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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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
通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的公告

2018-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日期:2018年6月15日

一、公告内容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旗下部分已在招商银行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的基金,自2018年6月19日起调整每期定投最低申购金额。

适用基金如下: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招商银行将上线聪明定投功能。招商银行定投扣款的最低金额区分为普通定投和聪明定投;对于普通定投业务,定投起点为300元(含),即招商银行系统不支持 300 元以下的普通定投;对于聪明定投业务,定投起点可随着市场行情波动进行调整,最低定投扣款金额为30元(含)。投资者通过招商银行办理上述基金定投业务,每期定投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人民币30元(含),具体业务规则请以招商银行的相关规定和公告为准。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指在一定的投资期间内投资者在固定时间、以固定金额定期申购基金。招商银行接受投资者的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后,根据投资者指定的日期从投资者签约的资金账户内自动扣划约定的款项用以申购基金。投资者在开办各基金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各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定投业务的办理时间

定投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该基金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具体办理时间详见招商银行的公告。

2.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投业务适用于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各基金的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3.申请方式

3.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招商银行的规定。

3.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招商银行的规定。

4.申购日期

4.1、投资者应遵循招商银行的规定与其约定每期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同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4.2、招商银行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5.定投业务起点

通过招商银行办理各基金定投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额均为30元人民币(招商银行定投扣款的最低金额区分为普通定投和聪明定投;对于普通定投业务,定投起点为300元(含),即招商银行系统不支持 300 元以下的普通定投;对于聪明定投业务,定投起点可随着市场行情波动进行调整,最低定投扣款金额为30元(含))。定投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与最高数额限制。

6.交易确认

6.1、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在T+2日查询相应基金申购确认情况。

6.2、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如无另行公告,定投业务也将做暂停处理。

7."定投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申购日期、签约账户等事项,或者终止定投业务时,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招商银行的有关规定。

三、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在招商银行办理上述基金投资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招商银行的规定。

2.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的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 聪明定投业务规则请以招商银行的相关规定和公告为准。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2.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网址:www.ncfund.com.cn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