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6月1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2018-06-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18-37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14日以书面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8年6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8名。许君如、李小波、栾汉忠、申书龙、杨砚琪、郑泰安、李越冬、辜明安董事出席了会议。会议由栾汉忠董事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成都金控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的议案》。

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投资设立成都金控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成都中建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的议案》。

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投资设立成都中建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成都中交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的议案》。

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投资设立成都中交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成都中信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的议案》。

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投资设立成都中信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公告编号:2018-38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7年度股东大会临时

提案暨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

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曾于2018年6月8日发布《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相关事项详见2018年6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现将增加该次会议临时提案暨该次会议的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日前,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4,140.356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5.40%)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该函表明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请在本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以下临时提案:

一、《关于投资设立成都金控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的议案》;

二、《关于投资设立成都中建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的议案》;

三、《关于投资设立成都中交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的议案》;

四、《关于投资设立成都中信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的议案》。

鉴于该等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董事会于2018年6月1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等临时提案的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6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董事会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6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证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6月29日下午1: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29日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28日15:00至2018年6月29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21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

(六)《2018年经营计划》;

(七)《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八)《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九)《关于投资设立成都金控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的议案》;

(十)《关于投资设立成都中建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的议案》;

(十一)《关于投资设立成都中交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的议案》;

(十二)《关于投资设立成都中信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的议案》。

以上审议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十六次、第五十七次、第五十八次临时会议及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大会审议事项之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3月24日、5月9日、6月8日、6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关于投资设立成都金控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的公告》、《关于投资设立成都中建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的公告》、《关于投资设立成都中交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的公告》、《关于投资设立成都中信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的公告》。

议案(七)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此外,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已于2018年3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传真登记、信函登记,传真或信函登记请注明“高新发展2017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字样并致电028-85184100予以确认)。

股东办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未注明复印件的均须提供原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及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股票帐户卡。

(二)登记时间:2018年6月25日和6月26日9:30至16:30

(三)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电话:(028)85130316 (028)85184100

传真:(028)85184099

联系人:邱磊、叶超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关于提请增加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28。

2、投票简称:“高新投票”。

3、填表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6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投票结束时间为2018年6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7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对于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盖法人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为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票帐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为止。

证券代码:000628证券简称:高新发展公告编号:2018-39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成都金控高新空港

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投资设立成都金控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是否对公司带来投资收益以及施工利润,将首先取决于成都金控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作为社会出资人牵头发起组建的联合体能否中标成都高新区尤其是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PPP项目,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全面深入参与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以下简称空港新城)建设,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整合优质资源,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利润水平,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新发展)与其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盈公司)拟联合成都金控旅游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控旅游)、成都金控金融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控金融)和中建长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建长江”)共同发起设立成都金控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以下简称金控高新或金控高新PPP基金),该PPP基金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将以此作为社会资本方牵头组建联合体投标成都高新区尤其是空港新城的PPP项目。一旦中标,联合体将牵头组建PPP项目公司,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担PPP项目公司的部分建筑施工业务。公司将获取PPP基金投资收益和施工利润。

2018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成都金控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子公司倍盈公司联合金控旅游、金控金融和中建长江发起设立金控高新的事项(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该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设立金控高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按高新发展不超过在金控高新中的出资金额范围内,当金控高新投资设立PPP项目公司时(若金控高新牵头组建的联合体中标成都高新区尤其是空港新城PPP项目),在金控高新的相关决策中行使决策权。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倍盈公司尚未与金控旅游、金控金融和中建长江签署正式出资协议。

二、本次投资的目的

当前正在开发建设的空港新城,是四川省和成都市的重要战略部署,是在成都市“东进”战略下依托成都第二座国际机场——成都天府国际机场综合交通枢纽重点开辟和打造的成都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的“第二主战场”,将再造成都市的一个产业新城。按照相关规划,空港新城总规划面积约483平方公里,将以建成国际航空枢纽典范城、全球公民双创汇聚区和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集群地为愿景,着力打造一座创新之城、科技之城、低碳宜居之城。空港新城将以“一年打基础、三年见雏形、五年聚产业、十年立新城”为目标稳步推进开发建设。空港新城由成都高新区负责开发建设,基本建设需求巨大。为了推进空港新城的建设步伐,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将大量通过PPP模式完成该区域内的主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按成都高新区管委会的要求,公司作为高新区管委会下属唯一的国有上市公司和拥有建筑施工企业的优势要全面深入参与空港新城的建设,特别是在基础设施等建设类PPP项目中发挥作用。在此巨大发展机遇下,公司拟联合其他国内一流建筑施工央企、金融资本等机构投资设立PPP基金,吸引大量社会资金广泛、深入地参与空港新城PPP项目。

