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8-06-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8-55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53)。

现将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6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下午15:00-2018年6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14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东座13楼农产品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 审议《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何建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黄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49)及《关于董事长、总裁辞职暨增补董事、聘任总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51)。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8年6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和6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4:3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则无需提供)、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东座13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1)邮政编码:518040

(2)联系人:江疆、裴欣

(3)联系电话:0755-82589021

(4)指定传真:0755-82589099

5、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61”,投票简称为“农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议案:选举非独立董事(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6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6月2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我个人(单位)出席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本人(单位)没有对表决意见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本人(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8-56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中农网8.36%股权

暨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持有的深圳市中农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网”,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中农网39.2927%股权)8.36%的股权。鉴于该等股权所对应的中农网营业收入规模触发《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准,公司将严格按照重大资产重组及国有资产监管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和程序。

公司已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交易标的、交易方式、所签署框架协议的主要约定及协议终止日的延期安排、意向受让方的基本情况、对公司的影响、本事项需履行的程序、必要的风险提示以及事项的进展情况。(相关停复牌公告及事项进展公告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28日、7月5日、7月12日、7月19日、7月26日、7月28日、8月4日、8月11日、8月18日、8月25日、8月28日、9月4日、9月11日、9月18日、9月25日、9月27日、10月18日、11月1日、11月15日、11月29日、12月13日、12月27日、2018年1月10日、1月24日、2月7日、2月28日、3月14日、3月28日、4月3日、4月19日、5月7日、5月21日、6月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截至目前,上述程序及该事项涉及的审计、评估、律师和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所开展的审计、评估及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以及按照国有资产监管规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仍在推进中。

公司将按照要求每十个交易日披露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本事项正在履行国有资产监管相关程序,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尚须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非行政许可类审核程序,本事项将通过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所涉及的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履行国有资产监管等相关程序是否能获得通过,以及履行公开挂牌程序后最终摘牌方及摘牌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8-57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于2018年5月21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5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公告。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分派的方案内容与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2018年5月21日)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96,964,1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2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6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若投资者在除权除息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 年6月13日至登记日:2018年6月2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13楼

咨询联系人:江疆

咨询电话:0755—82589021

传真电话:0755—82589099

七、备查文件:

1、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