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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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18-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6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堂新先生的股份质押通知,王堂新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补充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王堂新先生于2017年4月12日将其持有的公司1,610,000股质押给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登记日为2017年4月12日,质押期限自2017年4月12日至2020年3月27日。因公司于2018年5月实施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质押股份数量同比变动为2,25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0%。近日,王堂新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2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质押给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作对上述股份的补充质押。本次补充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1%,股份质押登记日为2018年6月5日,质押期限自2018年6月5日至2020年3月27日。本次补充股份质押手续已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王堂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6,300,000股(其中1,800,000股为公司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派生所得),占公司总股本的6.70%。本次股份质押后,王堂新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为2,454,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38.95%,占公司总股本的2.61%。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7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卢旭球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9%。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卢旭球先生拟在2018年7月3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5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60%。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其他方式取得,是指公司2018年5月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 其所持股份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0%,减持价格(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应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发行价;

3. 在公司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从公司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 自2017年12月4日公司董事会审议控股股东提议变更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事项之后的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卢旭球先生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