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上接105版)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采取套期保值的方式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交易,以管理市场风险和调节股票仓位为主要目的。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除13陕煤化MTN1(证券代码1382260)、17南京银行CD147(证券代码111781888)、17中铝国工SCP003(证券代码011761046)外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3陕煤化MTN1(证券代码1382260)
根据2017年7月11日及2017年10月20日发布的相关公告,该证券发行人因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被陕西省国税局稽查局处以罚款。
2、17南京银行CD147(证券代码111781888)
根据2017年6月30日发布的相关公告,该证券发行人因未依法履行职责被江苏银监局处以罚款。
根据2017年11月9日发布的相关公告,该证券发行人因违规经营被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处以罚款、警示。
根据2018年1月29日发布的相关公告,该证券发行人因违规经营被江苏银监局处以罚款。
3、17中铝国工SCP003(证券代码011761046)
根据2017年12月28日发布的相关公告,该证券发行人因未依法履行职责被黑龙江省环保局责令改正。
对上述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投资上述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
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本基金管理人从制度和流程上要求股票必须先入库再买入。
11.3 其他资产构成
■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3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
注:本基金A类份额成立日为2013年11月6日。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
注:本基金从2015年11月18日起新增C类份额,C类份额自2015年11月19日起存续。
§14 基金的费用概览
14.1 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14.2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5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14.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14.3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4.4 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14.5 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14.6 申购、赎回及转换的费用
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及赎回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申购采用金额申购方式,申购费率如下表。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申购费用的计算方法: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财产。
本基金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赎回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费率如下:
■
(注:1年指365天,2年为730天,依此类推)
赎回费用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用=赎回份额×赎回受理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财产。
赎回费用由赎回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1.5%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且不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个月且不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0.5%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0.5%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应当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如法律法规对赎回费的强制性规定发生变动,本基金将依新法规进行修改,不需召开持有人大会。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
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C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转换费用
(1)各基金间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两部分。
(2)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出基金端,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1.5%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0.5%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0.5%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应当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
(3)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入基金端,从申购费率(费用)低向高的基金转换时,收取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入基金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费用)档次进行补差计算。从申购费率(费用)高向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4)基金转换采取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当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用。
4、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交易
www.cmfchina.com网上交易,详细费率标准或费率标准的调整请查阅官网交易平台及基金管理人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用,并不晚于优惠活动实施日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针对特定投资人(如养老金客户等)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将提前公告。
§15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2月19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前次招募说明书刊登后本基金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数据更新。
本次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更新了“重要提示”。
2、更新了“绪言”。
3、更新了“释义”。
4、在“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概况”,更新了“主要人员情况”。
5、在“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本情况”,更新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6、在“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7、在“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部分,更新了“申购、赎回及转换的有关限制”,更新了“申购、赎回及转换的费用”,更新了“暂停或拒绝申购、赎回的情形和处理方式”,更新了“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8、在“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投资范围”,更新了“投资策略”,更新了“投资限制”,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9、更新了“基金的业绩”。
10、在“基金资产的估值”部分,更新了“暂停估值的情形”。
11、在“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更新了“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更新了“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相关信息的情形”。
12、在“风险揭示”部分,更新了“流动性风险”。
13、在“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部分,更新了“基金的投资”。
14、在“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更新了“托管协议当事人”,更新了“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15、更新了“其他应披露事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