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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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8-06-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制药 公告编号:2018-040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6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本公司2018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18年6月14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发布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8年5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为确保公司股东充分了解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信息,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6月14日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北院路888号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6月14日

至2018年6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4月1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和2018年5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18年4月21日和2018年5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合法的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18年6月13日下午14:30前送达,传真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

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

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

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

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登记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北院大道888号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邮政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北院路888号

邮政编码:318020

联系人:潘敏

联系电话:0576-84066800 传真:0576-84066800

(三)登记时间:

2018年6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

特此公告。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6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制药 公告编号:2018-041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双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鸽集团”)的通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其自身股票质押作补充质押、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雪琴女士、实际控制人之关联法人股东台州市梓铭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梓铭贸易”)作补充质押的担保,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质押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股票质押情况: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2018年6月6日,公司控股股东将其持有公司17,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7%)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浙商台州分行和上海浦发银行黄岩支行作为上述质押的补充质押及补充质押担保,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本次股票质押的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二、股票质押的其他情况

双鸽集团本次股票质押交易是对自身、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之关联法人的股票质押交易的补充质押及补充质押担保,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会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若公司股价受二级市场不稳定因素影响进一步下跌并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 提前购回等方式应对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