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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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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18-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8-032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61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现就《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如下:

一、关于非经常性损益

1、年报披露,2017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亿元,同比扭亏为盈。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18亿元,公司报告期盈利主要依赖于非经常性损益4.34亿元。其中,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收益3.75亿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为226.55%,对公司报告期内业绩同比扭亏影响较大。前述投资收益主要来自:(1)2017年6月,公司子公司丰喜集团将所持山西三维丰海化工100%股权转让予山西阳煤化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标的净资产评估值-0.1亿元,交易定价1元。标的丧失控制权时点为2017年6月30日;(2)2017年9月,公司子公司阳煤化投、阳煤正元分别将所持阳煤集团深州化肥有限公司51%股权、石家庄中冀正元化工有限公司51.5%的股权转让予关联方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标的股权评估值分别为24,432.11万元、-2,185.57万元,交易定价分别为2.4亿元、1元。标的丧失控制权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3)2017年9月,公司将所持子公司阳煤集团和顺化工有限公司86.2%股权转让予非关联方山西省和顺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持股对应的净资产评估值-17,095.55万元,交易定价1元。标的丧失控制权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

针对前述交易,请公司进一步说明并补充披露:(1)结合公司主要业务板块发展战略、生产经营情况等,说明前述交易的背景、目的和主要考虑;(2)结合前述资产净资产账面值和评估值,说明交易定价是否公允;(3)结合标的股权过户和转让款流入时点等,说明将2017年6月30日、2017年12月31日作为对标的丧失控制权的时点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4)前述交易的具体会计核算过程,请逐笔说明确认的投资收益金额和对当期业绩的影响,以及剔除前述影响后的公司报告期经营业绩;(5)前述交易是否存在通过剥离亏损资产影响当年利润,规避公司连续亏损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动机;(6)结合公司控股股东阳煤集团有关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说明前述交易是否会增加新的同业竞争,如是,后续解决同业竞争的具体安排和考虑。请会计师就上述问题发表意见。

公司答复:

(1)公司目前的主要业务发展战略、生产经营情况及转让四家企业的目的及意义:

①阳煤化工股份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煤炭化工产品研发、生产的企业,“十三五”期间,阳煤化工制定了“逐步缩减传统煤化工产业、重点发展新型煤化工产业,强化核心、转型升级、多元发展、打造精品”的总体战略布局,通过退出、改造、扩能和延伸等方式,实现传统煤化工产能更替和产业升级;同时,加快推进条件成熟地区现代煤化工项目的建设,以煤气化的优化改造为核心,不断提高装置技术水平,逐步增加现代煤化工比重,做优传统煤化工、做强现代煤化工。

②公司目前生产煤化工产品40余种,其中新型煤化工占比40%,传统煤化工占比60%。公司新型煤化工产品主要有:乙二醇、乙烯、丙烯、三聚氰胺等,传统煤化工产品有尿素、甲醇、烧碱、双氧水等,公司各系列产品生产正常。

③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及目前的产能装置、经营情况,公司在2017年度选定了资产负债率高、生产成本大、环保改造难度高且具备转让条件的四家传统煤化工企业进行了剥离、转让。此次转让行为,旨在优化企业资产质量、提升企业的综合技术水平,是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④为保证交易不产生新的同业竞争、公允双赢,此次转让行为充分考虑到了转让企业的转型发展及受让方对受让资产的认可,其中:

三维丰海转让于山西阳煤化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其所属稷山分公司、新绛分公司已分别于2014年7月、2016年10月全面停产,后续将围绕山西阳煤化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战略主要围绕所属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转型发展。

深州化肥、中冀正元转让于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州化肥原产主要产品为合成氨、甲醇、碳酸氢铵,其公司已于2016年10月全面停产并不再进行化工产品生产,企业转让后将按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发展战略主要进行所属土地的开发和利用。中冀正元原产主要产品是合成氨、硝铵、硝酸、甲醇,其公司已于2017年3月全面停产并不再进行化工产品生产,企业转让后将按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发展战略主要进行所属土地的开发和利用。

和顺化工转让于山西省和顺县国有经营有限公司,其主要产品为22万吨/年合成氨和40万吨/年尿素,年消耗煤炭50万吨,年耗电4亿度,转让后,和顺县丰富的煤炭资源优势及对县属重点企业直供电政策优势,将对公司产品成本控制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作为和顺县唯一的一家煤化工企业,公司的正常运作,保障了和顺县煤炭-煤化工产业链持续运行。公司作为和顺县最大的电力用户,是和顺县工业用电负荷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顺化工拥有职工、家属2000余人,多和顺县当地居民,公司的正常存续发展对当地人员就业及社会稳定意义重大。