金控高新PPP基金成立的主要目的即是承担公司所参与的成都高新区尤其是空港新城PPP项目中的融资和出资的功能。公司将充分利用该PPP基金的抓手作用,借助空港新城PPP项目的契机,通过金融投资带动建筑施工业务板块的发展,将公司重塑为盈利能力较强的优质上市公司。

三、合作各方介绍

(一)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锦城大道539号1栋1单元4层403号

3、法定代表人:游勇进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8年5月14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CF36G8T

7、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图:

9、与公司的关系说明:倍盈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10、倍盈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成都金控旅游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3号楼

3、法定代表人:张炯

4、注册资本:75,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1年10月10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58262658XW

7、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资本经营,风险投资,资产经营管理,投资及社会经济咨询(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图:

9、与公司的关系说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金控旅游不存在关联关系。

10、金控旅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成都金控金融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3号楼

3、法定代表人:张炯

4、注册资本:75,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1年12月8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587558774U

7、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资本经营,风险投资,资产经营管理,投资及社会经济咨询(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图:

9、与公司的关系说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金控金融不存在关联关系。

10、金控金融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中建长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街道广东街248号

3、法定代表人:毛国强

4、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6年9月8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1XJ8R29

7、经营范围:基础设施投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市政项目投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城市综合开发投资、规划、设计、建设与运营管理;房地产投资、规划、设计、建设与运营管理;投资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

8、股权结构图:

9、与公司的关系说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中建长江不存在关联关系。

10、中建长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金控高新PPP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成都金控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定的名称为准)

(二)住所:成都高新区

(三)基金总规模:15亿元(认缴制)。各出资人将在PPP项目确定中标后,按项目投资额和进度对基金实缴出资。

(四)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五)出资情况:

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包括普通合伙人倍盈公司、金控金融,有限合伙人高新发展、金控旅游和中建长江。其中,倍盈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倍盈公司和金控金融为基金管理人。

(六)合伙期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长期。

(七)基金管理费:管理费以合伙企业实收的合伙人出资总额为基数,倍盈公司和金控金融每年各按0.5%的费率收取。

(八)利润分配:按照各方的出资实际比例进行分配。

(九)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管理咨询等(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十)主营业务:实施股权投资,作为牵头社会出资人发起参与成都高新区尤其是空港新城PPP项目招投标。

五、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PPP基金具有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政策风险、基金管理水平、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以及交易方案设计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投资可能达不到预期收益甚至损失出资资金的风险。

公司通过投资设立金控高新PPP基金,有利于整合各方优势资源参与空港新城PPP项目,通过金融投资带动建筑施工业务板块的发展,改善公司业绩。但是,投资设立金控高新PPP基金是否对公司带来投资收益以及施工利润,将首先取决于金控高新PPP基金作为社会出资人牵头发起组建的联合体能否中标成都高新区尤其是空港新城PPP项目,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及时披露金控高新PPP基金设立等后续进展情况。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28证券简称:高新发展公告编号:2018-40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成都中建高新空港

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投资设立成都中建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是否对公司带来投资收益以及施工利润,将首先取决于成都中建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作为社会出资人牵头发起组建的联合体能否中标成都高新区尤其是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PPP项目,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全面深入参与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以下简称空港新城)建设,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整合优质资源,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利润水平,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盈公司”)拟联合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八局”)、成都川商投兴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商投兴创”)共同发起设立成都中建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以下简称中建高新或中建高新PPP基金),该PPP基金规模为人民币30亿元,将以此作为社会资本方牵头组建联合体投标成都高新区尤其是空港新城的PPP项目。一旦中标,联合体将牵头组建PPP项目公司,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担PPP项目公司的部分建筑施工业务。公司将获取PPP基金投资收益和施工利润。

2018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成都中建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子公司倍盈公司联合中建八局、川商投兴创发起设立中建高新的事项(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该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设立中建高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按高新发展不超过在中建高新中的出资金额范围内,当中建高新投资设立PPP项目公司时(若中建高新牵头组建的联合体中标成都高新区尤其是空港新城PPP项目),在中建高新的相关决策中行使决策权。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倍盈公司尚未与中建八局、川商投兴创签署正式出资协议。

