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健康 公告编号:2018064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议于2018年6月21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18年6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为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发布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6月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6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6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15:00至2018年6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2018年6月14日(星期四,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7.会议地点: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全部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2、议案3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其中,应选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股东代表监事2名。议案2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3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单位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书信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6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5:00。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2018年6月20日(含20日)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3)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69号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陈志
电话:023-67886985 传真:023-67886986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69号
邮编:401121
2.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其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6月1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04。
2.投票简称:“华邦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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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2、议案3,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等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如议案2,采用等额选举,其中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 5人,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3人)
选举5名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选举3名独立董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6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6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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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股东请在选项方框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为无效票。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