上述交易符合各交易方利益,不会因转让企业而产生新的同业竞争,交易可行。

(2)标的公司基准日账面净资产、评估值相关信息如下:

单位:元

上述交易已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评估师事务所进行了审计、评估,分别出具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并以此作为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深州化肥转让价格24,000万元,三维丰海、和顺化工、中冀正元转让价格均为1元。

三维丰海、和顺化工、中冀正元转让价格为1元的主要原因为:(1)三家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均为负数;(2)三维丰海、中冀正元所拥有的土地资源均符合受让方储备土地、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的战略诉求;(3)和顺化工的正常存续发展符合和顺县煤炭产业链延伸的要求,对当地经济发展、税收、人员就业均具有促进作用。基于上述原因,本次交易符合交易各方利益,定价公允。

(3)公司本期股权交易的基本进程如下:

上述交易已获得相关审批、标的公司已办理完成股东变更工商登记手续,购买方已支付了交易价款,阳煤化工已丧失对标的公司控制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有关规定,因此将上述时点作为对标的丧失控制权的时点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4)本期交易的会计核算

A、转让三维丰海股权的账务处理情况

单位:元

B、转让中冀正元股权的账务处理情况

单位:元

C、转让深州化肥股权的账务处理情况

单位:元

D、转让和顺化工股权的账务处理情况

单位:元

综上,2017年度公司因处置4家子公司计算投资收益396,750,841.33元,账务核算中,公司出于谨慎角度考虑,将构成关联交易的三维丰海、中冀正元交易值超过评估值部分21,205,410.39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期确认投资收益金额375,545,430.94元。

剔除上述交易影响后,公司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9,407,173.53元。

(5)阳煤化工转让四家标的公司符合阳煤化工的战略发展方向,优化了公司产能结构、增加了企业的长期发展能力。阳煤化工不存在通过剥离亏损资产影响当年利润,进而规避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动机。

(6)鉴于:

①深州化肥原主要产品是合成氨、甲醇、碳酸氢铵,按照河北省退城入园的要求,深州化肥已于2016年10月停产,目前正在进行资产处置前期工作,其公司将不再进行化工产品生产。

②中冀正元主要产品是合成氨、硝铵、硝酸、甲醇,由于装置技术落后、安全环保隐患等原因,已于2017年3月停产,转让后,中冀正元将不再进行化工产品的生产。

③三维丰海下属两个分公司,分别为稷山分公司、新绛分公司,其中稷山分公司主要产品为合成氨、纯碱;新绛分公司主要产品为合成氨、硝酸、硝铵。由于装置工艺落后,稷山分公司、新绛分公司已分别于2014年7月、2016年10月全面停产,目前正在进行资产处置,后续将转型发展,不再进行化工产品的生产。

三维丰海目前主要产品为三氯吡啶醇钠和毒死蜱,阳煤化工股份公司现有的产品不包含上述产品及其原料。

④和顺化工转让于山西省和顺县国有经营有限公司,该公司是阳煤化工股份公司的非关联方。

综上①-④所述,阳煤化工在转让四家企业后,不会增加新的同业竞争。

会计师意见:

我们在2017年度审计报告中,已将本次资产出售作为关键审计事项披露,详见2017年度审计报告。通过执行相关审计程序,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确定的交易价格是双方以评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具有合理性;且本次资产出售具备商业实质。公司关于本次资产出售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

2、公司报告期发生营业外收入4,460.10万元,占利润总额比例26.95%,主要是政府补助2,053.85万元;其他利得1,704.88万元。请公司:(1)说明主要政府补助收到的时间、发放主体、发放原因、计入当期损益的合规性,是否已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列表说明其他利得的形成原因、涉及交易对方情况及计入当期损益的合规性。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答复:

(1)报告期政府补助取得时间,发放主体、原因具体明细如下:

上述政府补助均与收益相关,因此在本年度确认计入当期损益,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上述政府补助合计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的归母净利润绝对值(90,851.56万元)的2.26%;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2017年收到的政府补助未达到单独披露标准,故公司未进行单独披露。

