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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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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2018-06-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山鹰纸业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18-054

债券简称:12山鹰债 债券代码:122181

债券简称:16山鹰债 债券代码:136369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6月11日上午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公司董事长吴明武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对该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作出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905元/股调整为2.772元/股,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685元/股调整为3.552元/股。除上述调整外,该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因董事、副总裁潘金堂和董事、副总裁孙晓民以及董事连巧灵为该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上述三位董事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及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发表的法律意见书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18年6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告编号:临2018-05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预留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应收回并注销其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35万份。调整后,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名,预留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26万份调整为91万份;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鉴于在符合行权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2017年度个人综合考评未达标,该激励对象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可行权条件,应收回并注销其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1.25万份。

综上,本次应收回并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46.25万份,调整后符合本次可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名,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34.25万份。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权益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18年6月12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8-056),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事先审议通过该议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18年6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预留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核对并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公司董事会认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预留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含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指标)已满足。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行权,并确定行权日为2018年6月25日,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34.25万份。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将采用批量行权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18年6月12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8-057),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事先审议通过该议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18年6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创享激励基金管理办法(2018-2020年)〉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增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中层管理人员、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秉持创造价值、分享价值理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创享激励基金管理办法(2018-2020年)》(以下简称“《创享激励基金管理办法(2018-2020年)》”)。公司关于实施《创享激励基金管理办法(2018-2020年)》相应的业绩指标不作为公司的业绩承诺或盈利预测。因董事、副总裁潘金堂和董事、副总裁孙晓民以及董事连巧灵属于《创享激励基金管理办法(2018-2020年)》所涉激励对象范围,上述三位董事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创享激励基金管理办法(2018-2020年)》和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18年6月12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事先审议通过该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8年6月29日下午2:30分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制定〈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创享激励基金管理办法(2018-2020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18年6月12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8-058)。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十二日

股票简称:山鹰纸业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 2018-055

债券简称:12山鹰债 债券代码:122181

债券简称:16山鹰债 债券代码:136369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况

2016年9月1日,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刊登于2016年9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临2016-056、临2016-059和临2016-062)。

2016年9月21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刊登于2016年9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临2016-068)。

2016年11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刊登于2016年11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临2016-073、临2016-074、临2016-075和2016-076)。

2016年11月11日,公司首次授予的5,823万份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授予登记手续。具体内容刊登于2016年11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临2016-077)。

2017年3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刊登于2017年3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临2017-009、临2017-013和临2017-015)。

2017年5月22日,公司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相关登记手续,授予数量226万份。具体内容刊登于2017年5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临2017-026)。

2017年7月7日,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93元/股调整为2.905元/股,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71元/股调整为3.685元/股。具体内容刊登于2017年7月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7-041)。

2017年11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刊登于2017年12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临2017-103、临2017-106、临2017-107和2017-109)。

2018年1月9日,公司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股票数量1,906万份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行权登记手续。上述股份将于2018年1月18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刊登于2018年1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临2018-004)。

二、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8年4月10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本公司截至2018年1月18日公司总股本4,570,313,337股为基数(注: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551,253,337股。鉴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行权股份19,060,000股于2018年1月18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570,313,337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3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607,851,673.82元,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30.17%。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于2018年6月1日披露了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7日,除息日为2018年6月8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8年6月8日。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8年6月8日实施完毕。

三、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之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派息时调整方法如下:

P=Po-V

其中:Po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根据上述公式,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应调整为: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2.905元/股-0.133元/股=2.772元/股。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3.685元/股-0.133元/股=3.552元/股。

公司于2018年6月1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905元/股调整为2.772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685元/股调整为3.552元/股。

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事项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行权价格调整已经履行相应批准程序,本次行权价格调整的方法和内容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二日

股票简称:山鹰纸业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18-056

债券简称:12山鹰债 债券代码:122181

债券简称:16山鹰债 债券代码:136369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权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

1、2016年9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刊登于2016年9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临2016-056、临2016-059和临2016-062)。

2、2016年9月21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刊登于2016年9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临2016-068)。

(二)股票期权授予及调整情况

1、2016年11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85名调整为82名,股票期权总数由5,980万份调整为5,823万份,确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6年11月1日。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刊登于2016年11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临2016-073、临2016-074、临2016-075和2016-076)。

2、2016年11月11日,公司首次授予的5,823万份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授予登记手续。具体内容刊登于2016年11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临2016-077)。

3、2017年3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226万份预留股票期权,剩余的494万份预留股票期权不予授予,确定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7年3月29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刊登于2017年3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临2017-013)。

