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17 证券简称:君禾股份公告编号:2018-044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金额人民币3,094万元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对外投资项目为长期投资建设项目,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影响较小。
一、审议程序情况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禾股份”或“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设立宁波君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禾智能”)作为宁波君禾智能科技产业园(暂定名)项目的实施主体,该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7亿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2017-032、2018-006)。
君禾智能于2018年6月11日与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奉化分局在宁波市奉化区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302832018A21017号),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3,094万元取得81,57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302832018A21017号,以下简称“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2018-017号,宗地总面积为81,574平方米,出让面积为81,574平方米。出让宗地坐落于萧王庙街道陈郎埭村。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出让方: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奉化分局
地址:宁波市奉化区茗山路269号
公司与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奉化分局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价款的缴纳
1、宗地编号为2018-017号,宗地总面积为81,574平方米,出让面积为81,574平方米。出让宗地坐落于萧王庙街道陈郎埭村。
2、宗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其他工业用地。
3、宗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以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奉化分局向君禾智能交付宗地之日起算。
4、宗地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3,094万元,君禾智能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5、君禾智能在按本合同约定付清本宗地全部出让价款后,持本合同和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二)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1、宗地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不低于人民币58,396.40万元,投资强度不低于每平方米7159元。此处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投资和出让价款等。
2、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符合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出让宗地规划条件。建筑容积率不高于2.0,不低于1.50。
(三)主要违约责任
1、君禾智能因自身原因终止该项目投资建设,向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奉化分局提出终止履行本合同并请求退还土地的,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奉化分局报经原批准土地出让方案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分别按约定,退还本合同约定的定金以外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计利息),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范围内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可不予补偿,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奉化分局还可要求君禾智能清除已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回复场地平整;但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奉化分局愿意继续利用该宗地范围内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给予君禾智能一定补偿。
2、君禾智能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四)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合同所取得的土地用于投资建设宁波君禾智能科技产业园项目。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无影响。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本次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为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奉化分局,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合同履行的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