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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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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18-06-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18-040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于2018年6月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凌剑辉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凌剑辉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第二届监事会组成后,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1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凌剑辉,男,197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10年4月至2012年10月,任公司二厂厂长;2012年11月至2013年8月,任公司一厂厂长;2013年9月至今,任公司制造中心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制造中心总经理。

凌剑辉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出具日,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凌剑辉先生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