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上接126版)
③ 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由于宏观经济形势、货币政策、市场预期以及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变化,基准利率曲线可能发生非平行移动,包括正向蝶形形变、反向蝶形形变以及扭曲形变等。因此,本基金将通过研究基准利率曲线现有形状以及各项影响因素,分析其未来变动的趋势和可能性,在预计基准利率曲线发生非平行移动时,适时采取相应的期限结构配置,包括子弹型、哑铃型或者阶梯型等配制策略,从而增强本基金的获利能力。
2)基于信用利差分析的投资策略
信用利差是债券发行人对投资者所承担的信用风险的补偿。从宏观经济角度分析,当经济情况良好时,企业财务状况普遍较佳,此时信用风险会较小,反之,当宏观经济运行出现困难时,企业财务状况普遍恶化,此时信用风险会较大;从债券发行主体分析,如果债券发行主体收益情况良好、债务保障能力强、资产流动性良好,则信用风险将会较小,反之,如果债券发行主体收益情况较差、债务保障能力弱、资产流动性较差,则信用风险将会较大;从债券自身分析,如果债券存在担保且剩余期限较短,面临的不确定性较小,则信用风险较小,反之,如果债券没有担保,或者剩余期限较长,面临的不确定性较大,则信用风险较大。
因此,本基金将综合分析经济发展形势、债券发行主体与债券的信用状况及其变动趋势,在有效控制债券组合信用风险的基础上,积极把握信用利差缩小时带来的投资机会,提高本基金固定收益资产的回报水平。
3)个券精选策略
相对于国债和中央银行票据等政府发行债券而言,在同类型信用债券的不同个券之间,将会由于信用状况的不同而体现出更大的区别,因此本基金对于各类型信用债券,将针对个券进行价值分析,并重点投资于价值被市场低估或预期信用评级将会上升的个券品种。此外,对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债券以及资产支持证券等信用债券品种,本基金将采取以下投资策略:
① 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债券是公司发行的含有转换特征的债券,发行人承诺投资人在一定时间内可将该债券按照转换价格转换为公司普通股,同时,可转换债券发行人也享有在一定条件下赎回债券、下调转股价的权利。因此,可转换债券同时具备债性和股性的特征,当股票价格远低于转股价格,可转换债券的价格主要受利率变化的影响,从而表现出较强的债性;而当股票价格高于转股价格,且可转换债券的价格与转股平价相差不大时,可转换债券的价格主要受股票价格变化的影响,从而表现出较强的股性。
本基金将通过研究可转换债券当前表现出的主要特性,确定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策略,同时本基金还将积极跟踪可转换债券基本面的变化情况,如对应公司的业绩情况以及可能出现的下调转股价机会,寻找最佳的投资时机。
此外,对于在一级市场上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本基金将通过分析其发行条款、票息、内嵌期权价值以及公司基本面,寻找在一、二级市场上可能存在的价差所带来的投资机会,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参与可转债的一级市场申购,获得稳定收益。
② 可分离交易债券
可分离交易债券是一类将纯债券和认股权证进行分离的债券类型。本基金对于可分离交易债券的投资主要采取以下两种策略:一是一级市场申购策略,本基金将对一级市场上发行的可分离交易债券的发行条款、票息、期权价值以及公司基本面进行深入研究,寻找上市后纯债券加对应期权的价格高于一级市场申购价的品种,积极参与申购,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稳定收益;二是关注可分离交易债券上市后纯债券的内在价值,寻找内在价值被低估的品种,进行二级市场投资。
③ 资产支持证券
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类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发行的,以信贷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支付其收益的证券类型,其风险主要包括提前偿付风险和资产违约风险。本基金将深入分析资产池的结构及质量、资产提前偿还率等因素,并根据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预测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未来现金流,通过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密切关注流动性变化,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筛选出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资产支持证券,以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
(3)国家发行债券投资策略
国家发行债券,主要指国债和中央银行票据等国家信用的债券品种,本基金将在分析宏观经济形势、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国家发行债券的组合久期和期限结构,并通过比较各类国债和中央银行票据的存续期、收益率、是否附息以及市场供求因素,判断不同品种的风险收益情况,寻找价值被低估的品种进行投资,以获取超额收益。
(4)回购策略
本基金将在遵守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关于债券回购交易的有关规定的基础上,适时通过债券回购融入资金、用于新股申购等投资,同时,密切关注和积极寻求由于短期资金需求激增产生的逆回购等投资策略机会,增加本基金固定收益资产的收益能力。
3、权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1)股票一级市场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控制基金资产风险、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积极参与新股首次公开发行或增发等权益类投资,把握股票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定价差异所产生的溢价机会,增强基金资产的获益能力。
本基金将借助公司行业研究员的力量,对新股的内在价值进行评估;同时,综合考虑新股发行价格、一级市场资金供求关系、二级市场交易状况和风险收益状况等因素,预测拟认购新股的中签率、收益率,从而确定合理规模的资金精选个股认购,实现新股申购收益率的最大化。
本基金根据基金整体资产的流动性需要、股票是否符合二级市场的投资策略以及市场价格与其内在价值的偏离程度等因素决定继续持有或者卖出申购所获得的新股。
(2)股票二级市场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策略,适当参与二级市场股票投资。
本基金将通过分析宏观经济在经济周期中所处阶段及其发展趋势、通货膨胀率及其变化方向,以及行业特性、行业竞争状况等因素,判断不同行业的景气度变化趋势,并结合行业估值水平,自上而下地确定本基金二级市场股票的行业配置比例,避免行业集中度过高的风险。
在个股选择上,本基金将采取自下而上的精选策略,从经营状况、发展前景、公司治理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并结合估值水平分析和流动性分析,发掘出具备良好内在价值、具有估值吸引力且流动性良好的股票进行投资,增强基金资产的获利能力。
(3)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被动持有股票以及可分离交易债券派发的权证,同时也可以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权证。
本基金将运用市场上通行的权证定价模型,如BS模型、二叉树模型、蒙特卡洛模拟等方法对权证进行定价,同时参考市场的走势,对权证进行投资;本基金可能采取的投资策略包括但不限于杠杆交易策略、看跌保护组合策略、保护组合成本策略、获利保护策略、买入跨式投资策略等。
(三)投资管理程序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本基金的投资管理程序如下:
1.研究员提供研究报告,以研究驱动投资
本基金严格实行研究支持投资决策机制,加强研究对投资决策的支持工作,防止投资决策的随意性。研究员在熟悉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的基础上,对债券品种进行综合研究、深度分析,广泛参考和利用外部研究成果;特别是对于企业信用债券,研究员应充分了解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行业发展状况,掌握企业真实经营状况,定期或不定期撰写提供宏观经济分析报告、债券市场运行报告和发债主体研究报告等并向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汇报。
2.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并决定基金投资重大事项
投资决策委员会将定期分析投资研究团队所提供的研究报告,在充分讨论宏观经济形势、债券和股票市场走势的基础上,根据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确定基金的总体投资计划。
3.基金经理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参考研究团队的研究成果,根据基金合同,依据专业经验进行分析判断,在授权范围内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进行组合的日常管理。
4.交易部独立执行投资交易指令
