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关于基金行业高级管理
人员变更的公告
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六月十六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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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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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是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取得高管任职资格”和“中国证监会核准高管任职资格的日期”不再适用。
§3 离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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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变更事项,已于2018年6月14日经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规定向相关监管机构报备。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六日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关于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六月十六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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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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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是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取得高管任职资格”和“中国证监会核准高管任职资格的日期”不再适用。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变更事项,已于2018年6月14日经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规定向相关监管机构报备。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