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发行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18-020
债券代码:136404,136581,136666 债券简称:16外高01,16外高02,16外高03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发行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20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4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2016年9月,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6]SCP263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
近日,公司发行了20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简称:18外高桥SCP001,代码:011801061),实际本期发行金额为人民币4亿元,期限为86天,发行价格为100元/百元面值,发行票面利率为4.15%。募集资金已经于2018年6月6日全额到账。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此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和簿记管理人。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置换公司银行贷款,优化公司债务结构。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有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18-021
债券代码:136404,136581,136666 债券简称:16外高01,16外高02,16外高03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通知于2018年5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2018年6月7日下午在上海市杨高北路1000号外高桥皇冠假日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经审议,会议全票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刘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选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选如下: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刘宏(主任委员)、俞勇、张浩、张爱平、刘广安、冯正权、宗述
提名委员会:李志强(主任委员)、俞勇、张浩、冯正权、宗述
审计委员会:冯正权(主任委员)、刘宏、李伟、李志强、宗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宗述(主任委员)、李伟、张爱平、冯正权、李志强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聘任俞勇先生、张浩先生、李伟先生、张舒娜女士、胡环中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同时聘任张舒娜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周蕾芬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俞勇先生进行授权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各项经营事项有序开展,董事会授权俞勇先生代行总经理职权,并对有关经营事项做出以下具体授权:
(一)日常经营授权
授权俞勇先生进行本公司日常经营中的各类资产和资金运作,投资权限为在董事会年度投资计划范围内,单项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但担保决议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上述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2、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3、 提供财务资助;
4、 提供担保(反担保除外);
5、 租入或租出资产;
6、 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7、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8、 债权、债务重组;
9、 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10、 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11、 本公司认定的其他交易行为。
(二)“森兰·外高桥”项目专项授权
为了进一步加快推进“森兰·外高桥”项目开发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把握市场机遇、控制经营风险,授权俞勇先生在“森兰·外高桥”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行使下列权利:
1、在董事会通过的年度计划额度内,授权俞勇先生决定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单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招投标、动拆迁、项目合作、土地房产转让等事宜。
2、本专项授权事项仅限于公司“森兰·外高桥”项目开发相关事宜。
对俞勇先生授权的有效期为自本决议日起,至公司董事会聘任总经理之日或第九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以孰早之日为准)。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报备文件: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8日
附件: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刘宏,男,1962年5月出生,经济师,研究生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三联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党委书记;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俞勇,男,1970年5月出生,国际商务师,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上海新发展进出口贸易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保税商品交易市场第二市场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新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森兰置地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投资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侨福外高桥置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张浩,男,1963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英国Henley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上海市浦东新区经济贸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上海市浦东新区经济委员会(农业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李伟,男,1974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上海市政协办公厅正处级干部,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三联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外高桥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上海自贸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舒娜,女,1974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经济师。曾任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融资财务部经理、财务管理部经理,副总经济师。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胡环中先生,男,1972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上海财经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办公室副主任,上海东方汇文国际文化服务贸易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上海自贸区国际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周蕾芬,女,1976年3月出生,经济师,大学本科学历,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自1999年7月进入本公司工作,先后在本公司行政管理部、市场营销部、证券法务部任职,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18-022
债券代码:136404,136581,136666 债券简称:16外高01,16外高02,16外高03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经公司员工大会民主选举,由王燕华女士、陆震女士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与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6月8日
附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
王燕华:女,1969年11月生。1989年9月参加工作,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历任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科员、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办秘书、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主席、行政总监兼办公室主任。现任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总监兼办公室主任、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主席。
陆震:1972年10月生, 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国际注册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SPHR)。历任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科员、计划财务部审计科副科长,香港申高贸易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兼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现任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森兰置地分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公司纪委委员。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编号:临2018-023
债券代码:136404,136581,136666 债券简称:16外高01,16外高02,16外高03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于2018年6月7日下午上海市杨高北路1000号外高桥皇冠假日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李萍监事委托钱筱斌监事出席会议并表决。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经审议,会议全票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副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杨琴华女士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李萍女士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副主席,任期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报备文件: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6月8日
附件:杨琴华女士、李萍女士简历
杨琴华,女,1960年1月出生,曾任浦东新区顾路镇副镇长;浦东新区高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正处级);浦东新区高桥镇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镇长;浦东新区金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浦东新区张江功能区域党工委委员,合庆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李萍,女,1967年5月出生,曾任同济大学图书馆副馆长;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总公司党委办主任;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办公室主任、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公告编号:2018-024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6月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杨高北路1000号外高桥皇冠假日酒店二楼一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刘宏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4人,董事彭望爵先生、宋耀先生因工作安排冲突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朱军缨、职工监事钟林富先生因工作安排冲突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张舒娜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和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2017年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融资、担保、委托贷款和对外借款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18年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关于对房地产项目储备进行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 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确认2017年度非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年度报酬总额及批准2018年度非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年度报酬总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4、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15、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6、 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7、12 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议案 8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鑫益(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公司股票 602,127,116 股及 6,923,640 股,上述两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安生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冲、王晏平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