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6月13日

查看其他日期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6-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01 证券简称:振德医疗 公告编号:2018-021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6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6月7日以传真、E-MAIL和专人送达等形式提交各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鲁建国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议案后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振德控股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金海萍女士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如获通过,则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金海萍女士简历如下:

金海萍,女,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历任绍兴振德医用敷料有限公司会计、财务经理、财务总监、董事;现任公司财务总监、许昌振德医用敷料有限公司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提名金海萍女士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鉴于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有偿收回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改建升级项目”原用地及地上建筑物,董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改建升级项目”实施地点由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现有的总部基地内(不动产权证为浙(2016)绍兴市不动产权第0006946号)变更至绍兴市越城区皋北工业区的总部基地内(不动产权证为浙(2016)绍兴市不动产权第0011051号)。

调整后的实施地点和原实施地点均位于公司总部基地内。本次变更仅涉及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的实质内容,不影响“研发中心改建升级项目”的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调整不会对“研发中心改建升级项目”建设的推进造成实质性障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改建升级项目”的实施地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公司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由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收回公司位于东湖街道小皋埠村(原皋埠镇皋北村)和皋埠镇集体村的两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不动产权证为浙(2016) 绍兴市不动产权第0007056号和浙(2016)绍兴市不动产权第0006946号),收回补偿金额合计为人民币6701.4万元。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收回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及公司租用浙(2016) 绍兴市不动产权第0007056号和浙(2016)绍兴市不动产权第0006946号地块上的地上建筑物的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公司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25)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01 证券简称:振德医疗 公告编号:2018-022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6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6月7日以传真、E-MAIL和专人送达等形式提交各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丙新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议案后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鉴于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有偿收回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改建升级项目”原用地及地上建筑物,监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改建升级项目”实施地点由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现有的总部基地内(不动产权证为浙(2016)绍兴市不动产权第0006946号)变更至绍兴市越城区皋北工业区的总部基地内(不动产权证为浙(2016)绍兴市不动产权第0011051号)。

本次变更仅涉及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改建升级项目”的实施地点,调整后的实施地点和原实施地点均位于公司总部基地内,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本次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01 证券简称:振德医疗 公告编号:2018-023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

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3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8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55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428.3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4月4日到位,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8]89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本公司披露的《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及原因

鉴于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有偿收回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改建升级项目”原用地及地上建筑物,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将该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除此之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其他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研发中心改建升级项目”调整后的实施地点为绍兴市越城区皋北工业区的总部基地内(不动产权证为浙(2016)绍兴市不动产权第0011051号),和原实施地点均位于公司总部基地内。

本次变更仅涉及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的实质内容,不影响“研发中心改建升级项目”的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调整不会对“研发中心改建升级项目”建设的推进造成实质性障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变更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改建升级项目”的实施地点。

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变更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改建升级项目”的实施地点。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变更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改建升级项目”的实施地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变更仅涉及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改建升级项目”的实施地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际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改建升级项目”的实施地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仅涉及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改建升级项目”的实施地点,调整后的实施地点和原实施地点均位于公司总部基地内,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本次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改建升级项目”的实施地点。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之事宜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此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相关事宜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的实质内容,不影响“研发中心改建升级项目”的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损害股东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之事宜。

六、上网公告文件

1、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4、《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01 证券简称:振德医疗 公告编号:2018-024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公司部分

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位于东湖街道小皋埠村(原皋埠镇皋北村)和皋埠镇集体村的两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拟由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新区管委会”)有偿收回,收回补偿金额合计为人民币6701.4万元。

2、本次高新区管委会收回公司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高新区管委会收回公司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了促进城市产业集聚发展和土地集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高新区管委会拟收回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东湖街道小皋埠村(原皋埠镇皋北村)和皋埠镇集体村的两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收回补偿金额合计为人民币6701.4万元。就本次高新区管委会收回公司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事项双方将签订相关协议。