4、2017年5月22日,公司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登记手续,授予数量226万份。具体内容刊登于2017年5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临2017-026)。

5、2017年7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93元/股调整为2.905元/股,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71元/股调整为3.685元/股。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刊登于2017年7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临2017-041)。

6、2018年6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905元/股调整为2.772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685元/股调整为3.552元/股。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刊登于2018年6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临2018-055)。

(三)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1、2017年11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同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82名调整为74名,首次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5,823万份调整为5,437万份。鉴于在符合行权条件的74名激励对象中,有14名激励对象2016年度个人综合考评未达标,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可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60名,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906万份。公司收回并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654.8万份。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刊登于2017年12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临2017-103、临2017-109)。

2、2018年6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在预留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应收回并注销其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35万份。调整后,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名,预留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26万份调整为91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45.5万份。鉴于在符合行权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2017年度个人综合考评未达标,该激励对象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可行权条件,应收回并注销其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11.25万份。调整后,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34.25万份。

综上,本次应收回并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46.25万份,调整后符合本次可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名,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34.25万份。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行权,并确定行权日为2018年6月25日,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34.25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权益的行权将采用批量行权方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刊登于2018年6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临2018-056、临2018-057)。

二、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依据和数量

2018年6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鉴于公司预留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韩玉红女士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韩玉红女士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拟对韩玉红女士已获授但未行权的135万份股票期权予以全部注销。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5名调整为4名,预留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26万份调整为91万份。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达标”,可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分批次行权;激励对象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不达标”,则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期权由公司注销。鉴于激励对象叶美芳女士2017年度个人综合考评不达标,无法参与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权益的行权,公司拟对激励对象叶美芳女士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一个行权期11.25万份权益予以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146.25万份。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造成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及2017年度个人综合考评未达标等原因,公司董事会对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进行了调整并注销对应的权益,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合法、有效。在预留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应收回并注销其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35万份。调整后,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名,预留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26万份调整为91万份;鉴于在符合行权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2017年度个人综合考评未达标,该激励对象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可行权条件,应收回并注销其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1.25万份。

综上,本次应收回并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46.25万份,调整后符合本次可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名,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34.25万份。我们同意公司对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的调整并注销对应的权益。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

(一)鉴于在预留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应收回并注销其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35万份。经董事会调整后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名,预留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26万份调整为91万份。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可行权条件。监事会同意该等激励对象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内行权。

(二)鉴于在符合行权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2017年度个人综合考评未达标,该激励对象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可行权条件,应收回并注销其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1.25万份。

综上,经董事会调整后符合本次可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名,对应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34.25万份,监事会同意该等激励对象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内行权。

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如下: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依据和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 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二日

股票简称:山鹰纸业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18-057

债券简称:12山鹰债 债券代码:122181

债券简称:16山鹰债 债券代码:136369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

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34.25万份

●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主要内容

1、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6年9月1日,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山鹰纸业”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刊登于2016年9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临2016-056、临2016-059和临2016-062)。

(2)2016年9月21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刊登于2016年9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临2016-068)。

(3)2016年11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85名调整为82名,股票期权总数由5,980万份调整为5,823万份,确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6年11月1日。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刊登于2016年11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临2016-073、临2016-074、临2016-075和临2016-076)。

(4)2016年11月11日,公司首次授予的5,823万份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授予登记手续。具体内容刊登于2016年11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临2016-077)。

(5)2017年3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226万份预留股票期权,剩余的494万份预留股票期权不予授予,确定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7年3月29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刊登于2017年3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临2017-013)。

(6)2017年5月22日,公司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登记手续,授予数量226万份。具体内容刊登于2017年5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临2017-026)。

(7)2017年7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93元/股调整为2.905元/股,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71元/股调整为3.685元/股。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刊登于2017年7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临2017-041)。

(8)2017年11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同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82名调整为74名,首次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5,823万份调整为5,437万份。鉴于在符合行权条件的74名激励对象中,有14名激励对象2016年度个人综合考评未达标,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可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60名,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906万份。公司收回并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654.8万份。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刊登于2017年12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临2017-103、临2017-109)。

(9)2018年6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905元/股调整为2.772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685元/股调整为3.552元/股。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刊登于2018年6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临2018-055)。

(10)2018年6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在预留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应收回并注销其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35万份。调整后,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名,预留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26万份调整为91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45.5万份。鉴于在符合行权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2017年度个人综合考评未达标,该激励对象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可行权条件,应收回并注销其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11.25万份。调整后,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34.25万份。

