学民先生1984年8月至1985年6月在北京第二棉纺织厂任职,1985年6月至1987年11月在北京市体改办综合处任职,1987年12月至1993年12月任北京市计划委员会外经处副处长,1994年1月至2002年7月任北京京放经济发展公司总经理,1997年8月至2002年7月任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01年1月至2007年6月任水晶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2年8月至2012年2月任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4年7月至2016年6月任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4月至2017年10月任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兼任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学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

2、王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王芳女士2000年6月至2004年9月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支持部经理,2004年10月至2012年2月历任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席律师、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合规总监、副总裁,2012年03月至2017年3月任公司副总裁、合规总监。现任公司常务副总裁、合规总监,兼任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王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

3、张兴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兴先生1987年7月至1994年1月任北京兴东方集团公司主管会计,1994年2月至1998年1月任北京万达热浸镀铝有限公司财务部长,1998年2月至1999年12月任北京希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0年1月至今任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8年10月至2012年2月担任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华熙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北方华熙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锋算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宝葫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西双版纳颐宝国际休闲养生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

4、张轶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张轶伟先生1996年7月至2002年10月在中化审计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02年10月至2005年10月任中新化会计事务所项目经理,2005年10月至2006年10月任北京亚洲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6年10月至今华熙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任民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华熙中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圣翔嘉轩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西双版纳颐宝国际休闲养生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华熙上旅国际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董事、华熙鑫安(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华熙鑫安成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华熙鑫安(重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轶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方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轶伟先生的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尚待监管机构批复。

5、杨维彬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杨维彬先生1996年6月至1998年9月在华通物产技术发展公司从事会计工作,1998年9月至1999年12月任联想电脑公司台式电脑事业部职员,2000年1月至2011年11月先后任北京京放投资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11年11月至今先后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部门总经理助理、部门副总经理、部门总经理,现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管理部部门总经理、上海怡泽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监事、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杨维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

杨维彬先生的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尚待监管机构批复。

6、林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3月出生,经济学博士,助理研究员。林伟先生2007年7月至2011年7月任北京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办公室副主任科员,2011年7月至2012年11月任北京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经济发展处主任科员,2011年3月至2012年10月在北京市东城区崇外街道办事处挂职锻炼,曾任东城区崇外街道办事处办公室副主任、东城区崇外街道办事处党委办公室副主任,2012年3月至2012年11月任北京市2012年11月至2017年7月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副总经理,2017年7月至今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管理部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林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

林伟先生的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尚待监管机构批复。

7、高天相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年7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高天相先生1975年1月至1981年2月任瓜沥镇航民大队生产队会计、大队会计,1981年2月至1982年8月任萧山县长沙乡农村财务辅导员,1982年9月至1984年4月任萧山县农业局农业统计,1984年5月至1992年9月任萧山市政府办公室法制科长,1992年10月至1998年1月任杭州钱江投资区江南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计划财务部经理,1998年1月至2005年6月任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董事、副总经理,1999年至2005年6月任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2008年10月至2012年2月担任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富春成长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高天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

8、蔡启孝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出生,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投资经济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蔡启孝先生于1996年8月至1997年10月任职于中国电力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于1997年11月至1999年12月任国浩律师集团(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于2000年1月-2001年11月任大福证券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高级经理,于2001年1月-2004年4月任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律师,2004年5月起任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湖期货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蔡启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刘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8月出生,管理学博士,产业经济学博士后,注册会计师。刘斌先生1996年7月至1999年9月任职于中远散货运输有限公司,1999年10月至2010年9月任中华财务会计咨询公司高级经理、总监,2009年9月至2015年9月任广州海鸥卫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2月至2017年5月任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10月至今任职于北京知本创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北京知本创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刘斌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龙翼飞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9年10月出生,法学博士,教授。龙翼飞先生自1985年7月至今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先后任讲师、副教授、教授。龙翼飞先生自1986年1月至今兼任北京市地石律师事务所律师。龙翼飞先生于1996年1月至2010年6月任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任吴忠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2年6月至2005年12月任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3年4月至2008年6月任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6月至2015年4月任北京金一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12月至2016年2月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龙翼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龙翼飞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3、罗飞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2年5月出生,经济学(会计学)博士,加拿大多伦多大学访问学者,博士研究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财政部首批跨世纪学科(学术)带头人。罗飞先生自1984年起在中南财经大学(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任职,1994年评为教授,1997年评为博士生导师。1993至1997年任中南财经大学会计系副主任,1998至1999年任中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部主任,1999年任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2000至2008年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院长,2008年起任经济与会计监管研究中心主任。罗飞先生曾担任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九州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宝兴业基金管理公司、湖北武大有机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与会计监管研究中心主任、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罗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罗飞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尚待监管机构批复。

4、彭沛然先生:中国国籍,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1961年9月出生,先后取得英国牛津大学本科学历及意大利国际研究学院硕士学历,取得英国特许会计师资格。彭沛然先生自1985年12月至1995年12月在毕马威会计事务所(伦敦、悉尼)从事会计审计工作十年,1996年1月至2000年底先后在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工作,2001年至2010年先后任华高和升财务顾问公司董事总经理、领汇房地产投资基金财务总监、Gulf Fund Management基金总裁,2010年9月至2014年11月任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港交所:467)首席财务总监,2014年11月至2016年1月任新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港交所:404)首席财务总监、首席投资总监,2016年2月至2016年12月任太平洋网络有限公司(港交所:543)首席财务总监,2016年12月至今任新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首席营运官,负责管理整个集团的财务、人力资源及行政、风险管理、集团发展及其他营运职责。

