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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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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2018-06-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8-056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7年6月,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大高新”)收到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德中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17)闽09民初235号】,宁德中院已受理原告福建广润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广润”)、原告上海瑞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瑞恩”)、原告福建瑞联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瑞联”)与被告恒大高新、被告福建省宁德恒茂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恒茂”)及第三人青岛捷能汽轮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捷能”)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以下简称“本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恒大高新:关于收到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0)。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1、2017年6月,公司就本案向宁德中院提出《管辖异议申请书》,请求依法决定将本案移送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或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2017年9月,公司收到宁德中院就本案管辖权异议申请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17)闽09民初235号之一】,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9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恒大高新: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1)。

2、公司不服宁德中院就管辖权异议申请作出的民事裁定,依法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取上诉。2017年12月,公司收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本案管辖权异议申请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17)闽民辖终357号】,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恒大高新: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56)。

3、近日,公司收到宁德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17)闽09民初235号】,现将该民事判决书具体判决情况公告如下:

驳回福建广润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瑞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瑞联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31800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由福建广润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瑞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瑞联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次公告前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尚有零星、小额经济纠纷等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次公告前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判决为一审判决,本案其他当事人是否上诉和最终审理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暂时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根据公司与青岛捷能于2017年8月23日签订《备忘录》的约定条款,本次交易暂缓实施,待转让资产的诉讼问题解决后,继续完成合同的履行。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恒大高新:关于交易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10)

如其他当事人不再针对上述判决提出上诉请求,后续公司将与青岛捷能积极沟通关于余热发电资产转让的相关事宜。

我们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如有相关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经济利益。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2017)闽09民初235号】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