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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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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8-06-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码: 2018-044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6月19日在公

司一号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会议召开前三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与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董事长任思龙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在预留限制性股 票授予期限内没有满足可授予限制性股票条件的潜在激励对象,因此公司拟取消 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177.73万股(2018年4月25日公司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即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预留部分股份由177.73万股调整为266.595万股)。

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浩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 2018年6月20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关于取消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内容详见 2018年6月2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码: 2018-045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6月19日在良信公司三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煜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在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期限内没有满足可授 予限制性股票条件的潜在激励对象,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授予2017年度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177.73万股限制性股票(2018年4月25日公司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即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预留部分股份由177.73万股调整为266.595万股)。上述决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公司取消授予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266.595万股限制性股票。

《关于取消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2018年6月2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全文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6月20日

股票代码:002706 股票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号:2018-046

关于取消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06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取消授予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177.73万股限制性股票(2018年4月25日公司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即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预留部分股份由177.73万股调整为266.595万股)。

本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一、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6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法律意见。

2、2017年6月26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办理授予权益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17年7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17年8月21日,公司完成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5、2018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24,015,5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2018年4月25日,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177.73万股调整为266.595万股。

6、2018年6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取消授予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266.59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

二、本次取消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根据《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888.65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670.15万股,预留177.73万股(2018年4月25日公司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即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预留部分股份由177.73万股调整为266.595万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预留部分应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预留部分的授予由董事会提出,监事会核实,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在指定网站对包括激励份额、激励对象职务、授予价格等详细内容做出充分的信息披露后,按本激励计划的约定进行授予。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经公司于2017年06月26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应当在2018年06月26日前确定。由于公司在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期限内没有满足可授予限制性股票条件的潜在激励对象,因此公司决定取消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266.595万股。

本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取消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取消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对公司股本结构不产生影响。

(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取消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由于公司在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期限内没有满足可授予限制性股票条件的潜在激励对象,因此同意公司取消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66.595万股。公司取消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五、监事会意见

由于公司在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期限内没有满足可授予限制性股票条件的潜在激励对象,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授予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266.595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决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公司取消授予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266.595万股限制性股票。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由于公司在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期限内没有满足可授予限制性股票条件的潜在激励对象,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授予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266.595万股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取消授予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266.595万股限制性股票。

七、律师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良信电器本次取消授予预留事宜已取得必要

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备忘录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2017年度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取消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号:2018-047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16项实用新型专利证书,3项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及3项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以上专利的专利权人为: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专利的取得不会对我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发挥我公司的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促进技术创新,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