二、本次投资的目的

当前正在开发建设的空港新城,是四川省和成都市的重要战略部署,是在成都市“东进”战略下依托成都第二座国际机场——成都天府国际机场综合交通枢纽重点开辟和打造的成都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的“第二主战场”,将再造成都市的一个产业新城。按照相关规划,空港新城总规划面积约483平方公里,将以建成国际航空枢纽典范城、全球公民双创汇聚区和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集群地为愿景,着力打造一座创新之城、科技之城、低碳宜居之城。空港新城将以“一年打基础、三年见雏形、五年聚产业、十年立新城”为目标稳步推进开发建设。空港新城由成都高新区负责开发建设,基本建设需求巨大。为了推进空港新城的建设步伐,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将大量通过PPP模式完成该区域内的主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按成都高新区管委会的要求,公司作为高新区管委会下属唯一的国有上市公司和拥有建筑施工企业的优势要全面深入参与空港新城的建设,特别是在基础设施等建设类PPP项目中发挥作用。在此巨大发展机遇下,公司拟联合其他国内一流建筑施工央企、金融资本等机构投资设立PPP基金,吸引大量社会资金广泛、深入地参与空港新城PPP项目。

中建高新PPP基金成立的主要目的即是承担公司所参与的成都高新区尤其是空港新城PPP项目中的融资和出资的功能。公司将充分利用该PPP基金的抓手作用,借助空港新城PPP项目的契机,通过金融投资带动建筑施工业务板块的发展,将公司重塑为盈利能力较强的优质上市公司。

三、合作各方介绍

(一)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锦城大道539号1栋1单元4层403号

3、法定代表人:游勇进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8年5月14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CF36G8T

7、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图:

9、与公司的关系说明:倍盈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10、倍盈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27层

3、法定代表人:校荣春

4、注册资本:950,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1998年9月29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26503X1

7、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各类别工程的咨询、设计、施工、总承包和项目管理,化工石油工程,电力工程,基础工程,装饰工程,工业筑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混凝土预制构件及制品,非标制作,建筑材料生产、销售,建筑设备销售,建筑机械租赁,房地产开发,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从事建筑领域内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图:

9、与公司的关系说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中建八局不存在关联关系。

10、中建八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成都川商投兴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成都市武侯区永康路239附16号1层

3、法定代表人:杨可

4、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6年5月10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7MA61UM1Q1Q

7、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理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图:

9、与公司的关系说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川商投兴创不存在关联关系。

10、川商投兴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中建高新PPP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成都中建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定的名称为准)

(二)住所:成都高新区

(三)基金总规模:30亿元(认缴制)。各出资人将在PPP项目确定中标后,按项目投资额和进度对基金实缴出资。

(四)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五)出资情况:

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包括普通合伙人倍盈公司、川商投兴创,有限合伙人高新发展和中建八局,其中倍盈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

(六)合伙期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长期。

(七)基金管理费:管理费以合伙企业实收的合伙人出资总额为基数,倍盈公司和川商投兴创每年各按0.5%的费率收取。

(八)利润分配:按照各方的出资实际比例进行分配。

(九)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管理咨询等(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十)主营业务:实施股权投资,作为牵头社会出资人发起参与成都高新区尤其是空港新城PPP项目招投标。

五、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PPP基金具有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政策风险、基金管理水平、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以及交易方案设计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投资可能达不到预期收益甚至损失出资资金的风险。

公司通过投资设立中建高新PPP基金,有利于整合各方优势资源参与空港新城PPP项目,通过金融投资带动建筑施工业务板块的发展,改善公司业绩。但是,投资设立中建高新PPP基金是否对公司带来投资收益以及施工利润,将首先取决于中建高新PPP基金作为社会出资人牵头发起组建的联合体能否中标成都高新区尤其是空港新城PPP项目,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及时披露中建高新PPP基金设立等后续进展情况。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28证券简称:高新发展公告编号:2018-41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成都中交高新空港

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投资设立成都中交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是否对公司带来投资收益以及施工利润,将首先取决于成都中交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作为社会出资人牵头发起组建的联合体能否中标成都高新区尤其是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PPP项目,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全面深入参与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以下简称空港新城)建设,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整合优质资源,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利润水平,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新发展)与其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盈公司”)拟联合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一航局”)共同发起设立成都中交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以下简称中交高新或中交高新PPP基金),该PPP基金规模为人民币12.68亿元,将以此作为社会资本方牵头组建联合体投标成都高新区尤其是空港新城的PPP项目。一旦中标,联合体将牵头组建PPP项目公司,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担PPP项目公司的部分建筑施工业务。公司将获取PPP基金投资收益和施工利润。

