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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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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6-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48 证券简称:博创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2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6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6月14日下午15:00至2018年6月15日下午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14日下午15:00至2018年6月15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30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ZHU WEI(朱伟)先生

5.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4,151,6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5034%。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4,139,2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884%。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191,6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18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聘请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田璧、张丽欣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4,141,545股(其中现场投票54,139,245股同意,网络投票2,30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3%;反对10,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181,5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1%;反对1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2、见证律师:田璧、张丽欣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