(2)报告期其他利得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公司子公司山西丰喜化工设备有限公司与山东金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于2013年2月20日签订煤制氢装置气化炉设备加工定做合同及其技术协议,后因技术升级换代,双方于2017年5月28日签订补充协议,山东金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不再采购,鉴于原合同设备已全部制作完毕,具备发货条件,对方给予820.51万元补偿。

会计师意见:

我们在对阳煤化工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获取并检查了政府补助相关的文件及收款凭证,检查了与其他利得相关的资料及收款凭证,分析其形成原因,计入当期的合理性。

基于以上程序,我们认为,阳煤化工公司披露的内容公允反映了2017年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其他利得情况。

二、关于经营情况

3、公司报告期第一至第四季度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977.96万元、2,006.89万元、-2,307.06万元、-3.24亿元。分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95亿元、10.91亿元、-6,318.74万元、11.29亿元。此外,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53亿元,同比大幅增长2,687.43%,主要系公司加速销售环节现金流管理,同时控制采购环节现金流出所致。请公司补充披露:(1)第三、第四季度扣非后净利润为负的原因;(2)第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以及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前三个季度的原因;(3)分季度说明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与营业收入波动情况不一致的原因。

公司答复:

(1)受化工行业景气度提升,行业总体盈利能力持续改善,产品价格上涨的影响,第三、四季度毛利同比第一、二季度增加3.93亿元,但期间费用同比增加了5.20亿元及资产减值损失增加了2.25亿元导致第三、四季度扣非后净利润为负数。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2)第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主要原因是公司预计第四季度主要产品市场好转,加大原材料采购及预付款锁定价格,本期预付账款同比增加3.27亿元,应付账款减少8.97亿元。导致现金流出增加。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原因是年末化工行业好转,预收账款及回款明显增加。

备注: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价格为含税价格

(3)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的原因是化工行业好转,预收账款及销售回款明显增加,同时材料款多采用票据结算。

单位:万元

报告期分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与营业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以及与营业收入波动情况不一致的主要原因系:(1)化工产品市场的回升,导致产品和原材料价格均震荡上幅,公司判断产品价格走势,在三季度价格低位时,加大原材料采购量及预付款;(2)公司原材料采购及费用支出多采用票据结算,一般3-6个月左右,一季度以及三季度结算原材料以及相关成本相对集中,造成一、三季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大。

4、公司报告期综合毛利率12.46%,同比增加5.69个百分点。其中,尿素毛利率为9.24%,同比增加12.56个百分点;聚氯乙烯毛利率1.29%,同比减少14.36个百分点;甲醇毛利率为5.21%,同比增加17.9个百分点。请公司结合前述主要产品及原材料价格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数据,分析报告期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化的原因和合理性。

公司答复:

报告期内,受国家供给侧改革和“煤改气”影响,公司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好转,大部分产品价格同比上涨。

(1)尿素

两年尿素销售价格成本对比表如下:

单位:元/吨

从上表可以看出,尿素的17年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上涨金额381.79元,单位销售成本较上年上涨213.32元,售价上涨金额高于单位销售成本,导致毛利上涨168.47元,毛利率同比增加。

单位销售成本上涨主要系成本占比较大的煤炭价格较上年上涨144.20元,上涨27.20%。

2016年8—9月尿素价格达到低点,2016年末开始回升,2017年上半年保持较为平稳的态势,下半年,受国内环境治理强度加大,天然气供应紧张等因素影响,尿素价格步入快速上涨的趋势。而主要原材料煤炭价格于2016年下半年开始上涨,在2016年末的价格已达到较高水平,2017年价格虽有上涨,但其上涨幅度低于尿素售价上涨的幅度。

(2)甲醇

两年甲醇销售价格成本对比表如下:

单位:元/吨

从上表可以看出,甲醇的销售价格本年较上年上涨金额691.44元,单位销售成本较上年上涨418.90元,售价上涨金额高于成本上涨金额,导致毛利上涨140.08元,毛利率同比增加。

单位销售成本上涨主要系成本占比较大的煤炭价格较上年上涨144.20元,上涨27.20%。

2016年甲醇价格较低,售价成本出现倒挂,2017年甲醇价格开始回升,至2017年末受国家环保要求、下游需求旺盛等因素影响,甲醇价格快速上涨,出现较大涨幅。而主要原材料煤炭价格于2016年下半年开始上涨,在2016年末的价格已达到较高水平,2017年价格虽有上涨,但其幅度低于甲醇售价上涨的幅度。

