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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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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稳定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06-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1版)

注:1、表中代码为中国证监会行业指定代码。

2、国际上通常将行业划分为成长、周期、稳定及能源四个类别。由于能源类企业生产中间产品,为制造业及消费者提供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并且我国目前能源类上市公司数量较少、总体公司市值较低,因此将能源类行业—采掘业归入周期类。

泰达成长基金的投向除成长类所包括的5个行业外,还包括分布在其他行业类别中受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支持和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行业,如新技术、新材料、高新农业及环境保护等。

综合类上市公司中,若其在某一行业类别中的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0%以上,则该上市公司归入相应行业类别基金投资范围。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或权威机构行业划分标准,及各行业与宏观经济发展相关性的变化,对各行业类别基金所覆盖的相关行业进行适当调整,但须及时予以披露。

除非主管部门或权威机构的行业划分规则发生改变,本系列基金管理人不会主动改变本系列基金的行业归类。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系列基金每只行业类别基金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方法,具体体现在资产配置、行业配置和个股选择的全过程中。

本系列基金管理人根据对宏观经济变化、资本市场发展动态及行业结构调整的分析判断,确定本系列基金每只行业类别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和其它投资品种间的资产配置比例,并通过对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的分析研究,确定各行业类别基金的行业配置比例。

在资产配置、行业配置完成后,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P/B、PEG指标来确定价值优化型股票, 在个股PEG值计算中,本系列基金管理人从以下几个方面评估上市公司的每股预期收益增长率G:

?公司的商业模式

?所处行业发展前景

?产品市场前景分析,包括产品本身市场分析、主要竞争对手、上下游产品关联性及定价能力、替代产品分析等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分析,包括管理者素质、市场营销能力、技术创新能力、专有技术、特许权、品牌、重要客户等

?公司财务状况及财务管理能力,包括财务安全性指标,反映行业特性的主要财务指标、公司股权与债权融资能力与成本分析、公司再投资收益率分析等

?公司潜在风险及应对措施

以价值优化型股票为基础,结合考虑满足以下条件的相关股票,组成本系列基金股票备选库:

ⅰ.股票P/B、 PEG某单项指标特优,另一项指标未能反映其真实状况。

ⅱ. 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或生产经营管理方面发生重大改变,将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前景产生重大和实质性影响。

ⅲ. 公司拥有未被市场认识的或被市场低估的资源,导致公司会计帐面值低于公司内在价值。

ⅳ.研究部利用其它股票定价模型分析确定的投资价值被严重低估的股票。

基金经理在股票备选库的范围内进行股票投资。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泰达成长:65%×富时中国A600成长行业指数+35%×上证国债指数

泰达周期:65%×富时中国A600周期行业指数+35%×上证国债指数

泰达稳定:65%×富时中国A600稳定行业指数+35%×上证国债指数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系列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较高风险的基金品种。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4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2018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泰达成长基金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于股指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于国债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本基金没有投资国债期货。

11.报告附注

11.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况,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3其他资产构成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泰达周期基金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上述债券明细为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全部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于股指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于国债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国债期货。

11.报告附注

11.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况,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3其他资产构成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泰达稳定基金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以上为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全部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于股指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于国债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国债期货。

11.报告附注

11.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况,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3其他资产构成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3年4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截止2018年3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泰达成长基金

泰达周期基金

泰达稳定基金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比较图

泰达成长基金

本报告期末,泰达成长基金由于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原因,本基金有个别投资比例未达标,但已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在10个工作日内调整达标。

泰达周期基金

泰达周期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及截止报告期末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要求。

泰达稳定基金

泰达稳定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及截止报告期末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要求。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本系列基金发生的费用按照公平原则经托管人认定后由各行业类别基金单独承担或由各行业类别基金分摊。

(二)基金运作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支的其它费用。

各行业类别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该基金资产中支付。

(三)基金运作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在通常情况下,按前一日的各行业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之和的 1.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 l.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本系列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各行业类别基金资产净值的和。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各行业类别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在通常情况下,按前一日的各行业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之和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本系列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本系列基金各行业类别基金资产净值的和。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

3、上述(二)基金费用第3-6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由基金托管人从本系列基金每只行业类别基金资产中支付。

4、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调低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及基金托管费,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告,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本系列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五)基金税收

本系列基金每只行业类别基金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纳税。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一)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的截止日期。

(二)在“一、绪言”中增加“《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三)“二、释义”新增“《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流动性受限资产”、“摆动定价机制”内容。

(四)对“三、基金管理人”中,基金管理人概况、基金经理部分进行更新。

(五)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中的内容。

(六)“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代销机构、第三方销售机构部分内容及增加第三方销售机构。

(七)对“六、基金的份额的申购、赎回和基金间转换”根据流动性新规修改。

(八)“七、基金的投资”部分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更新至2018年3月31日及更新投资限制部分内容。

(九) “八、基金的业绩”部分对基金业绩更新至2018年3月31日,并更新了历史走势对比图。

(十)“十、基金资产的估值”中(五)、估值方法及(七)、暂停估值的情形部分增加内容。

(十一)对“十二、基金的费用与税收”部分进行更新。

(十二)“十四、基金的信息披露”中(二)、定期报告及(四)、临时报告与公告部分增加内容。

(十三)对“十八、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进行更新及增加内容。

(十四)更新“二十、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内容。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