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8-070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8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8年6月14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3名监事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劲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整,授信产品为资产池(票据池)配套额度、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银行承兑汇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授信担保方式为信用,授信期限1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周转和归还他行贷款。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贷款。上述授信的利息、费用和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陈劲松先生、总经理朱敏女士代表公司对上述授信额度进行审阅及签署相关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总经理朱敏女士代表公司签署授信额度内提款的相关合同文本,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注:公司于2017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审议的议案系该授信额度的续期申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授信期限为12个月,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为信用。上述授信的融资利息、费用和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陈劲松先生、总经理朱敏女士代表公司对上述授信进行审阅及签署相关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总经理朱敏女士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提款的相关合同文本,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注:公司于2016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审议的议案系该授信额度的续期申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转让债权收益权的议案》
《关于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转让债权收益权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18年6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18年6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盛泽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对外担保总额的议案》
《关于深圳市盛泽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对外担保总额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18年6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须提交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8年7月2日(周一)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登于2018年6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启动相关业务板块对外合作所涉各项前期工作的议案》
基于公司对所属资产管理服务业务板块(长租公寓、商业物业管理等)、金融服务业务板块的战略发展规划,为促进相关业务的长足发展,提升业务品牌运营能力及核心竞争力,公司有意向推进资产管理服务业务板块、金融服务业务板块的对外合作,合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合作、资本合作、技术合作等。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及提升决策效率需求,现提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拟定合作方案及进行可行性分析,并与合作方进行初步的接触和洽谈。
管理层在授权范围内完成工作后,签署正式协议前仍需按权限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五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8-071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8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8年6月14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滕柏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整,授信产品为资产池(票据池)配套额度、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银行承兑汇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授信担保方式为信用,授信期限1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周转和归还他行贷款。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贷款。上述授信的利息、费用和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陈劲松先生、总经理朱敏女士代表公司对上述授信额度进行审阅及签署相关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总经理朱敏女士代表公司签署授信额度内提款的相关合同文本,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注:公司于2017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审议的议案系该授信额度的续期申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授信期限为12个月,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为信用。上述授信的融资利息、费用和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陈劲松先生、总经理朱敏女士代表公司对上述授信进行审阅及签署相关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总经理朱敏女士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提款的相关合同文本,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注:公司于2016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审议的议案系该授信额度的续期申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转让债权收益权的议案》
《关于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转让债权收益权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18年6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18年6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盛泽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对外担保总额的议案》
《关于深圳市盛泽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对外担保总额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18年6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8-072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转让债权
收益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为加快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联行”)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小贷”)资金周转,扩大其业务规模,拓宽融资渠道,世联小贷拟与上海元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元卓”)签署《债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关于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回购上海元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债权收益权之差额支付承诺函》(以下简称“差额支付承诺函”),向上海元卓作为管理人发行设立的“元卓致远华茂十七号私募基金”(以下简称“华茂十七号”)转让世联小贷贷款债权资产收益权(简称“债权收益权”),该债权收益权对应的贷款债权资产未偿本金余额不超过10,000万元,本次基金产品的期限不超过6个月(具体期限根据贷款债权资产特定期间及发行时间最终确定),并将按照《债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约定的日期无条件回购债权收益权。
此外,公司拟向上海元卓出具《差额支付承诺函》,为世联小贷向华茂十七号按时足额回购债权收益权承担差额支付义务。
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转让债权收益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信贷基础资产转让额度的议案》,本次债权收益权转让事宜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审批并签署相关回购文件。
二、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元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企业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秀山路8号
4、法定代表人:杨阿仑
5、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财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杨阿伦(50.5%),张晓燕(25%),张骁(24.5%)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交易结构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结构
本次交易的核心交易结构为世联小贷向华茂十七号转让其合法持有的债权收益权,并按照双方签署的《债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约定进行回购。在华茂十七号回购日,如果出现世联小贷无法按时足额向上海元卓支付回购价款的情况,差额部分由世联行按《差额支付承诺函》约定向华茂十七号承担差额支付义务,直至回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为止。
2、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拟转让的债权收益权所对应的标的债权系指世联小贷基于其向借款人实际发放的人民币贷款而合法享有的债权及其他权利(如有)及其附属担保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未偿还的本金、利息、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他依据贷款合同应由借款人向世联小贷偿还的款项及基于前述债权请求权的全部附属担保权益(如有)。本次拟转让的债权收益权及其所对应的标的债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禁止转让的约束,所有债权收益权所对应的标的债权均属于正常类信贷资产,并满足本次《债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约定的其他条件。
2)拟转让的债权收益权对应的贷款债权资产未偿本金余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四、《债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内容:世联小贷拟将其持有的上述债权收益权转让给上海元卓并按照《债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的约定承担回购义务;
转让方及回购方: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受让方:上海元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元卓致远华茂十七号私募基金”);
期限:不超过6个月(具体期限根据贷款债权资产特定期间及发行时间最终确定);
2、具体协议内容以双方最终协商签订的交易文件为准。
五、债权收益权的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世联小贷信贷资产的设计理念是成为人与资产的联接,定位于有房及租房一族的贷款产品。目前主营基础资产包含场景金融类产品、泛消费类金融产品、生态圈产品,种类较为丰富。公司金融业务风险控制委员会已对所有产品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制度。世联小贷本次转让债权收益权,有利于加快资金回笼,所得资金将用于世联小贷进一步的业务发展,有利于扩大世联小贷的业务规模。
由于本次交易为公司信贷资产的等值转让,因此交易本身仅为公司提供现金流入而不产生收入或成本。
六、备查文件
1.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债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
