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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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18-06-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18-004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6月7日,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内控审计报告,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2017年担任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期间,以良好的职业素养、勤勉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高质量的完成了审计工作。

经综合衡量该所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的会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前述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1、公司董事会第一届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17年度审计工作中,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勤勉、作风严谨,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6 月 8日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18-005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779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01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0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280.2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102.53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5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8XAA20204)。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下列项目(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1、投资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4、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通过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专项说明意见

1、监事会意见

2018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项议案符合《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科沃斯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中金公司对科沃斯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出具的《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公告编号:2018-006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7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779号)核准,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1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0.0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0,280.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177.6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5,102.5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5月23日出具《验资报告》(XYZH2018XAA20204)。据此,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6,000万元变更为40,01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36,000万股变更为40,010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将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就上述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变更办理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同时,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26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生效的〈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制定了《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章程草案》”)且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完成之日起实施。

公司完成本次发行并已于2018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的规定,公司结合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际情况,拟将《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如下: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予以披露,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 6月 8日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公告编号:2018-007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6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6月28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吴中区太湖东路299号澹台湖大酒店西楼一楼澄湖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6月28日

至2018年6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18年6月7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6、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18年6月27日上午9:00-11: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二)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三)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友翔路18号

联系人:占一宇

联系电话:(0512)65875866

传真:(0512)65982064

(四) 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 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6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18-008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6月7日,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5月28日通过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2人以通讯方式表决,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东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费用。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18-004。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18-005。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18-008。

7、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18-006。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18-006。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确保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滚动使用,并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8年6月28日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18-007。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 6 月 8 日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18-009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6月7日,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5月28日通过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均行使了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意见内容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18-005。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确保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滚动使用,并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