2018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成都中交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子公司倍盈公司联合中交一航局发起设立中交高新的事项(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该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设立中交高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按高新发展不超过在中交高新中的出资金额范围内,当中交高新投资设立PPP项目公司时(若中交高新牵头组建的联合体中标成都高新区尤其是空港新城PPP项目),在中交高新的相关决策中行使决策权。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倍盈公司尚未与中交一航局签署正式出资协议。

二、本次投资的目的

当前正在开发建设的空港新城,是四川省和成都市的重要战略部署,是在成都市“东进”战略下依托成都第二座国际机场——成都天府国际机场综合交通枢纽重点开辟和打造的成都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的“第二主战场”,将再造成都市的一个产业新城。按照相关规划,空港新城总规划面积约483平方公里,将以建成国际航空枢纽典范城、全球公民双创汇聚区和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集群地为愿景,着力打造一座创新之城、科技之城、低碳宜居之城。空港新城将以“一年打基础、三年见雏形、五年聚产业、十年立新城”为目标稳步推进开发建设。空港新城由成都高新区负责开发建设,基本建设需求巨大。为了推进空港新城的建设步伐,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将大量通过PPP模式完成该区域内的主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按成都高新区管委会的要求,公司作为高新区管委会下属唯一的国有上市公司和拥有建筑施工企业的优势要全面深入参与空港新城的建设,特别是在基础设施等建设类PPP项目中发挥作用。在此巨大发展机遇下,公司拟联合其他国内一流建筑施工央企、金融资本等机构投资设立PPP基金,吸引大量社会资金广泛、深入地参与空港新城PPP项目。

中交高新PPP基金成立的主要目的即是承担公司所参与的成都高新区尤其是空港新城PPP项目中的融资和出资的功能。公司将充分利用该PPP基金的抓手作用,借助空港新城PPP项目的契机,通过金融投资带动建筑施工业务板块的发展,将公司重塑为盈利能力较强的优质上市公司。

三、合作各方介绍

(一)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锦城大道539号1栋1单元4层403号

3、法定代表人:游勇进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8年5月14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CF36G8T

7、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图:

9、与公司的关系说明:倍盈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10、倍盈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住所:天津港保税区跃进路航运服务中心8#楼

3、法定代表人:王洪涛

4、注册资本:601,003.84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1985年6月15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1030610685

7、经营范围:港口工程、工业民用工程、水利、市政工程建筑;大型成套设备安装;各类型工业能源、交通、民用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中小型港湾、工程民用工程的勘察设计;港口工程建设、混凝土、地基土壤、建筑材料的科研试验;港湾工程的技术咨询;船舶修造;钢结构加工;物资储存(危险品除外);机电产品(小轿车除外)、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销售;房屋租赁;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图:

9、与公司的关系说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中交一航局不存在关联关系。

10、中交一航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中交高新PPP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成都中交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定的名称为准)

(二)住所:成都高新区

(三)基金总规模:12.68亿元(认缴制)。各出资人将在PPP项目确定中标后,按项目投资额和进度对基金实缴出资。

(四)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五)出资情况:

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包括普通合伙人倍盈公司,有限合伙人为高新发展和中交一航局,其中倍盈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

(六)合伙期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长期。

(七)基金管理费:管理费以合伙企业实收的合伙人出资总额为基数,倍盈公司每年按0.5%的费率收取。

(八)利润分配:按照各方的出资实际比例进行分配。

(九)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管理咨询等(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十)主营业务:实施股权投资,作为牵头社会出资人发起参与成都高新区尤其是空港新城PPP项目招投标。

五、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PPP基金具有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政策风险、基金管理水平、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以及交易方案设计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投资可能达不到预期收益甚至损失出资资金的风险。

公司通过投资设立中交高新PPP基金,有利于整合各方优势资源参与空港新城PPP项目,通过金融投资带动建筑施工业务板块的发展,改善公司业绩。但是,投资设立中交高新PPP基金是否对公司带来投资收益以及施工利润,将首先取决于中交高新PPP基金作为社会出资人牵头发起组建的联合体能否中标成都高新区尤其是空港新城PPP项目,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及时披露中交高新PPP基金设立等后续进展情况。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28证券简称:高新发展公告编号:2018-42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成都中信高新空港

