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6月12日

查看其他日期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8-06-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18-059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6月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邮件的方式于2018年6月5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为11人,实际出席董事为11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以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同意公司使用15,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同意公司增加营业范围及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有关营业范围内容的修订最终以工商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同意公司为以下四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为10,500万元,期限为壹年,具体如下:

株洲天桥起重配件有限公司、湖南天桥利亨停车装备有限公司分别向兴业银行株洲支行申请3,000万元、1,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株洲天桥嘉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株洲天桥奥悦冰雪科技有限公司别向中国建设银行株洲分行人民路支行申请2,000万元、4,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4、《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同意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下午14:30在研发中心七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18--060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6月5日以书面、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8年6月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笑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 5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18-061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18年6月27日下午14:30在研发中心七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6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6月26日—2018年6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26日15:00—2018年6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20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人员: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田心北门新民路266号天桥起重研发中心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8年6月22日(星期五)9:00—17:00

2、登记地点: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田心北门新民路266号天桥起重研发中心九楼证券投资发展部

3、本次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4、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外地股东也可将上述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投资发展部,并注明参加股东大会。

5、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段丽媛 电话:0731-22504022

传真:0731- 22337798 邮箱:sid@tqcc.cn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23”,投票简称为“天桥投票”。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议案1的编码为1.00,议案2的编码为2.00,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6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6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如委托人未对表决权做明确具体的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18-062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和《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中共湖南省国资委委员会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相关要求,同时结合公司增加经营范围等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

二、增补条款

增加党建工作第八章,相应章节条款依次顺延。

第八章 党建工作

第一节 党组织的机构设置

第一百四十九条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公司党委和中国共产党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党委书记、董事长原则上由一人担任。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公司党委。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党委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设置相关工作部门,同时建立工会、团委等组织。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第二节 公司党委职权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党委研究决定以下事项:

(一)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党组织有关决定、指示在公司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

(二)公司党委和纪委的工作规划、计划、报告及重大活动的部署和安排;

(三)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制订工作制度,违纪案件和违纪党员处理意见的审议和批准;

(四)公司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管理骨干队伍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五)公司党委领导成员的分工与调整,党群组织及其工作机构、人员编制的设置或调整,党群干部的任免和奖惩;

(六)公司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创建中的重大事项;

(七)公司纪委、工会、共青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八)以公司党委、纪委名义向上级组织、纪委请示和报告的重大事项,向下级党组织、纪检机构发布的重要文件和做出的重要决定。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党委对以下属于“三重一大”事项履行前置研究程序,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公司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的重大举措;

(二)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方针的制订和调整;

(三)公司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大额投资和大额资金调度等重大事项;

(四)公司改制、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以及内部机构设置调整、下属分子公司的设立和撤销等事项;

(五)公司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选聘、考核、薪酬、管理和监督;

(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七)公司在重大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环境保护等涉及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

(八)需要公司党委研究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三节 公司纪委职权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纪委的职权包括: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二)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纪检监察工作;

(四)贯彻执行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有关重要决定、决议及工作部署;

(五)经常对党员进行党纪党规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

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六)按职责管理权限,检查和处理公司所属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七)研究其它应由公司纪委决定的事项。

鉴于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出上述修订后,《公司章程》相应章节和条款的相应序号亦做相应修改和依次顺延。除上述条款变更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未发生变更。有关营业范围内容的修订最终以工商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18--063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担保概述

根据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为株洲天桥起重配件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桥配件”)、湖南天桥利亨停车装备有限公司(简称“天桥利亨”)、株洲天桥嘉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天桥嘉成”)、株洲天桥奥悦冰雪有限公司(简称“天桥奥悦”)四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一年。具体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2、2017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单位:万元)

注:天桥嘉成与天桥奥悦于2018年4月注册成立,无相关财务数据。

3、2018年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单位:万元)

注:天桥嘉成与天桥奥悦于2018年4月注册成立,无相关财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天桥配件、天桥利亨、天桥嘉成、天桥奥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为10,500万元,担保期限为综合授信额度项下具体业务发生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以公司与兴业银行株洲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株洲分行人民路支行签订的相关保证合同为准。担保协议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后签订。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其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解决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以保障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已审批的额度为47,500万元,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25569.26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2.30%,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对外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18--064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容提示: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将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有关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65号文件核准,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9.5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845.5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154.50万元。与预计募集资金20,424.04万元相比,超募资金为52,730.46万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京都天华验字(2010)第218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2010年12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6,3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9,3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7,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2011年9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株洲舜臣选煤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金3,646.05万元,以增资入股的方式控股株洲舜臣选煤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3、201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7,000万元。

4、201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 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227.50 万 元认购珠海英博尔电气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股份。

5、201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 2,500 万元(含天桥利亨管理层预留份额不超过500万元,公司实际投入 2,000 万元),用于与各方发起设立天桥利亨。

6、2017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天桥舜臣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和《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发起设立天桥嘉成〈暂定名〉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使用超募资金948.948万元和1,530万元投资以上事项。公司于2017年12月使用超募资金948.948万元完成收购天桥舜臣少数股东股权事项,于2018年5月使用超募资金765万元完成天桥嘉成第一期出资。

7、2018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止2018年5月31日,未到期理财产品25,900万元。

综上,截至2018年5月31日,公司已累计实际使用超募资金58,787.498万元(含未到期的理财),剩余可使用超募资金余额为26,663.98万元(含未到期的理财、利息),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三、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的生产投入与业绩规模的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需求增加,在贷款利率明显高于银行理财或者结构性存款的利率情况下,为了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15,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公司使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未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承诺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并及时披露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的意见。

四、审批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一致同意公司使用15,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天桥起重使用15,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有关超募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时应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天桥起重本次使用15,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3、公司应严格遵守有关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并及时对外披露的承诺。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天桥起重使用15,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2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018-065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2日披露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号2017-036):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人民币3068.2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因该募投项目资金专户中部分定期存款和理财未到期,因此一直未将账户内资金全部转出。

近日,该募集资金专户理财到期,公司已将账户内剩余资金全部转出,并办理完该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人民路支行,账号:43001506062059666888)的销户手续。

特此公告。

湖南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