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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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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

2018-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18-061号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6月14日,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西藏道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道衡”)关于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补充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8年6月13日,西藏道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上述质押系对2016年11月28日办理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详见公司公告2016-044号),补充质押的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6月13日,回购交易日为2019年11月22日;2018年6月14日,西藏道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质押给海通证券,上述质押系对2016年11月28日办理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详见公司公告2016-044号),补充质押的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6月14日,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11月22日。上述补充质押的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均已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西藏道衡共持有公司股份238,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38%。本次质押后,西藏道衡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213,555,751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89.47%,占公司总股本的40.61%。

二、股份补充质押目的、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1、补充质押的目的: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为对西藏道衡于2016年11月28日办理的股票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西藏道衡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上述补充质押不会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西藏道衡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18-062号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收到董事刘鹏举先生、副总经理王艳萍女士、副总经理王庭良先生、副总经理古文韬先生、财务总监邢建军先生、董事会秘书孙艳春女士出具的《关于不减持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刘鹏举、王艳萍、王庭良、古文韬、邢建军、孙艳春)承诺:自2018年6月14日至2019年6月13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包括承诺期间因上市公司股份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则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如上述承诺期满后依法发生任何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情形,亦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刘鹏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49,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41,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44%;公司副总经理王艳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81,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43,75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7,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95%;公司副总经理王庭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88,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73,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38%;公司副总经理古文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00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1%;公司财务总监邢建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56,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87,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77%;公司董事会秘书孙艳春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7,6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2,7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48%。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承诺人严格遵守承诺,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2018-063号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6月7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书面、电子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本次会议于2018年6月14日在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建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研究,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期解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16年6月13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届第一次解锁期,公司层面解锁条件已经达成,同意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作出的考核结果,为符合个人层面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解锁事宜。第一期可解锁的股票数量共计229,840股,涉及激励对象共计13人。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鹏举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2018-064号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6月7日向全体监事以书面、电子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本次会议于2018年6月14日在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劲松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研究,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期解锁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拟为13名激励对象办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事宜。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拟办理解锁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对象,且该等人员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要求的解锁条件,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其办理解锁事宜。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为13名激励对象办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2018-065号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期解锁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 229,84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04%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18年6月21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16年5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以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6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6年6月22日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4名激励对象授予567.66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就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发表了独立意见。2016年7月27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确认,公司完成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

4、2017年6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7年6月8日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授予67.6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本次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将根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具体办理修订《公司章程》、变更注册资本的相关事宜。

5、2018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期解锁的议案》,决定对公司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第一次解锁条件的股票办理解锁手续。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二、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日后12个月为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锁定期满后为解锁期,第一次解锁期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锁比例为34%。因此,公司于2018年6月8日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到达第一个解锁期。公司董事会根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查,审查结果如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决定对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一次解锁。

三、符合第一期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的股票解锁情况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本次拟进行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29,84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4%,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3人,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解锁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6月21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9,840股。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如下:华钰矿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相关事宜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相关解锁条件已经满足,本次实施解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和《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三)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期解锁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