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公司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上述高新区管委会收回公司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事项,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收回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及公司租用浙(2016) 绍兴市不动产权第0007056号和浙(2016)绍兴市不动产权第0006946号地块上的地上建筑物的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高新区管委会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均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高新区管委会拟收回公司位于东湖街道小皋埠村(原皋埠镇皋北村)和皋埠镇集体村的两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具体如下:

1、公司位于东湖街道小皋埠村(原皋埠镇皋北村)的土地使用权(面积24033.6㎡)及其地上建筑物(面积22788.91㎡),性质为国有出让用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不动产权证书:浙(2016) 绍兴市不动产权第0007056号。

2、公司位于皋埠镇集体村的土地使用权(面积25609.7㎡)及其地上建筑物(面积21367.29㎡),性质为国有出让用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不动产权证书:浙(2016) 绍兴市不动产权第0006946号。

四、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已与高新区管委会就本次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收回相关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的核心条款达成一致,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双方

1、收回方: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被收回方: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条款

1、协议收回标的物

协议收回的标的物为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不动产,主要包括:

(1)公司位于东湖街道小皋埠村(原皋埠镇皋北村)的土地使用权(面积24033.6㎡)及其地上建筑物(面积22788.91㎡),性质为国有出让用地,不动产权证书:浙(2016) 绍兴市不动产权第0007056号。

(2)公司位于皋埠镇集体村的土地使用权(面积25609.7㎡)及其地上房屋建筑物(面积21367.29㎡),性质为国有出让用地,不动产权证书:浙(2016) 绍兴市不动产权第0006946号。

2、协议收回标的物补偿金额

收回标的物补偿费总金额为人民币陆仟柒佰零壹万肆仟元整(6701.4万元),按国有土地(含建筑物)每亩90万元补偿计算。

3、付款方式、期限

收回标的物补偿费分两期支付,即:本次交易双方签订相关收回协议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补偿费的30%即人民币贰仟零壹拾万肆仟贰佰元整(2010.42万元);公司收到第一期补偿费后应于七个工作日内将《不动产权证》(原件)等交给高新区管委会,并进行标的物实物交割,高新区管委会在收到《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完成标的物实物交割后于十个工作日内,将余款人民币肆仟陆佰玖拾万玖仟捌佰元整(4690.98万元)予以结清。

4、特别约定

高新区管委会同意收回的坐落于东湖街道小皋埠村(原皋埠镇皋北村)的地上房屋建筑物(面积22788.91㎡)租赁给公司(约二年时间),租金以不低于收回补偿费的融资成本(年化6.2%)收取;同意收回的坐落于皋埠镇集体村的地上房屋建筑物(面积21367.29㎡)租赁给公司(约一年时间)租金以不低于收回补偿费的融资成本(年化6.2%)收取。

五、本次收回公司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1、浙(2016) 绍兴市不动产权第0007056号地块及其地上建筑物主要用于全资子公司绍兴托美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仓库使用。公司将积极找寻新的合适的场所(不排除购置地块建造),待找到合适的场所后公司将及时进行仓库搬迁(该段时期以下简称:过渡期)。根据协议约定,绍兴高新区管委会同意公司在过渡期内租用浙(2016) 绍兴市不动产权第0007056号地块上的地上建筑物。

2、浙(2016) 绍兴市不动产权第0006946号地块及其地上建筑物目前仅有约6,000平方米建筑物用于公司研发中心用房,其余均暂时闲置。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改建升级项目”实施地点至绍兴市越城区皋北工业区的总部基地内(不动产权证为浙(2016)绍兴市不动产第0011051号)。根据协议约定,高新区管委会同意公司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期间租用浙(2016) 绍兴市不动产权第0006946号地块上的地上建筑物。

综上,本次高新区管委会收回公司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高新区管委会收回公司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本次交易预计可增加公司非经营性收益约1,000万元。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会计处理及财务数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01证券简称:振德医疗公告编号:2018-025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6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6月28日下午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皋北工业区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6月28日

至2018年6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6月1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参加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参加现场会议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参加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出席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后请来电确认。

2、登记时间:2018年6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皋北工业区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312035

联系人:季宝海

联系电话:0575-88751963

传真:0575-88751963

邮箱:dsh@zhende.com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出席者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6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