基金管理人设置独立的交易部,由基金经理根据投资方案的要求和授权以及市场的运行特点,作出投资操作的相关决定,向交易部发出交易委托。交易部接到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后,根据有关规定对投资指令的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确保投资指令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得到高效的执行,对交易情况及时反馈,对投资指令进行监督;如果市场和个券交易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提示基金经理。
5.基金绩效评估
基金经理对投资管理策略进行评估,出具自我评估报告。金融工程小组就投资管理进行持续评估,定期提出评估报告,如发现原有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同市场情况有较大的偏离,立即向主管领导和投资决策委员会报告。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基金经理和金融工程小组的评估报告,对于基金业绩进行评估。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意见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
6.基金风险监控
监察稽核部对投资组合计划的执行过程进行日常监督和实时风险控制,包括投资集中度、投资组合比例、投资限制、投资权限等交易情况,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7.投资管理程序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在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投资需要和环境变化,对投资管理的职责分工和程序进行调整,并在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中予以公告。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60%+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40%。
中债企业债总指数、中债国债总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债公司”)编制的,分别反映我国企业债市场和国债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的指数。其中,中债企业债总指数样本券包括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流通交易的所有中央企业债和地方企业债;中债国债总指数样本券包括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流通交易的所有记账式国债。该两个指数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能够分别反映我国企业债、国债市场的总体走势。
在本基金的运作过程中,如果法律法规变化或者出现更有代表性、更权威、更为市场普遍接受的指数,则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告后,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以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变更。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通常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投资组合报告截至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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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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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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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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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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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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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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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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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份额A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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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C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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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基金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资产的资金汇划费用;
8、从C类基金份额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9、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将依法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划出,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代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
4、本条第(一)款第3 至第7项、第9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2017年12月9日公布的《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2号》进行了更新,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4月25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3月31日,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1、 在“重要提示”中,对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修改基金合同做了简要说明,更新了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期。
2、 在“一、绪言”中,补充了新的法规依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3、 在“二、释义”中,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补充相关定义。
4、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概况、主要人员情况等信息。
5、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对销售机构的信息进行了更新和补充。
6、 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增加短期赎回费、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等内容。
7、 在“九、基金的投资”中,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增加了组合限制等内容,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相关信息。
8、 在“十、基金业绩”中,对基金的业绩进行了更新。
9、 在“十二、基金资产估值”中,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修改了估值方法、暂停估值的情形等内容。
10、 在“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中,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增加基金定期报告的披露要求、临时报告的事件类型。
11、 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更新了本次更新内容期间的历次公告等信息。
12、 在附件二“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中,更新了托管人信息,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增加组合限制等内容。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