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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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停牌的公告

2018-06-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27 证券简称:赤天化 公告编号:2018-067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因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6月13日上午开市起停牌。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尽快确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并于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10个交易日(含停牌当日)内公告并复牌。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对该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27 证券简称:赤 天 化 编号:临2018-068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暨公司拟变更证券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变更后公司简称:圣济堂,本次简称变更事项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最终核准为准。

●证券代码、公司全称保持不变。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长提议,公司第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6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6月2日分别以送达、传真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经审议,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战略发展逐步向医药方向发展,现有的证券简称“赤天化”已不能准确体现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现拟将证券简称“赤天化”变更为“圣济堂”,该简称变更事项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最终核准为准。

一、证券简称拟变更的说明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证券简称由“赤天化”变更为“圣济堂”(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最终核准为准),公司证券代码“600227”保持不变。

二、公司证券简称拟变更原因说明

1、公司发展战略发生重大改变

2016年9月2日,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核准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向贵州渔阳贸易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同意公司向贵州渔阳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渔阳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贵州圣济堂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2016年9月6日,经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渔阳公司就本次交易项下的标的资产之贵州圣济堂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过户事宜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次交易完成后,随着贵州圣济堂制药有限公司资产的注入,公司综合盈利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公司主营业务已由以前单一的化工转变为化工+医药,并把医药大健康领域作为公司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公司发展战略发生重大改变。

2、新增医药业务收入占比逐年提升

2016年,新增的贵州圣济堂制药有限公司医药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总额的16.67%,2017年,贵州圣济堂制药有限公司医药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总额的33.32%。同时医药业务是公司核心盈利来源且呈现逐年上升,2016年新增医药业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1,849.40万元,2017年医药业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7,335.74万元。

3、公司全称已发生变更

2018年1月25日,2018年2月12日召开公司第七届八次董事会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同意公司名称由“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公司根据上述情况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18年3月9日领取了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

三、证券简称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变更证券简称,与公司战略及未来业务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无利用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目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证券简称变更后,能更好的体现公司经营发展的特点,符合公司目前业务实际和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广大投资者了解公司业务,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变更证券简称。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八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