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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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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辞职的公告

2018-06-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20 证券简称:长航凤凰 公告编号:2018-033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6月8日收到公司高管楼小云的辞职报告,楼小云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船长、公司海运事业部总经理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楼小云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楼小云先生近年来一直任职公司总船长、公司海运事业部总经理,其辞职不会影响管理层的正常运作,但将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和组织运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日,楼小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会对楼小云先生在任职高管期间的勤勉尽责和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20 证券简称:长航凤凰 公告编号:2018-034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运事业部管理团队大量员工辞职

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公司收到海运事业部管理团队大量员工辞职的报告,预计短期内难以找全与之匹配的人员,可能对该事业部的正常运转和沿海海运业务的维持带来不利影响,导致短期内业务量和利润的下滑。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8日收到公司海运事业部管理团队大量员工辞职的报告,该部49人的经营团队有42人向公司递交了辞职报告(含该部总经理楼小云)。

以上人员离职前均服务于公司的支柱性产业(沿海海运),管理和组织着公司自有海轮和13艘待收回的租赁海轮的经营生产。上述人员的集中离职影响到了市场经营与维护。公司已紧急成立了应急小组,正在研究处理上述问题的对策。

2018年5月2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租赁船舶期满不再续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已提示或引起经营结构和相关人员变动的风险。上述人员预计于6月中下旬办理交接手续后离职,公司预计短期内难以找全与之匹配的人员,可能对该事业部的正常运转和沿海海运业务的维持带来不利影响,导致短期内业务量和利润的下滑,公司将采取切实的措施来改变目前的被动局面,恢复公司在沿海市场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特此公告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20 证券简称:长航凤凰 公告编号:2018-035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并征集候选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于2018年6月11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就本次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3名,职工代表2名。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二、董事、监事的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及监事候选人的提名要求

董事会换届改选董事时,公司董事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提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但单个提名人所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不得多于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的人数(本次拟换选的非独立董事人数为4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拟换选的独立董事人数为3人),但单个提名人所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不得多于本次拟选独立董事的人数。

监事会换届改选监事时,公司监事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提出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但单个提名人所提名的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人数不得多于本次拟选监事的人数(本次拟换选的非职工监事为3人)。

四、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提名的方式和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的提名方式和程序:由第七届董事会提出选任董事的候选人名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由监事会提出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候选人名单,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由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名单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职工代表监事则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二)股东的提名方式和程序:股东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或向监事会提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25日17:00前以本公告约定方式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出,并提供有关材料;董事会、监事会有权对提出的董事候选人或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将上述股东提出的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并应当充分了解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声明。

五、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上述有权提名人在2018年6月25日17:00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推荐董事、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详见附件)。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到期后,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对于符合资格的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将审议通过的董事候选人名单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将对被提名的监事候选人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监事会将审议通过的监事候选人名单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监事候选人应承诺资料真实、完整。

六、董事、监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

1.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 年;

4.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 年;

5.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 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8. 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9.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10. 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以上期间,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监事候选人议案的日期为截止日。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除需具备上述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 符合具备《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具备其所要求的独立性;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3.符合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4. 符合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5. 符合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6.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7.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会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8.已根据相关规定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9.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

10. 独立董事候选人最多在五家上市公司(含本次拟任职上市公司、深沪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11. 符合其他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规定。

七、推荐方式

1. 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书面文件两种方式。

2.如采取亲自送达方式,则必须在2018年6月25日17: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至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3. 如采取邮寄方式,则必须在2018年6月25日前邮寄至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以指定联系人收到时间为准)。

4. 提名人和被提名人有义务配合本公司进行对提名文件资料真实性的调查工作,以及根据本公司要求提交进一步的文件和材料。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志胜

联系电话: 027-82763901

联系传真: 027-82763901

联系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民权路39汇江大厦12楼

九、董事会、监事会换届计划安排

公司本次换届计划安排如下:

1.2018年6月25日前完成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工作。

2.2018年7月17日前完成董事、监事候选人资格审核。

3.不晚于2018年8月第一周前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

十、附件

1.董事候选人提名函 (包括提名人身份证明,候选人身份证、学历证、各类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履历以及与提名函有关的证明材料)

2.监事候选人提名函 (包括提名人身份证明,候选人身份证、学历证、各类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履历以及与提名函有关的证明材料)

3.董事声明与承诺

4.监事声明与承诺

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7.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表

特此公告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2日

附件一: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函

附件二: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函

附件三:

上市公司董事声明及承诺书(2008年修订)

公司名称:

股票代码:

签署日期:

第一部分声明

一、基本情况

1. 上市公司全称:

2.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3. 本人姓名:

4.别名:

5.曾用名:

6.出生日期:

7.住址:

8.国籍:

9.拥有哪些国家或地区的长期居留权(如适用):

10.专业资格(如适用):

11.身份证号码:

12.护照号码(如适用):

13.近亲属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配偶:

父母:

子女(含年满18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

兄弟姐妹:

14.最近五年工作经历:

二、是否有配偶、父母、年满18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及配偶、兄弟姐妹及配偶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在其他公司任职?