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投资设立成都中信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是否对公司带来投资收益以及施工利润,将首先取决于成都中信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作为社会出资人牵头发起组建的联合体能否中标成都高新区尤其是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PPP项目,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全面深入参与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以下简称空港新城)建设,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整合优质资源,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利润水平,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新发展)与其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盈公司”)拟联合中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设”)、信恒银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恒银通”)共同发起设立成都中信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以下简称中信高新或中信高新PPP基金),该PPP基金规模为人民币50亿元,将以此作为社会资本方牵头组建联合体投标成都高新区尤其是空港新城的PPP项目。一旦中标,联合体将牵头组建PPP项目公司,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担PPP项目公司的部分建筑施工业务。公司将获取PPP基金投资收益和施工利润。

2018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成都中信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子公司倍盈公司联合中信建设、信恒银通发起设立中信高新的事项(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该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设立中信高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按高新发展不超过在中信高新中的出资金额范围内,当中信高新投资设立PPP项目公司时(若中信高新牵头组建的联合体中标成都高新区尤其是空港新城PPP项目),在中信高新的相关决策中行使决策权。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倍盈公司尚未与中信建设、信恒银通签署正式出资协议。

二、本次投资的目的

当前正在开发建设的空港新城,是四川省和成都市的重要战略部署,是在成都市“东进”战略下依托成都第二座国际机场——成都天府国际机场综合交通枢纽重点开辟和打造的成都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的“第二主战场”,将再造成都市的一个产业新城。按照相关规划,空港新城总规划面积约483平方公里,将以建成国际航空枢纽典范城、全球公民双创汇聚区和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集群地为愿景,着力打造一座创新之城、科技之城、低碳宜居之城。空港新城将以“一年打基础、三年见雏形、五年聚产业、十年立新城”为目标稳步推进开发建设。空港新城由成都高新区负责开发建设,基本建设需求巨大。为了推进空港新城的建设步伐,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将大量通过PPP模式完成该区域内的主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按成都高新区管委会的要求,公司作为高新区管委会下属唯一的国有上市公司和拥有建筑施工企业的优势要全面深入参与空港新城的建设,特别是在基础设施等建设类PPP项目中发挥作用。在此巨大发展机遇下,公司拟联合其他国内一流建筑施工央企、金融资本等机构投资设立PPP基金,吸引大量社会资金广泛、深入地参与空港新城PPP项目。

中信高新PPP基金成立的主要目的即是承担公司所参与的成都高新区尤其是空港新城PPP项目中的融资和出资的功能。公司将充分利用该PPP基金的抓手作用,借助空港新城PPP项目的契机,通过金融投资带动建筑施工业务板块的发展,将公司重塑为盈利能力较强的优质上市公司。

二、合作各方介绍

(一)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锦城大道539号1栋1单元4层403号

3、法定代表人:游勇进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8年5月14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CF36G8T

7、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图:

9、与公司的关系说明:倍盈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10、倍盈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中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B座129

3、法定代表人:马哲刚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7年7月21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0GFYD8D

7、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中介除外);企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经济信息咨询;公共关系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中介除外)。(“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图:

注:中信建设系中信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9、与公司的关系说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中信建设不存在关联关系。

10、中信建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信恒银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住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C座120

3、法定代表人:林宇

4、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7年10月17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187G10K

7、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股权投资管理;项目投资。(“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图:

9、与公司的关系说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信恒银通不存在关联关系。

10、信恒银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中信高新PPP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成都中信高新空港新城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定的名称为准)

(二)住所:成都高新区

(三)基金总规模:50亿元(认缴制)。各出资人将在PPP项目确定中标后,按项目投资额和进度对基金实缴出资。

(四)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五)出资情况:

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包括普通合伙人倍盈公司、信恒银通,有限合伙人中信建设、高新发展,其中倍盈公司和信恒银通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

(六)合伙期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长期。

(七)基金管理费:管理费以合伙企业实收的合伙人出资总额为基数,倍盈公司和信恒银通每年各按0.5%的费率收取。

(八)利润分配:按照各方的出资实际比例进行分配。

(九)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管理咨询等(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十)主营业务:实施股权投资,作为牵头社会出资人发起参与成都高新区尤其是空港新城PPP项目招投标。

五、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PPP基金具有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政策风险、基金管理水平、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以及交易方案设计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投资可能达不到预期收益甚至损失出资资金的风险。

公司通过投资设立中信高新PPP基金,有利于整合各方优势资源参与空港新城PPP项目,通过金融投资带动建筑施工业务板块的发展,改善公司业绩。但是,投资设立中信高新PPP基金是否对公司带来投资收益以及施工利润,将首先取决于中信高新PPP基金作为社会出资人牵头发起组建的联合体能否中标成都高新区尤其是空港新城PPP项目,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及时披露中信高新PPP基金设立等后续进展情况。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