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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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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18-06-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28 证券简称:云南锗业 公告编号:2018-028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 261 号)。接到问询函后,公司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提出的有关问题进了认真的核查及落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说明如下:

一、你公司2017年四个季度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7,990万元、9,294万元、10,378万元和18,766万元,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123万元、-390万元、-887万元和79万元。请说明:(1)你公司2017年各个季度实现的营业收入逐步增长的原因;(2)你公司2017年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在全年营业收入中占比为40%,2015年、2016年该比例分别为14%和18%,请自查2017年度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的情况,请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专业意见;(3)你公司各个季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

(一)你公司2017年各个季度实现的营业收入逐步增长的原因

回复:

公司2017年各季度的营业收入分产品类别的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上表数据显示:公司2017年各个季度实现的营业收入呈逐步增长趋势,主要原因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东润进出口有限公司自三季度起恢复贸易业务,销售额大幅增加;其次,随着锗产品市场回暖,市场价格逐步回升。该等因素导致营业收入逐步增长。

(二)你公司2017年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在全年营业收入中占比为40%,2015年、2016年该比例分别为14%和18%,请自查2017年度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的情况,请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专业意见

回复:

1、公司近三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年度营业收入的比重

单位:万元

上表数据显示:2017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全年营业收入的比重40.42%,均高于2016年和2015年第四季的比重,主要原因系第四季度实现贸易业务收入10,549.90万元,导致本年第四季度销售额大幅增加,占全年的比重增大,而2016年度和2015年度均无该项业务收入。扣除贸易业务收入影响后,2017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全年营业收入的比重为24.78%;其次,锗材料产品市场价格自2015年第二季度下跌以来,至2016年第四季度达到低点之后,市场自2017年一季度逐步回暖,市场价格逐步回升,尤其是2017年第四季度市场价格呈现加速回升的势头。该等因素导致公司2017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全年营业收入的比重高于2016年和2015年第四季的比重。

2、自查2017年度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的情况

公司2017年度、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对2017年度、2018年第一季度确认的营业收入及结转的营业成本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核查,检查其收入确认的归属期是否正确、结转成本的匹配性是否正确合理。自查措施如下:

①核查销售合同:签订日期合理性、产品名称一致性、产品数量正确性、合同单价与确认收入单价一致性;

②核查产品出库单:出库日期合理性、产品名称一致性、出库数量正确性;

③核查货运单(产品交接单):货运(或产品签收)或出口报关日期合理性、产品名称一致性、数量正确性;

④核查营业成本结转匹配性:营业成本的结转数量与确认收入的销售数量的一致性、单位成本计价的准确性。

经自查,公司2017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和结转的营业成本相匹配,归属期间正确,确认的营业收入和结转的营业成本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的情况。

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7年度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的情况。

(三)你公司各个季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

回复:

公司2017年各季度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变动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上表显示:公司营业收入各季度均呈逐步增长的趋势,尤其第四季度的增长幅度较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营业收入增长趋势不完全一致,具体分析如下:

影响各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的因素

金额单位:万元

根据上表各季度的数据,以第一季度各因素的数据为基期,分别对上表中各影响因素数据的变动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1、营业收入第二季度较第一季度环比增长16.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环比下降218.04%的主要原因:

①综合毛利率第二季度较第一季度下降3.48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公司为满足生产的需要采购了部分锗原料,采购价格第二季度较第一季度增长15%,且其增长幅度高于公司主要产品售价的增长幅度,导致毛利率下降;

②期间费用第二季度较第一季度增加216.93万元、增长9.68%,主要是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中介机构费用等增加156.17万元;其次,销售费用中的运保费增加52.91万元。

2、营业收入第三季度较第二季度环比增长11.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环比增亏127.47%的主要原因:

①综合毛利率第三季度较第二季度下降6.17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由于公司为满足生产的需要采购了部分锗原料,采购价格第三季度较第二季度增长7%,采购量增长30%,且其采购价格增长幅度高于公司主要产品售价的增长幅度,导致光伏级锗产品的毛利率下降11.26个百分点、高纯二氧化锗的毛利率下降7.31个百分点、光纤级锗产品的毛利率下降6.54个百分点。贸易业务毛利率0.04%。

②期间费用第三季度较第二季度增加166.54万元,增长6.78%,主要原因系管理费用中的中介机构费用等较上季度增加263.17万元;其次,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收支净额增加78.24万元;再者,销售费用中的业务宣传费用减少23.26万元、运保费增加3.28万元;

③资产减值损失第三季度较第二季度增加129.80万元,增长26.02%,主要原因系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减少。

3、营业收入第四季度较第三季度环比增长80.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环比增长108.85%的主要原因:

①综合毛利率第四季度较第三季度上升4.8个百分点,由于第四季度区熔锗锭公开市场报价大幅上涨,公司各主要产品售价随之上涨,产品产量大幅增加,单位成本下降,导致各主要产品毛利率大幅上升,主要是红外锗产品毛利率上升34个百分点、锗材料级产品毛利率上升16个百分点、光纤级四氯化锗毛利率上升15个百分点。贸易业务毛利率与三季度持平。

