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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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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2018-087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博天

债券代码:150049债券简称:17 博天 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3日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于2018年6月6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笠钧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更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本次交易聘请的审计机构进行更换,同意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就本次交易提供审计服务并出具相关报告。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此外,公司董事会继续聘请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为本次交易事宜提供相关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中介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89)。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交易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处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或调整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等事项;

2. 在不构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相关监管政策规定的对于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拟增加或减少的目标股权的交易作价、资产总额、资产净额或营业收入占原目标股权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超过20%的)的前提下,就如下事项授权董事会进行修改、调整和确认:

(1)对审计机构就本次交易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

(2)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调整;

(3)根据审计报告内容及各中介机构意见对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等有关申请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进行修改和确认。

3.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情况和市场情况,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交易的具体相关事宜;

4. 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批准、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或公告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5.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的申报事宜,包括签署相关申请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全权回复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

6. 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如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有新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新规定和要求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调整。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修订、完善相关方案,或根据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调整;

7. 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资产的交割事宜;

8. 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交易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锁定及解锁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等具体事宜;

9. 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结束后,根据发行后的公司股本、股份总数及构成变动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10. 授权董事会决定聘请或变更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11. 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日。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第一项、第二项议案以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第一至第三项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同意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审议的议案如下:

1. 《关于公司更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

3. 《关于〈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 《关于〈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5.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8-09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更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中介机构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2018-088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博天

债券代码:150049债券简称:17 博天 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3日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18年6月6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6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窦维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更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本次交易聘请的审计机构进行更换,同意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就本次交易提供审计服务并出具相关报告。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此外,公司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为本次交易事宜提供相关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中介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89)。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交易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处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或调整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等事项;

2. 在不构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相关监管政策规定的对于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拟增加或减少的目标股权的交易作价、资产总额、资产净额或营业收入占原目标股权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超过20%的)的前提下,就如下事项授权董事会进行修改、调整和确认:

(1)对审计机构就本次交易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

(2)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调整;

(3)根据审计报告内容及各中介机构意见对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等有关申请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进行修改和确认。

3.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情况和市场情况,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交易的具体相关事宜;

4. 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批准、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或公告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5.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的申报事宜,包括签署相关申请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全权回复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

6. 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如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有新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新规定和要求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调整。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修订、完善相关方案,或根据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调整;

7. 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资产的交割事宜;

8. 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交易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锁定及解锁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等具体事宜;

9. 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结束后,根据发行后的公司股本、股份总数及构成变动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10. 授权董事会决定聘请或变更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11. 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日。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2018-089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博天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博天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相关中介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天环境”)拟向许又志、王晓、王霞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高频美特利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7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及交易费用,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总金额的100%。(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为更好地推进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工作的需要,公司拟变更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决定对本次交易聘请的审计机构进行更换,拟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就本次交易提供审计服务并出具相关报告。

公司同意继续聘请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为本次交易事宜提供相关服务。

二、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3年,该所具备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调查,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本次交易事项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18年6月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更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审计机构。

3、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本次交易事项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更换本次交易审计机构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更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中介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3、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更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中介机构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3603证券简称:博天环境公告编号:2018-090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博天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博天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6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6月22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0号首钢国际大厦10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6月22日

至2018年6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独立董事张宏久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告》(公告编号:2018-091)。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第四十三次会议或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刊登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84)、《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87)、《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85)、《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88)。公司还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另行刊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全部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议案4和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汇金联合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由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本人身份证、能够表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原件在出席股东大会时提交公司核对),信函、传真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时间为准。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60 号首钢国际大厦12A 层)。

3、登记时间:2018 年6月18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6:30。

4、本次会议入场时间: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需于2018年6月22日下午14:20 前入场。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时间为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刘先生王女士

电话:010-82291995;

传真:010-82291618;

邮箱:zqb@poten.cn;

3、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60 号首钢国际大厦 12A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邮政编码:100082。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6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2018-091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博天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博天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

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18年6月18日至2018年6月19日(上9:00-11:00,下午13:00-15: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张宏久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18年6月22日召开的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张宏久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票,并对公司 2018年6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涉及征集事项的所有议案均已投赞成票。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公司薪酬考核体系,有助于提升公司凝聚力,增强公司竞争力,为公司核心队伍的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理由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授权、行权、解除限售、变更、终止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依《激励计划(草案)》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5、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并最终提高公司业绩。

6、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6月22日14点30分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6月22日至2018年6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60 号首钢国际大厦10 层会议室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请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8-090)。

三、征集对象

(一)征集对象

截止2018年6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18年6月18日至2018年6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三)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应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供证明其股东身份、委托意思表示的文件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所提交的上述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通过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通过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送达日为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60 号首钢国际大厦 12A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收件人:刘先生;

邮编:100082;

联系电话:010-82291995;

传真:010-8229161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姓名,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报告书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张宏久

2018年6月7日

附件: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宏久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2018-092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博天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博天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

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累计新增借款情况披露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91,205.59万元,借款余额为323,017.98万元。截至2018年5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借款余额为371,566.40万元,较2017年末新增48,548.42万元。新增借款占2017年末净资产的25.39%,超过净资产比例的20%。

二、新增借款的分类

截至2018年5月31日,公司2018年当年累计新增借款48,548.42万元,公司新增借款的分类统计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三、本年度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上述新增借款主要系公司新项目开工建设需要所致,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实质影响,不会对公司整体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稳定。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