是□ 否□

如是,请填报各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以及本人在该公司任职的情况。

四、是否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或者未偿还经法院判决、裁定应当偿付的债务,或者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受到仍然有效的法院判决、裁定所限制?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曾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关停并转或曾有类似情况的公司、企业的董事、监事或者厂长、经理?

是□ 否□

六、是否曾担任因违法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是□ 否□

七、是否曾因犯有贪污、贿赂、内幕交易、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挪用财产、侵占财产罪或者其他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而受到刑事处罚?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八、是否曾因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等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九、除第七、八项以外,本人是否曾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是否曾违反本规则或者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受到本所处分?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十、是否正处于被指控犯有贪污、贿赂、内幕交易、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挪用财产、侵占财产罪或者其他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的刑事诉讼中?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十一、是否因涉嫌违反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正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或者涉及在任何中国证监会所进行的行政程序中?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以及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是否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十三、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业务中,过去或现在是否拥有除前项以外的任何其他利益?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十四、是否参加过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或者认可的证券业务培训?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十五、是否已明确知悉作为上市公司的董事,如果对下列问题负有直接责任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大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二)公司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是□ 否□

十六、是否已明确知悉作为上市公司的董事,如果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二)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

产的;

(三)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

其他资产的;

(四)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的;

(五)无正当理由放弃债权、承担债务的;

(六)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是□ 否□

十七、除上述问题所披露的信息外,是否有需要声明的其他事项,而不声明该等事项可能影响本人对上述问题回答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完整性?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_____________(正楷体)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所提供的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

声明人:(签署)

日 期:

此项声明于年月日在(地点)作出。

见证律师:

日 期:

第二部分承诺

本人(正楷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

一、本人在履行上市公司董事的职责时,将遵守并促使本公司和本人的授权人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有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尽责的义务。

二、本人在履行上市公司董事的职责时,将遵守并促使本公司和本人的授权人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本人在履行上市公司董事的职责时,将遵守并促使本公司和本人的授权人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其他业务规则、细则、指引和通知等。

四、本人在履行上市公司董事的职责时,将遵守并促使本公司和本人的授权人遵守《公司章程》。

五、本人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包括及时、如实地答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向本人提出的任何问题,及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业务规则、细则、指引和通知规定应当报送的资料及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的正本或副本,并出席本人被要求出席的会议。

六、本人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本人提供的承诺与声明的资料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七、本人将按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专业培训。

八、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分。

九、本人因履行上市公司董事的职责或者本承诺而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争议提起诉讼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住所地法院管辖。

承诺人:(签署)

日 期:

此项承诺于年月日在(地点)作出。

见证律师:

日 期:

附件四:

上市公司监事声明及承诺书(2008年修订)

公司名称:

股票代码:

签署日期:

第一部分声明

一、基本情况

1. 上市公司全称:

2.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3. 本人姓名:

4.别名:

5.曾用名:

6.出生日期:

7.住址:

8.国籍:

9.拥有哪些国家或地区的长期居留权(如适用):

10.专业资格(如适用):

11.身份证号码:

12.护照号码(如适用):

13.近亲属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配偶:

父母:

子女(含年满18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

兄弟姐妹:

14.最近五年工作经历:

二、是否有配偶、父母、年满18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及配偶、兄弟姐妹及配偶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在其他公司任职?

是□ 否□

如是,请填报各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以及本人在该公司任职的情况。

四、是否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或者未偿还经法院判决、裁定应当偿付的债务,或者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受到仍然有效的法院判决、裁定所限制?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曾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关停并转或曾有类似情况的公司、企业的董事、监事或者厂长、经理?

是□ 否□

六、是否曾担任因违法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是□ 否□

七、是否曾因犯有贪污、贿赂、内幕交易、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挪用财产、侵占财产罪或者其他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而受到刑事处罚?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八、是否曾因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等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九、除第七、八项以外,本人是否曾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是否曾违反本规则或者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受到本所处分?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十、是否正处于被指控犯有贪污、贿赂、内幕交易、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挪用财产、侵占财产罪或者其他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的刑事诉讼中?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十一、是否因涉嫌违反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正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或者涉及在任何中国证监会所进行的行政程序中?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以及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是否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十三、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业务中,过去或现在是否拥有除前项以外的任何其他利益?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十四、是否参加过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或者认可的证券业务培训?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十五、是否已明确知悉作为上市公司的监事,如果对下列问题负有直接责任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大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二)公司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是□ 否□

十六、是否已明确知悉作为上市公司的监事,如果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

(二)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

产的;

(三)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

其他资产的;

(四)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

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的;

(五)无正当理由放弃债权、承担债务的;

(六)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是□ 否□

十七、除上述问题所披露的信息外,是否有需要声明的其他事项,而不声明该等事项可能影响本人对上述问题回答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完整性?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_____________(正楷体)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所提供的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上市公司的监事。

