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阜阳市人民政府签署超级电容产业和
轨道交通产业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阜阳市人民政府签署超级电容产业和
轨道交通产业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一)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阜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 “甲方”)于近日签署了《超级电容产业和轨道交通产业合作协议书》。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协议签署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协议对方为阜阳市人民政府。阜阳市位于安徽省西北部,国家中部地区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中原地区重要新兴加工业制造业基地和能源基地、皖豫省际区域性中心城市。辖颍州、颍泉、颍东三区和太和、临泉、阜南、颍上四县及省辖县级界首市。城市总面积为9775平方公里,中心城区规划范围约为227平方公里。截止2016年,阜阳户籍1061.5万人,常住799.1万人,是安徽省人口最多的市,也是全国5个超过千万人口的地级市之一。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本着“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合作共赢”的原则,确定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二)合作内容
甲方基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乙方本着行业技术优势进行产业投资,双方遵从市场规律,共同打造规模化产业集群。乙方通过在阜阳进行超级电容产业和轨道交通产业的投资,形成品牌价值和市场影响力,逐步建立上下游产业链,形成以阜阳为中心的区域化总部经济,并辐射全国市场。具体落户产业合作内容如下:
1、超级电容产业
合作内容包括在阜阳进行超级电容生产及运营服务,加快推进超级电容产业落地阜阳,推广应用,打造“区域性”经济产业群。双方一致同意,就上述合作内容分项进行,稳步推进:
(1)甲方根据城市交通发展需要,积极引进超级电容进入阜阳交通及相关行业市场。甲方依法确定采购方案,支持乙方积极参与阜城超级电容公交采购工作。
(2)甲方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许可下,在土地供给、厂房建设、产业规划、财政税收等方面,积极为乙方提供优惠政策。乙方及时在阜阳进行超级电容的生产制造,同时推动新能源汽车维修保养落户阜阳。
甲乙双方应加快推进超级电容生产落户阜阳,逐步形成超级电容生产、运营服务与成果转化基地,把阜阳打造成区域性经济总部和桥头堡,辐射全国市场。
2、轨道交通产业
(1)甲方根据法律法规和轨道建设有关政策规定,负责阜城首条磁悬浮轨道交通旅游示范线(阜阳火车站至高铁西站至颍州西湖景区)的路线规划、项目审批、项目实施工作,支持乙方依法依规参与项目建设。
(2)甲方所属国资公司与乙方合资组建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公司,以该公司为平台,在阜阳投资建设轨道交通产业园区,拓展轨道交通市场。若乙方依法参与阜城首条磁悬浮轨道交通旅游示范线项目建设,则乙方应同步在阜阳进行轨道交通产业园区投资建设,打造阜阳市轨道交通产业“区域化经济总部”,带动周边地区轨道交通产业,发挥产业集群桥头堡的作用。
(3)甲方积极协调乙方在产业发展融资方面的需求,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前提下,确保乙方享受阜阳招商引资、财政税费、土地利用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积极推动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及乙方轨道交通产业落户阜阳。
(三)合作机制
1、建立工作机制。一是双方共同组建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督促合作具体事项的落实。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双方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并协调解决合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细化工作方案。双方各自组织制定工作计划,保持及时有效的工作沟通,把合作意向转化为具体合作方案,细化各项工作推进的时间节点,明确2018年合作方案及未来五至十年合作规划。同时,根据产业规划发展需要,加快前期人力资源培训,为项目需要提供专业技术人才。
四、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在具体合作事项实施中,双方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法合规另行签署实施细则。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双方签署的《超级电容产业和轨道交通产业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