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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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子公司佛山信财置业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8-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8-119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子公司佛山信财置业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佛山信财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信财置业”)接受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东莞银行佛山分行”)提供不超过4亿元的贷款,期限均不超过3年,作为担保条件:佛山信财置业以其名下绿岛湖一号地商业住房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18年4月12日和2018年5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在800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以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公司将依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情况对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

公司为子公司佛山信财置业2018年担保计划的额度为10亿元,本次已使用额度4亿元后,剩余担保额度为6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佛山信财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09年06月12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四)注册地点:佛山市南庄镇禅港东路62号;

(五)法人代表:于克佐;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咨询服务;房屋建筑工程;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住宅、商铺、写字楼、停车库租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以上项目涉及资质许可的凭有效资质证经营);

(七)股东情况: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上海兴申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以上2017年财务数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出具立信中联审字F[2018]D-0279号《审计报告》。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基本情况如下: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佛山信财置业接受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东莞银行佛山分行”)提供不超过4亿元的贷款,期限均不超过3年,作为担保条件:佛山信财置业以其名下绿岛湖一号地商业住房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局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融资需要,增强佛山信财置业的资金配套能力,且佛山信财置业系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公司对于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佛山信财置业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本次公司对佛山信财置业的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1530.66亿元,除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外,公司对外担保金额88.41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8-120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

郑州欣宇原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郑州欣宇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欣宇原房地产”)接受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信托”)提供3亿元的融资,期限12月。作为担保条件:郑州欣宇原房地产以豫(2018)许昌市不动产权第0046308号土地抵押,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18年4月12日和2018年5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在800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以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公司将依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情况对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

公司为子公司郑州欣宇原房地产2018年担保计划的额度为10亿元,本次已使用额度3亿元后,剩余担保额度为7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郑州欣宇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6年09月21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四)注册地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北二路66号46号楼1单元13层1303号;

(五)法人代表:刘波;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及销售;物业服务;建筑设备、建筑装饰材料的销售。

(七)股东情况: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福建宏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以上2017年财务数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出具立信中联审字F【2018】D-0296号《审计报告》。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基本情况如下: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合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郑州欣宇原房地产接受中建投信托提供3亿元的融资,期限12月。作为担保条件:郑州欣宇原房地产以豫(2018)许昌市不动产权第0046308号土地抵押,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局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融资需要,增强郑州欣宇原房地产的资金配套能力,且郑州欣宇原房地产系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公司对于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郑州欣宇原房地产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本次公司对郑州欣宇原房地产的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1530.66亿元,除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外,公司对外担保金额88.41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8-121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

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6年12月7日及2016年12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八十六次会议及2016 年第三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关于注册发行不超过58亿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暨注册发行不超过150亿元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品种包括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简称“永续中票”)、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2017 年6月13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7]MTN356号)文件,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永续中票)注册,注册金额为58亿元。

2017年9月28日,公司发行了2017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永续中票)10亿元,剩余注册金额48亿元(详见公司2017-279号公告)。

2018年6月7日,公司发行了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永续中票)10亿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6月8日全部到账,现将有关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公司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