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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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6-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18-018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日向全体董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8年6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其中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刘航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盛雷鸣先生、林利军先生和王悦女士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公告》(临2018-019)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其中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18-019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18年6月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刘航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裁,任期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同时,刘航先生辞去公司常务副总裁职务,并继续担任公司董事。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八日

附件(刘航先生个人简历):

刘航,男,1969年12月生,中共党员,澳大利亚南十字星大学MBA。曾任职上海浦东美术广告公司广告部经理兼媒介部经理,上海新大陆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户外总监,上海东外滩逸飞文化公司副总经理,上海陆家嘴装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上海陆家嘴建材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陆家嘴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销售总监,上海陆家嘴东外滩花园经营中心副总经理,上海白玉兰婚典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东海文化影视娱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上海杨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中润解放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以及海通创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新华传媒连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上海上报传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书报刊服务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天下一家置业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新置华城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上海新华置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上海中润解放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上海人报传媒经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上海新华传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

刘航先生持有本公司93,360股股票,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