截至本公告日,彭沛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彭沛然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尚待监管机构批复。

5、梁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11月出生,经济学博士,教授,特许金融分析师,特许金融分析师协会会员。梁琪先生自1999年7月起在南开大学任职,2005年评为教授,2007年评为博士生导师,2006年至2012年任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2012月6月至2017年7月任南开大学经济学院院长,2012年9月起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梁琪先生曾任天津银行独立董事、外换银行和南阳村镇银行外部监事,曾受聘为天津市政府研究室调研咨询专家、中国博士后特华科研工作站指导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同行评议人。2012年9月至今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2017年4月至今任南开大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处处长。

截至本公告日,梁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梁琪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尚待监管机构批复。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18-036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18年6月6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兰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6名,监事杨鸿女士委托监事周兰女士代表参会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名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由监事会提名钱龙海先生、杨鸿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经监事会逐项审议,同意钱龙海先生、王佳女士、李章先生、杨鸿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如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四人将与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职工代表监事(孙晶女士、王立洲先生、屈婳女士)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监事候选人钱龙海先生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监事候选人王佳女士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3、监事候选人李章先生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4、监事候选人杨鸿女士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其中,王佳女士的任期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深圳证监局核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钱龙海先生、王佳女士、李章先生、杨鸿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备查文件: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决议。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七日

附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钱龙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钱龙海先生1987年7月至1992年8月任安徽省滁州学院企业管理系教师,1995年7月至1997年3月任北京京放投资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助理,1997年4月至2002年7月任佛山证券副总经理,2002年8月至2012年2月历任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裁、党委书记,2010年4月至2016年6月任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4月至2017年10月任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7年1月至今先后担任中国证券业协会第四届、第五届理事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第四届委员、第五届副主任委员,深圳市证券业协会副会长,中国证券业协会固定收益专业委员会第一届主任委员。现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总裁、党委书记,兼任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钱龙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监事的情形。

2、王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王佳女士2003年7月至2003年12月任职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12月至2011年10月任今典投资集团财务主管,2011年10月至2013年5月任中国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3年5月至2014年3月任北京车讯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4年3月至今任华熙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王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方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监事的情形。

王佳女士的证券公司监事任职资格尚待监管机构批复。

3、李章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年生,毕业于南开大学西方会计与审计专业,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李章先生于1986年7月至1998年9月任国家审计署金融司科员、副处长,于1998年10月至2000年5月任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稽核审计部副总经理,于2000年6月至2002年4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审计部高级经理,2002年5月起任首创集团审计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总审计师、审计部总经理、职工监事、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首创经中(天津)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监事的情形。

4、杨鸿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年生,管理学硕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会计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杨鸿女士于1995年2月至2016年8月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主要从事独立审计准则的研究、制定与体系建设工作,以及行业有关的重大政策性问题的研究、政策制定等,2016年8月起任北京诚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北京诚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杨鸿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18-037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6月28日(星期四)13: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6月27日-2018年6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2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27日15:00-2018年6月28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2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至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20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28号深圳马哥孛罗好日子酒店7楼夏威夷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表决事项

1、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关于续聘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申请公司2018年度自营投资限额的议案;

8、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9、关于授权公司总裁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审议2017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总额的议案;

12、关于审议2017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总额的议案;

13、关于修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关于修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关于修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6、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7、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二)非表决事项

1、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工作报告及述职报告;

2、关于2017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说明。

特别说明:

1、上述第10项议案需进行逐项表决且涉及关联交易,股东大会进行逐项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须回避相应分项议案的表决,也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相关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登载的《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

2、上述第13、14、15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上述第16、17项议案分别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董事、监事的议案。其中,第16项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应选非独立董事8人,应选独立董事5人,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表决分别进行。第17项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应选监事4人。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董事、监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时均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上述第13项、第14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3至11项议案及两个非表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6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5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1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7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分别于2017年8月26日、2018年4月2日、2018年6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登载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专项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6月21日(星期四)9:00-11:30、13: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复印件和《会议回执》(详见附件2),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1日17:00。

4、登记地点:

(1)现场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9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信函送达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9楼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48,信函请注明“第一创业证券2017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3)传真送达: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 “第一创业证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字样,并注明联系电话。公司传真号:0755-23838877。

五、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六、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请在参会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会议登记材料原件,交与会务人员。

3、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提前30分钟到达。

4、会务常设联系人:薛盛杰

电话:0755- 23838868;传真:0755-23838877;邮箱:IR@fcsc.com

5、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5、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6、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七日

附件:

1、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3、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1: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单位: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限售股或非限售流通股) :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上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委托权限为:出席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名称和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8年6月21日(星期四)17:00之前现场送达公司或以传真、邮寄方式送达公司。

3、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回执通过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5、法人股东委托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委托须由股东亲笔签名。

附件3: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97”,投票简称为“一创投票”。

2、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6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6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