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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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
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2018-06-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8109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

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藏金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藏金壹号”)关于其一致行动人许晓文先生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告知函,告知函全文内容如下:

许晓文先生于2018年6月8日将其质押在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2,750,000股解除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0.21%,并完成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许晓文先生于2017年6月5日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450,000股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质押期限为一年,许晓文先生将前述质押购回期限延长至2019年6月5日。

许晓文先生持有公司10,833,823股,占公司总股本0.82%。许晓文先生质押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45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1.08%,占公司总股本的0.34%。

截至 2018年6月12日,藏金壹号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321,846,0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30%,藏金壹号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质押178,529,000股,占藏金壹号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5.47 %,占公司总股本的13.48%。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8110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格力集团

《关于终止要约收购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的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格力集团以要约方式收购公司不超过20%股份事项未获得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格力集团决定终止本次要约收购。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收到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集团”)的《关于终止要约收购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函》,函件内容如下:

格力集团于2018年5月18日发布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计划要约收购长园集团不超过20%的股份,要约收购价格19.80元/每股。并提示本次要约收购需报送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和事前备案,并在取得上述批准和备案后披露《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格力集团于《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后,向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了《关于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请示》(珠格字【2018】54号),并于2018年6月12日收到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回复,不同意格力集团报送的收购方案,基于上述,格力集团决定终止本次要约收购。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