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6月1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实施规划搬迁、土地收储通知的公告

2018-06-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69证券简称:海鸥股份公告编号:2018-033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实施规划搬迁、土地收储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搬迁、土地收储的通知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鸥股份”)于2018年6月14日收到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规划搬迁、土地收储的通知》。全文如下:

依据《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儒林现代产业园、常州市金坛区儒林产业新镇总体规划》,你单位现用地已不符规划确定的“产镇布局、功能分区”等要求,为推进规划实施,经我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决定,需对你单位进行规划搬迁、实施土地收储。搬迁、收储土地具体情况为: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常州市金坛金鸥水处理有限公司合计土地发证面积为138,422.7平方米(约207.63亩)。其中:常州市金坛金鸥水处理有限公司名下有一本不动产证,土地发证面积为68,666.0平方米;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有5本土地证,发证面积合计69,756.7平方米。以下为证书详细信息:

1.常州市金坛金鸥水处理有限公司:

证号:苏(2017)金坛区不动产权第0002310号,座落于儒林镇儒南路5号,土地发证面积68,666.0平方米;

2.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1)证号:坛国用(2003)第1418号,座落于金坛市儒林镇南社村,发证面积48,116.0平方米;

(2)证号:坛国用(2003)第1420号,座落于金坛市儒林镇南社村,发证面积4,662.1平方米;

(3)证号:坛国用(2003)第1419号,座落于金坛市儒林镇南社村,发证面积15,502.6平方米;

(4)证号:坛国用(2015)第8277号,座落于金坛市儒林镇儒南路188号,发证面积858.0平方米;

(5)证号:坛国用(2015)第8282号,座落于金坛市儒林镇儒南路188号,发证面积618.0平方米。

二、有关资产情况说明

上述归属于海鸥股份的地块为全资子公司常州市金坛金鸥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鸥水处理”)生产经营所在地,系金鸥水处理租用;上述归属于金鸥水处理的地块,由金鸥水处理向非关联公司出租。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事项预计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办理后续搬迁补偿协议的签署及搬迁补偿款的到位事项,并积极与政府部门协商,在不影响金鸥水处理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完成搬迁工作。

上述归属于海鸥股份地块为公司环保型冷却塔募投项目部分实施用地,此次搬迁将影响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进度,但不会对该项目可行性产生实质影响。公司将尽快落实环保型冷却塔募投项目实施地安排等相关事宜,并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针对搬迁事项,目前尚未形成正式具体方案,搬迁工作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搬迁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进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后续处置资产行为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