4. 《关于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回购上海元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债权收益权之差额支付承诺函》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8-073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下称“世联小贷”)拟通过上海元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元卓”)作为管理人发行设立的 “元卓致远华茂十七号私募基金”(以发行时的最终名称为准)进行融资。为确保世联小贷根据《债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向上海元卓支付回购价款,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向上海元卓出具《关于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回购上海元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债权收益权之差额支付承诺函》(以下简称“《差额支付承诺函》”),公司愿意按照《差额支付承诺函》的条款和条件,就世联小贷之回购义务承担差额支付义务。上述《差额支付承诺函》下的担保责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实际金额将以双方最终确认为准)。
2、以上《差额支付承诺函》生效必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由于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为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上述担保事项在2018年度相关担保额度以内,因此无需再经过股东大会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3、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包含该《差额支付承诺函》的担保额度。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免税商务大厦裙楼东04层3号单元
3.法定代表人:周晓华
4.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07年4月12日
6.经营范围:专营小额贷款业务(不得吸收公众存款)。
7.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三、《差额支付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1.承诺人: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2.主要内容:公司不可撤销及无条件地向上海元卓承诺,根据《差额支付承诺函》的相关约定,在任何一个差额支付启动事件发生时,公司将根据《差额支付承诺函》的承诺履行差额支付义务,于划款日将差额款项划付至上海元卓专用账户。
3.担保责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
4. 担保方式:差额补足义务。
5. 保证范围:不可撤销及无条件的向基金管理人上海元卓承诺,当世联小贷无法按照《债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的约定履行回购义务即按时足额支付回购价款时,公司承担差额支付义务。
6. 担保期限:自《差额支付承诺函》生效之日起(含该日)向上海元卓承担差额支付义务,直至《债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约定的回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全部清偿完毕。
四、董事会意见
世联小贷信贷基础资产的设计理念是成为人与资产的联接,定位于有房及租房一族的贷款产品。目前主营基础资产包含场景金融类产品、泛消费类金融产品、生态圈产品,种类较为丰富。公司金融业务风险控制委员会已对所有产品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制度。世联小贷通过向上海元卓转让债权收益权,有利于其回笼资金,出售资产所得资金将用于世联小贷进一步的业务发展,有利于扩大世联小贷的业务规模。
本次担保的目的在于为本次基金提供增信措施,从而促进本次基金顺利发行。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公司为世联小贷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17%。加上本次担保金额11,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87,255万元(全部为向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或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6.68%。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另外,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为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止,累计为世联小贷提供担保额度之上限为人民币5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前已使用的担保额度为0万元,本次拟使用的担保额度为11,000元(实际担保责任金额将以双方最终确认为准),累计为11,0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关于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回购上海元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债权收益权之差额支付承诺函》
4.《债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8-074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盛泽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预计对外担保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盛泽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盛泽担保”)注册资本为 1 亿元人民币;并于 2017 年 2 月 4 日获得了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发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2 年 2月 3日);其主营范围包括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即其主营业务为担保业务。盛泽担保预计 2018 年7月至2019年4月对外担保总额之上限为25亿元人民币。特别需要说明的是,盛泽担保在上述期间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取决于业务进度,可能小于此上限数额,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
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盛泽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对外担保总额的公告》,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担保事宜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盛泽担保目前主要业务为个人及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和为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转让融资提供担保。
(一)个人及中小企业借款担保业务
个人及中小企业借款担保业务主要是为个人及中小企业在需要中短期资金的时候向银行、信托等具备贷款资质的机构申请借款时提供的担保业务,担保金额将根据借款人的综合资信来评估。
1、被担保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1)被担保对象为个人时,其名下需有房产;被担保对象为中小企业时,其需具备相关经营资质;
(2)被担保对象历史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被担保对象征信及还款记录无重大瑕疵;
(4)如被担保对象用房产作为抵押物时,抵押成数不高于九成;
2、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期限:①从保证担保合同生效日起直至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贷款)合同项下各具体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另加两年。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两年。
(3)担保的金额:委托担保人与受保贷款机构订立的借款(贷款)合同项下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二)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转让(质押)融资担保业务
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转让(质押)融资担保业务主要是为中小微企业将其应收账款转让(质押)给具备相关资质的资金方时提供的融资担保业务;担保金额视市场具体情况而定,最高不超过其应收帐款金额;
1、被担保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1)被担保对象需具备相关经营资质;
(2)被担保对象历史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被担保对象非本公司关联方;
(4)被担保对象所持有的应收账款具备真实贸易背景;
(5)被担保对象还款记录无重大瑕疵。
2、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期限:从保证担保合同生效日起直至中小微企业与具备相关资质的资金方签订的应收账款转让(质押)合同项下各具体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另加两年。
(3)担保的金额:
委托担保人与具备相关资质的资金方签订的应收账款转让(质押)合同项下转让款、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三、董事会意见
由于盛泽担保的主营业务即为担保业务,其预计2018 年7月至2019年4月对外担保总额之上限为25亿元人民币,符合世联行的发展战略。公司金融业务风险控制委员会已经对盛泽担保业务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责任风险可控。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公司预计盛泽担保2018 年7月至2019年4月对外担保总额之上限为2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 2017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49.3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87,255万元(全部为向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或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6.68%。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深圳世联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8—075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决议定于2018年7月2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决议定于2018年7月2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7月2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7月1日—2018年7月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1日下午15∶00至2018年7月2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2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6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2楼12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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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议案1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5月19日、2018年6月15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深圳市盛泽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对外担保总额的公告》。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为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为普通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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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6月27日、6月28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必须在2018年6月28日下午17: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5楼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5-22162824、0755-22247677
传真:0755-22162231
联系人:胡迁、谭嘉敏
七、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85 ;投票简称:世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7月2日上午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7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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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对议案的投票“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用“√”方式填写。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授权委托人对上述审议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未作出具体指示。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