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79 证券简称:水井坊 公告编号:2018-017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6月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富力丽思卡尔顿酒店(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69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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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现场会议由董事长Joseph Tcheng(陈寿祺)先生主持,公司聘请的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晋倩如、何潼出席并见证了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Preeti Arora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Atul Chhaparwal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田冀东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范祥福先生、财务总监Danny Ho(何荣辉)先生、副总经理许勇先生等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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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公司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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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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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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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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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经理职业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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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9、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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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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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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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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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第7项议案为特殊表决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现场会议以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除第7项议案外,其余议案为普通议案,均获得出席现场会议以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3、公司独立董事冯渊女士代表全体独立董事做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晋倩如、何潼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8日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编号:临2018-018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换届选举。
公司工会于2018年6月7日组织召开了公司2018年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集、出席人数均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参会职工代表审议、表决通过,选举王咏梅女士(简历详见附件1)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同第九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八日
附件1: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咏梅,女,44岁,重庆建筑大学建筑财务会计专业、四川联合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毕业,注册会计师。历任成都市第八建筑工程公司主办会计,四川红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专员,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供应财务经理,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编号:临2018-019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九届
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新组成的公司九届董事会于2018年6月7日在丽思卡尔顿酒店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会议召开通知于2018年6月6日发出。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董事Preeti Arora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新组成的公司九届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认真审议、依法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John Fan(范祥福)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组建公司九届董事会下属各专业委员会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会换届,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董事会下属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后的名单如下:
战略与执行委员会
召集人:John Fan(范祥福)先生
委员:Danny Ho(何荣辉)先生、Samuel A.Fischer(费毅衡)先生、Chu ChunHo(朱镇豪)先生、Preeti Arora女士、郑欣淳女士
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
召集人:郑欣淳女士(独立董事)
委员:冯渊女士、戴志文先生、John Fan(范祥福)先生、Chu ChunHo(朱镇豪)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戴志文先生(独立董事)
委员:郑欣淳女士、冯渊女士、Chu ChunHo(朱镇豪)先生、Preeti Arora女士
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冯渊女士(独立董事)
委员:郑欣淳女士、戴志文先生、John Fan(范祥福)先生、Preeti Arora女士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提名,同意聘任John Fan(范祥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Danny Ho(何荣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许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田冀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李欣遥女士为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上述相关人员简历见附件1。
本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郑欣淳女士、冯渊女士、戴志文先生认为:本届董事会新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选聘程序合法、有效。独立意见详见附件2。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八日
附件1:
相关人员简历
John Fan(范祥福),男,61岁,国籍:中国,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历任嘉士伯啤酒(香港)有限公司大理啤酒总经理、中图节能科技(常州)有限公司总经理、伟志控股有限公司集团采购总监。现任帝亚吉欧新加坡PTE有限公司董事,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
Danny Ho(何荣辉),男,42岁,国籍:英国,毕业于英国利物浦大学会计专业,文学学士学位,并已获得英国的注册会计师和香港的注册会计师资格。历任毕马威(中国)KPMG(China)助理经理、经理、高级经理、合伙人,帝亚吉欧全球风险审计职能中国区负责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四川水井坊股份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财务总监。
许勇,男,55岁,大专学历。历任四川全兴足球俱乐部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21世纪体育报常务副总编,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田冀东,男,43岁,大学本科,助理经济师,于2008年11月参加上交所董秘培训并考取资格证书。历任成都全兴销售公司业务一部副经理、业务五部经理,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助理,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秘书。
李欣遥,女,35岁,四川大学法学硕士学位,于2017年3月参加上交所董秘培训并考取资格证书。曾任北京市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专员、合规主管。现任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附件2: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要求,在本人所了解的事实范围内,就下列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本届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选聘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郑欣淳、冯渊、戴志文
二○一八年六月七日
股票代码:600779股票简称:水井坊编号:临2018-020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九届
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新组成的公司九届监事会于2018年6月7日在丽思卡尔顿酒店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会议召开通知于2018年6月6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Atul Chhaparwal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认真审议、依法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选举Atul Chhaparwal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 3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