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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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018-06-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881 证券简称:中国银河 公告编号:2018-03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6月26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8年5月11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依据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2018年6月16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单独持有50.91%股份的股东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6月7日将《关于增加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函》书面提交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将上述议案列入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并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该议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现提出在2018年6月26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该议案。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2018年6月7日发布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8年5月1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8年6月26日 10 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1号北京民族饭店十一层东华厅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6月26日

至2018年6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此外,本次股东大会非表决事项一项,审阅《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第1、2、3、4、5、6项议案的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定期)决议公告(2018年3月29日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董事会审议议案7的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年4月27日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董事会审议议案8的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年6月1日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关于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议案7《关于提名聘请公司2018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需逐项表决)。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报备文件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增加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函》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6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请委托人在委派代表前,首先审阅本公司披露日为2018年5月11日的本次会议通知以及披露日为2018年6月7日的本次会议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2、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填表说明:

1、请用正楷填写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及地址。

2、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表格自制均有效。

3、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 2018 年 6月25日(星期一)以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0层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33);联系电话:(8610)66568888;传真:(8610)66568640。邮寄送达的,以邮戳日期为送达日期。

4、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和要点,并简要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