(3)聚氯乙烯(PVC)

两年聚氯乙烯销售价格成本对比表如下:

单位:元/吨

从上表可以看出,聚氯乙烯的销售价格本年较上年上涨金额349.01元,较上年增长6.73%,涨幅较小。而单位销售成本较上年上涨1,089.29元,较上年增长24.90%,售价上涨金额远低于单位销售成本上涨金额,导致毛利下降740.28元,毛利率同比下降。

单位销售成本上涨主要系成本占比较大的甲醇价格2017年涨幅过快,较上年上涨691.44元,上涨52.32%。

(4)同行业比较:

同类其他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及尿素、聚氯乙烯及甲醇产品毛利率见下表:

公司与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比较,综合毛利率除湖北宜化较上年降低,华鲁恒升与上年基本持平外,其他公司综合毛利率均上升,我公司处于中间水平。

尿素毛利率各公司均上年增长,我公司处于中间水平。

5、公司报告期主要产品尿素、辛醇、液氨、离子膜烧碱产量和销量均同比出现下滑。另外,液氨报告期生产量高于销售量,但库存量比上年下滑30.26%。请结合前述主要产品市场需求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产销量数据,分析报告期主要产品产销及库存变化的原因和合理性。

公司答复:

(1)报告期尿素、辛醇、液氨、离子膜烧碱等产销量数据及原因如下表:

单位:吨

根据上表,我公司部分产品产销量下降主要原因系子公司齐鲁一化等公司尿素装置等停产、平原化工未能满负荷生产导致,产销量及库存变化的原因合理。

经公司核实,原年报中披露的液氨产品产销存数据统计有误,我公司已对产量、销量及库存量进行了重新修订,公司将对年报相应部分进行更正修订。

(2)同行业上市公司产销量数据如下:

单位:吨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云天化生产量也有所下降。因其库存较大,销售量较上年略有增加,库存量减少较多,其产销量与库存的变化与我公司较为一致,其他公司的尿素产品及其他产品未披露相关信息。

三、关于财务信息及其他

6、公司报告期末应收票据余额为7.2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64亿元,同比增长57.01%。另外,报告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终止确认金额154.44亿元。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68.0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15亿元,同比增长11.74%。请公司说明:(1)分别列示应收、应付票据中前五名的交易对方、是否为关联方、交易背景、形成原因、票据类型;(2)分别列示期末终止确认的已背书和已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金额和占比:(3)公司期末存在金额较大已终止确认应收票据的原因;(4)结合公司业务特点、销售模式、信用政策和支付结算方式等,说明本期大幅增加票据结算的主要原因和合理性。请会计师就上述问题核查并发表意见。

公司答复:

(1)应收票据前五名明细

应付票据前五名明细

(2)期末终止确认的已背书和已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金额和占比

(3)公司期末存在金额较大已终止确认应收票据的原因包括:一方面由于生产经营的行业特点,公司客户主要为化工企业,客户长期、大量使用承兑汇票与公司进行款项结算,致使公司收到大量的承兑汇票;另一方面,目前多数公司采用电子承兑汇票结算,电子承兑汇票兑付期为1年,期限长,导致期末已背书且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增加较大。

(4)公司主要从事煤化工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原材料为煤与电,采购量和金额都比较大,主要的煤炭供应商为山西阳煤化工国际商务有限公司、阳泉煤业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陕煤运销集团榆林销售有限公司、神华销售集团华北能源贸易有限公司、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力供应商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运城供电公司、国网山东平原县供电公司、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平山县供电分公司、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淄博供电公司,大多采用先款后货或次月结算的方式付款,需公司有足够的资金支付能力。

除上述主要原材料采购外,公司本报告期期间主要在建工程投入较多,工程施工也需要预付施工单位工程款,也对公司资金支付带来压力。

公司通过使用银行授信存入一定比例保证金办理敞口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煤炭款与电费等材料采购款项,一方面,降低本公司资金支付压力,使资金盈余保持在合理程度;另一方面,存入保证金可取得存款利息,一定程度也可以降低财务费用。

公司严格按照《票据法》的规定,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均具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符合票据结算管理的相关规定。

会计师意见:

我们对应收票据、应付票据情况实施了适当的审计程序,包括了解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进行控制测试,获取并查阅备查簿台账,核对相关收支记录、原始凭证及票据复印件,核对相关的销售与采购合同,监盘库存票据,检查银行结算凭证、记账凭证,核对明细账记录,执行关联方及其交易审计程序,检查期后结算情况,实施函证核对程序等。

