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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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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2018-06-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 2018-027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业务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华阳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光电”)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的理财产品,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二、购买上述理财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提示

尽管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评估,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委托理财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将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业务,董事会在最高额度内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在选择具体理财产品时,充分平衡风险与收益,合理搭配投资品种;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对低风险委托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过去12个月内累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共11,000万元(含本次),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5%。

五、备查文件

1、华阳光电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的《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封闭式)》(协议编号:JC3931120180607001);

2、华阳光电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的《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封闭式)》(协议编号:JC3931120180607002)。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 2018-028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华阳通用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通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在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购买了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理财本金:人民币5,000万

4、理财期限:2018年6月8日至2018年12月5日

5、预期年化收益率:4.80%

6、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7、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购买上述理财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提示

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将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保本型低风险投资理财,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过去12个月内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共39,300万元(含本次)。

六、备查文件

华阳通用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的《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封闭式)》(协议编号:JC3931120180608001)。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