综上,本次应收回并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46.25万份,调整后符合本次可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名,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34.25万份。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行权,并确定行权日为2018年6月25日,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34.25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权益的行权将采用批量行权方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刊登于2018年6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临2018-056、临2018-057)。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主要内容

(1)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85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业务(技术)骨干。

(2)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山鹰纸业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3)行权安排: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应自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分期行权,激励对象应分三期行权,行权安排如下表:

预留的股票期权应自预留期权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分期行权,激励对象应分两期行权,行权安排如下表:

当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上市公司注销相关期权。

(4)行权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93元/份。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股票期权数量、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本计划规定的原则、方式和程序进行调整。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不做调整。

(5)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0年。

(二)历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情况:

(1)授予日期:2016年11月1日;

(2)授予人数:82名;

(3)授予数量:5,823万份;

(4)授予时的行权价格: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为2.93元/股(注:因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93元/股调整为2.772元/股)。

2、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1)授予日期:2017年3月29日;

(2)授予人数:5名;

(3)授予数量:226万份;

(4)授予时的行权价格: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3.71元/股(注:因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71元/股调整为3.552元/股)。

二、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条件说明

(一)公司业绩条件及其他条件达成情况

(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情况

(三)对未达到行权条件的权益处理说明

1、鉴于公司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该激励对象已授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全部注销,合计135万份。

2、因1名激励对象2017年度综合考评不达标,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无法参与第一个行权期权益的行权,公司拟对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一个行权期11.25万份权益予以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146.25万份。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日:2017年3月29日

(二)行权数量:34.25万份

(三)行权人数:3名

(四)行权价格:3.552元/股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六)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七)行权安排:本次行权为公司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八)本次行权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

(一)鉴于在预留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应收回并注销其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35万份。经董事会调整后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名,预留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26万份调整为91万份。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可行权条件。监事会同意该等激励对象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内行权。

(二)鉴于在符合行权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2017年度个人综合考评未达标,该激励对象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可行权条件,应收回并注销其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1.25万份。

综上,经董事会调整后符合本次可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名,对应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34.25万份,监事会同意该等激励对象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内行权。

五、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一)行权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确定公司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日为2018年6月25日,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

(二)本次行权激励对象不含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六、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一)根据股权激励计划,本次行权数量为34.25万份,公司净资产将因此增加121.66万元 ,其中:总股本增加34.25万股,资本公积增加87.41万元。由于本次可行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影响很小。

(二)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

1、授权日会计处理:由于授权日股票期权尚不能行权,因此不需要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公司将在授权日采用布莱克-斯科尔(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

2、等待期会计处理:公司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的最佳估算为基础,按照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

3、可行权日之后会计处理: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4、行权日会计处理:根据行权情况,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如下:本次行权已经履行相应批准程序,公司及激励对象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的行权安排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567  证券简称:山鹰纸业 公告编号:2018-058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6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6月2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勤俭路3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6月29日

至2018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登于2018年6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需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拟为上述议案所涉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

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

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持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

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现场登记时间:2018年6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三)登记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勤俭路3号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昊悦

联系电话:021-62376587 传真:021-62376799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费等费用自

理。

(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山鹰纸业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18-059

债券简称:12山鹰债 债券代码:122181

债券简称:16山鹰债 债券代码:136369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6月11日下午以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占正奉先生主持,公司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

监事会对经董事会调整的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权益进行了核实,认为:

1、鉴于在预留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应收回并注销其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35万份。经董事会调整后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名,预留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26万份调整为91万份。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可行权条件。监事会同意该等激励对象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内行权。

2、鉴于在符合行权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2017年度个人综合考评未达标,该激励对象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可行权条件,应收回并注销其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11.25万份。

综上,经董事会调整后符合本次可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名,对应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34.25万份,监事会同意该等激励对象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内行权。

公司董事会对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权益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18年6月12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8-056),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事先审议通过该议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18年6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预留股票期权行权条件进行了审核,认为: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预留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已满足,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行权,并确定行权日为2018年6月25日,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34.25万份。上述事项符合《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18年6月12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8-057),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事先审议通过该议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18年6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创享激励基金管理办法(2018-2020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创享激励基金管理办法(2018-2020年)》的设计框架合理,所涉激励对象范围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进一步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等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业绩持续的提升,保留和吸引优秀人才,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创享激励基金管理办法(2018-2020年)》并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创享激励基金管理办法(2018-2020年)》和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18年6月12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事先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