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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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8-06-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6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股东大会将于2018年6月12日召开。现将会议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6月12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6月11日—2018年6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12日的交易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11日下午15:00至2018年6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4日。

7.出席对象:

(1)2018年6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中介机构人员。

8.会议地点:首钢陶楼二层第一会议室(北京市石景山路6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一《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报告》

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报告》。

提案二《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报告》

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报告》。

提案三《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提案四《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提案五《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提案六《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提案七《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度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提案八《公司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公告》。

提案九《公司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议案》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提案十《公司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之金融服务协议》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金融服务协议》。

提案十一《公司对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二O一七年度风险评估审核报告》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首钢集团财务公司二〇一七年度风险评估审核报告》。

提案十二《公司关于在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提案十三《公司关于修改章程及其附件的提案》

该提案为特别提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提案十四《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该提案只向股东大会报告,无需表决。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提案十五《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兑现及2018年度薪酬与考核分配办法的说明》

该提案只向股东大会报告,无需表决。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或电话、信函、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6月7日、8日9:0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99号院2号楼三层。

4.登记方法:

(1)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室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登记。

(2)法人股东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盖章)、公司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股东单位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盖章)及代理人身份证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话、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在2018年6月8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5、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石景山路99号2号楼三层

邮政编码:100041

电 话:010-88293727

传 真:010-68873028

联 系 人:刘世臣 许凡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遵从相关规定(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1.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59”,投票简称为“首钢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年6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6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本公司不能参加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兹委托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