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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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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2018-035

债券代码:122441 债券简称:15赣长运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6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广场南路11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葛黎明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刘钢董事、徐丰贤董事、彭润中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李善敏监事、徐志芳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总经理胡维泉先生、财务总监谢景全先生、董事会秘书吴隼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和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0,351,377.90元,2017年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为-5,138,656.66元,加上2017年年初未分配利润293,527,255.98元,扣除2017年8月已实施的利润分配7,111,92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1,276,679.32元。

公司拟定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7,111,920元(含税)。当年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4.9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5、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分红规划(2018年度至2020年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开展公交票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提供差额补足及流动性支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树礼律师、王韶华律师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