我们认为,公司应付票据、应收票据增长幅度与行业景气度上升,公司业务订单增加相关,具有相应的商业实质,具有合理性,相关数据与账面记录核对一致。应收票据、应付票据业务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7.公司报告期初在建工程余额59.53亿元,报告期新增在建工程21.04亿元,转入固定资产金额46.53亿元,其他减少金额10.46亿元,报告期末余额23.57亿元。请公司:(1)补充披露报告期在建工程的工程进度;(2)结合在建工程的工程进度、设备状态及使用条件等因素,详细列示转固在建工程的具体项目情况、达到转固条件的时点和确认依据、转固的金额,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3)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产能和产销量变化情况,说明公司报告期新增在建工程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减值风险;(4)说明在建工程其他减少金额的具体构成及原因。请会计师就上述问题发表意见。

公司答复:

(1)报告期主要在建工程的工程进度如下:

(2)报告期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公司将满足如下条件的在建工程予以转固并计提折旧:

1)符合资本化件的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或者生产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

2)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与设计要求、合同规定或者生产要求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合同或者生产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或销售;

3)继续发生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支出的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阳煤化工本期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金额为465,380.96万元,其中:

上述项目占全年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金额的比例为92.45%。在转固时点,实体建造的工作已经完成,产线已经安装调试完毕,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在建工程予以转固并计提折旧。

(3)报告期新增在建工程项目如下

报告期内新增在建工程项目的优势分述如下:

①、焦炉气综合利用年产90万吨甲醇项目:

本项目主要是利用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与河津县焦化工业园焦化企业的富余焦炉气生产甲醇,生产成本低,可为企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本项目也是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项目;同时,公司所属子公司山东阳煤恒通股份公司的30万多/年甲醇制烯烃项目年需采购甲醇原料80万吨左右,该项目的上马将使其甲醇产品在公司内部形成循环产业链,利好公司综合成本的下降。

②、临猗热电联产项目:

丰喜临猗公司目前为水煤浆气化工艺同时生产甲醇和尿素两种产品。在甲醇和尿素市场都较好时,不能同时发挥甲醇和尿素的全部产能。通过进行热电联产技术改造,实现了蒸汽的梯级利用,提升了装置的气化供气能力,增加了甲醇、尿素的产量,提高了临猗公司的资产利用率,增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③、新型化工装备新疆研发制造基地项目:

在新疆能源建设的大背景下,国内大量煤化工、电厂、电解铝等企业在新疆投资建厂。为煤机、化机装备制造业提供了难得的市场机遇。阳煤化工在新疆当地建立化工装备制造基地可充分发挥企业近地优势,为阳煤化工装备制造板块更好的占领当地市场,抓住发展机遇提供了一个有力的平台。

④、深州化工乙二醇项目:

上表列示深州化工乙二醇项目为深州化工22万吨/年甲醇项目的配套工程。当前国内乙二醇产品市场价格乐观、经济效益显著。

⑤、正元化肥锅炉烟气超低排放:

该项目属于环保节能项目,与传统的钙法、湿法、双碱法脱硫脱硝相比,该项目技术优势明显,投资较小。该项目把污染物变成可销售的硫酸铵产品,在避免了污染物二次污染的同时,增加了企业的经济效益。为同行业企业开辟了一条很好的环保治理途径。

综上①-⑤所属,公司报告期内新增的几项在建工程项目均不同程度的提升了企业装置的运行效率,增加了企业盈利、环保能力,不存在资产减值的迹象,没有减值风险。

(4)在建工程其他减少明细如下:

本期处置了4家子公司股权,期末不再纳入合并范围,造成其他减少。

会计师意见:

我们获取并检查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工程完工进度表、项目联合试运转情况记录表等工程项目资料,检查了在建工程达到可使用状态的相关文件,如完工验收报告等资料,并对工程项目执行了现场检查、监盘及分析性复核等审计程序,未发现阳煤化工报告期内在建工程核算存在重大错报的情形。

8.报告期内公司拟向控股股东阳煤集团收购其持有的寿阳化工100%股权。请公司补充披露截至目前前述收购的进展情况。

公司答复:

公司没有改变收购寿阳化工100%股权的决议,公司目前对寿阳化工的审计、评估工作已经基本完成,相关审核、审批程序正在进行。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