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的更正
公告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18-029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的更正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由于工作人员疏忽,部分数据填写错误,现予以更正:
一、在《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十一节 财务报告”中“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5、关联交易情况”及《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中“八、关联方及其交易”之“(二)关联交易情况”中向关联方江苏丰源热电有限公司购买蒸汽金额、向关联方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购买过氧化氢金额填写错误。
更正前: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更正后: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二、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说明:上述数据更正对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审计报告报告意见类型。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966证券简称:博汇纸业公告编号:2018-030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6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并进行了监票、计票,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待网络投票结果出具后,监票人、计票人、见证律师对投票结果进行汇总后,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1人出席会议,其他高管2人及见证律师2人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数量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限售期安排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2.08、议案名称:募集资金投向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2.09、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2.10、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暨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经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审议,议案2.00、3、4、7、8未获得通过,控股股东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中议案2.00涉及逐项表决;其余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海青、陈朋朋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18-031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预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17-070号公告。
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因部分议案未获得通过,公司董事会将对《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进行调整,调整完毕后公司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十八日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8年6月15日下午2:30在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工业路北首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就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5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该公告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日期、网络投票的方式、时间以及审议事项等,决定于2018年6月15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李刚主持。据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80人,代表公司股份313,265,1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433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审查,前述人员的资格均为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经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表决事项都已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中列明。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对列入议事日程的提案进行了逐项投票表决;
审议事项的表决,经过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和监事监票清点,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03,785,9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9740%;反对股数9,209,2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9397%,弃权股数27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86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469,0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6.7913%;反对9,209,231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1.1234%;弃权股数270,0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0853%。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469,0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6.7913%;反对股数9,026,73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9.7140%,弃权股数452,5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494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469,0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6.7913%;反对9,026,731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69.7140%;弃权股数452,5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4947%。
本议案未获得通过。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469,0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6.7913%;反对股数9,015,93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9.6306%,弃权股数463,3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578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469,0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6.7913%;反对9,015,931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69.6306%;弃权股数463,3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5781%。
本议案未获得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469,0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6.7913%;反对股数9,015,93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9.6306%,弃权股数463,3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578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469,0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6.7913%;反对9,015,931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69.6306%;弃权股数463,3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5781%。
本议案未获得通过。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469,0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6.7913%;反对股数8,994,33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9.4637%,弃权股数484,9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745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469,0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6.7913%;反对8,994,331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69.4637%;弃权股数484,9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7450%。
本议案未获得通过。
5、发行股票的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469,0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6.7913%;反对股数9,015,93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9.6306%,弃权股数463,3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578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469,0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6.7913%;反对9,015,931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69.6306%;弃权股数463,3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5781%。
本议案未获得通过。
6、发行股票的限售期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469,0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6.7913%;反对股数9,015,93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9.6306%,弃权股数463,3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578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469,0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6.7913%;反对9,015,931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69.6306%;弃权股数463,3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5781%。
本议案未获得通过。
7、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469,0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6.7913%;反对股数9,015,93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9.6306%,弃权股数463,3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578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469,0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6.7913%;反对9,015,931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69.6306%;弃权股数463,3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5781%。
本议案未获得通过。
8、募集资金投向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469,0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6.7913%;反对股数9,094,33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70.2360%,弃权股数384,9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972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469,0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6.7913%;反对9,094,331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0.2360%;弃权股数384,9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9727%。
本议案未获得通过。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441,7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6.5804%;反对股数9,121,63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70.4469%,弃权股数384,9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972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441,7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6.5804%;反对9,121,631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0.4469%;弃权股数384,9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9727%。
本议案未获得通过。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469,0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6.7913%;反对股数8,994,33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9.4637%,弃权股数484,9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745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469,0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6.7913%;反对8,994,331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69.4637%;弃权股数484,9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7450%。
本议案未获得通过。
(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469,0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6.7913%;反对股数9,082,83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70.1472%,弃权股数396,4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061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469,0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6.7913%;反对9,082,831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0.1472%;弃权股数396,4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0615%。
本议案未获得通过。
(四)《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469,0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6.7913%;反对股数9,082,83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70.1472%,弃权股数396,4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061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469,0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6.7913%;反对9,082,831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0.1472%;弃权股数396,4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0615%。
本议案未获得通过。
(五)《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03,785,95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9740%;反对股数9,082,83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8994%,弃权股数396,4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26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469,0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6.7913%;反对9,082,831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0.1472%;弃权股数396,4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0615%。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03,785,95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9740%;反对股数9,082,83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8994%,弃权股数396,4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26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469,0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6.7913%;反对9,082,831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0.1472%;弃权股数396,4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0615%。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关于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469,0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6.7913%;反对股数9,000,33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9.5101%,弃权股数478,9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698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469,0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6.7913%;反对9,000,331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69.5101%;弃权股数478,9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6986%。
本议案未获得通过。
(八)《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暨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469,0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6.7913%;反对股数9,082,83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70.1472%,弃权股数396,4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061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469,0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6.7913%;反对9,082,831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0.1472%;弃权股数396,4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0615%。
本议案未获得通过。
(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303,785,9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9740%;反对股数9,093,6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9028%,弃权股数385,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23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3,469,0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6.7913%;反对9,093,631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0.2306%;弃权股数385,6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9781%。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基于上述审核认为,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下接签署页]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盖章) 经办律师(签字):
负责人(签字): 刘小英 王海青: 王海青
陈朋朋: 陈朋朋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