声明人:(签署)

日 期:

此项声明于年月日在(地点)作出。

见证律师:

日 期:

第二部分承诺

本人(正楷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

一、本人在履行上市公司监事的职责时,将遵守并促使本公司及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有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二、本人在履行上市公司监事的职责时,将遵守并促使本公司及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本人在履行上市公司监事的职责时,将遵守并促使本公司及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其他业务规则、细则、指引和通知等。

四、本人在履行上市公司监事的职责时,将遵守并促使本公司及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公司章程》。

五、本人在履行上市公司监事的职责时,将监督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并严格遵守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六、本人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包括及时、如实地答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向本人提出的任何问题,及时提供并促使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业务规则、细则、指引和通知规定应当报送的资料及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的正本或副本,并出席本人被要求出席的会议。

七、本人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本人提供的承诺与声明的资料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八、本人按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专业培训。

九、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分。

十、本人因履行上市公司监事的职责或者本承诺而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争议提起诉讼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住所地法院管辖。

承诺人:(签署)

日 期:

此项承诺于年月日在(地点)作出。

见证律师:

日 期:

附件五: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现就提名 为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第 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六: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作为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第 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

年 月 日

附件七: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表

拟任职上市公司简称:

拟任职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本人(正楷体本人签名)郑重声明,本履历表内容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履历表所提供的资料,确定本人是否适宜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表》填写说明

请独立董事候选人认真填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表》中部分信息将予以公开,其他信息将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料进行备案。请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填写前认真阅读本填写说明的各项要求,真实、完整和准确地填写表格。

1、个人简况中 “有否其它国家居留权”项如没有其它国家居留权填“否”,如是则要逐一注明有哪些国家的居留权;“是否属会计专业人士”项如不是填“否”,如是会计专业人士则应注明是“会计学(审计、财务管理)副教授/教授/博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等,有几项注明几项;“个人专长”项是指有助于在该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专长,如没有填“无”,如有应注明具体专长,如“法律专业人士,行业专家”等,有几项注明几项;“目前担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家数”,包括担任独立董事的深沪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和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及本次拟任职独立董事的该上市公司;“是否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经验”,是指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经验,新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从未担任过独立董事的人员才能填“否”;“是否曾受处罚”项填写本人是否受到的各种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如无填“否”,如有应注明具体情况,如XXXX年X月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XXXX年X月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为X年,XXXX年X月被XX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为X年,XXXX年X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司法机关刑事处罚,XXXX年X月被XX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XXXX年X月被XX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XXXX年X月被XXX认定为失信惩戒对象等。

2、社会关系中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社会关系中兄弟姐妹除可不填写“是否持有本人拟任职的该公司股票”外,其它各项均要填写。

3、教育背景中要求从中学开始填写,对中专、大专、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要逐一注明学习期间、就读学校或研究机构、主修(辅修)专业、取得学历(学位或博士后)。

4、工作经历中要求自开始工作起逐一按格式填至现在工作单位止,同一单位工作中间岗位有变动者要分开填写。“职业领域”是指职业的学科领域,如:法律、工商管理、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等。

5、 兼职单位中要求填写从大学毕业后所从事的兼职工作,兼职工作指在其他单位任职,为其他单位提供法律、会计、税务、技术等咨询、顾问服务,专为其他单位从事课题研究、技术攻关等;同一时间内在若干单位兼职的均要明确填写。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保密的工作除外。

6、培训情况中除语言培训、为通过各种考试所接受的培训不要求填写外,其他各种培训均要填列,尤其是对有助于担任独立董事的培训。

7、董事经历中要求按格式分别填写,“董事类别”指担任董事、独立董事或董事长。同一公司中董事类别有变动者要分开填写,公司并非单指上市公司。

8、所获奖励中要求填写自大学毕业后所获取的各种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9、专业资格中要求填写取得的目前仍有效的各种专业资格证书,“取得方式”指是通过考试获取或是评议获得;“是否需要后续教育”项如不需要填写“否”,如需要则要注明后续教育的内容、方式,是否考核。

10、著作及成就中著作包括本人为第一作者或主编的论文与著作;成就指本人在其中起主要作用所取得的各种工作成果。著作及成就众多者可选出最突出的前十项填写,尤其是对有助于担任独立董事的相关成就。

11、有助于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况填写独立董事候选人希望对外公示的,说明其胜任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的其他相关情况。

个人简况

社会关系

社会关系

社会关系

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

兼职单位

培训情况

董事经历

所获奖励

专业资格

著作及成就

有助于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况

其他事项

1、 本人是否持有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持有数量:

2、 在该上市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中,过去或现在是否具有除前条及独立董事薪酬以外的任何利益:

3、 本人是否负有大额到期未清偿债务: 债务数量:

4、 本人是否曾担任因违法而被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5、 本人是否曾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关停并转的公司、企业的董事、监事或厂长、经理:

6、 因何种途径而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7、 本人拟任独立董事意向(行业、地区):

8、 本人认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怎样的津贴数量为适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