②期间费用第四季度较第三季度减少71.41万元,下降2.72%,主要原因系中介机构费用下降。

③资产减值损失第四季度较第三季度增加329.20万元,增长89.2%,主要系计提的坏帐准备增加349万元。

综上,公司2017年各季度营业收入变动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系自三季度起开展贸易业务实现收入大幅增加,因此导致各季度营业收入波动较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各季度存在波动,主要系主要产品价格变动,且在第四季度上涨幅度较大,同时产能利用率提高,产量增加,单位成本下降。

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占比最大的产品(区熔锗锭、二氧化锗)的销售价格与公开市场报价同向。公开市场报价走势图如下:

区熔锗锭2017年价格走势图

注:来源于亚洲金属网

图中:红线为高幅价、蓝线为低幅价。上图价格为含税价。

二氧化锗2017年价格走势图

注:来源于亚洲金属网

图中:红线为高幅价、蓝线为低幅价。上图价格为含税价。

二、你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东润进出口有限公司本年恢复贸易业务,确认收入13,276万元。请说明子公司贸易业务具体开展情况,采用的收入确认政策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专业意见。

回复:

云南东润进出口有限公司系2005年9月设立,注册资本300万元,经营范围:国内贸易,物资供销、物资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可开展经营活动)。

全资子公司东润公司前几年主要系承担公司及其它子公司的产品出口业务,此外开展部分货物的进出口贸易,业务规模较大;近几年主要是为公司及其它子公司代理零星进出口业务,业务规模大幅萎缩,连续多年亏损,近几年净资产均为负值,已资不抵债(主要是集团内部债务)。为解决东润公司的生存发展,公司决定自2017年起恢复东润公司贸易业务,力图逐步扭转亏损的不利局面,实现稳步健康发展。

(一)2017年东润公司开展贸易业务情况

贸易业务的风险控制要求:按“勤进快销,规避和降低价格风险”的原则开展贸易业务。

1、贸易业务流程:

购入环节:

①确定贸易业务的具体品种:结合公司的主营业务属有色行业,对铅锌行业了解较多,确定了贸易品种为电解锌锭;通过网络、传真、电话方式了解并确定商品货源。

②商务谈判:与供应商商谈需采购的商品品种、规格、质量要求、交易价格、交货的时间和地点等。

③公司内部对采购合同进行评审,审核通过后签订正式的商品采购合同。

④按合同约定完成付款、提货、验收、入库。

销售环节:

①通过专业平台或掌握的行业信息寻找客户。

②商务谈判:与客户商谈销售的商品品种、规格、质量要求,交易价格、交货的时间和地点等。

③公司内部对销售合同进行评审,审核通过后签订正式的商品销售合同。

④按合同约定完成收款、发货。

2、2017年度贸易具体情况如下表:

东润公司本年购进的5,940.67吨电解锌锭, 采购款于购进时已全额支付,此时,承担了货物滞销及销售价格变动的风险。东润公司在本年将5,940.67吨电解锌锭进行销售,且销售完成后销货款已全部收回,风险已全部消除。

(二)采用的收入确认政策

销售商品具体以货权转移并经客户确认且开具销售发票,同时满足会计准则关于收入确认的五个条件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综上,全资子公司云南东润进出口有限公司2017年度贸易业务符合其经营范围,采用的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云南东润进出口有限公司2017年度开展的贸易业务,所采用的收入确认政策及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你公司锗材料级产品、红外级锗产品、光伏级锗产品、光纤级锗产品本年毛利率分别为28.54%、8.19%、25.88%和38.97%,2016年分别为-1.18%、-9.1%、34.92%和28.74%,2015年分别为35.16%、12.21%、40.11%和38.38%。请结合行业经营情况、产品售价及成本价格走势等因素,说明上述产品毛利率近几年波动较大的原因。

回复:

(一)近三年行业总体情况

2015年一季度,锗市场价格相对高位运行,二季度起,受下游市场需求减少的影响,价格开始缓慢下跌;2016年受全球经济环境低迷影响,下游行业对锗材料的需求处于疲软状态,同时由于之前行业内锗材料产品产量过剩,库存较大影响,锗材料行业2016年以来价格大幅下降;2017年,随着国家环保要求的日趋严格及环保政策的持续推进,部分环保要求不达标的产能被关停,锗行业供给端呈现减少趋势,行业供需状况得以改善,市场行情经过调整后逐步回暖,行业景气度随之逐步回升,价格逐步回升,尤其是第四季度市场价格呈现加速回升的势头。区熔锗锭和二氧化锗近三年市场价格走势见下图:

区熔锗锭2015年-2017年价格走势图

注:来源于亚洲金属网

图中:红线为高幅价、蓝线为低幅价。上图价格为含税价。

二氧化锗2015年-2017年价格走势图

注:来源于亚洲金属网

图中:红线为高幅价、蓝线为低幅价。上图价格为含税价。

红外级锗产品、光伏级锗产品属于锗材料的下游延伸产品,产品具有深度订制化和非标准化的特点。产品的销售价格主要受锗材料价格、产品订制的尺寸以及特定参数等因素影响。因为其主要原材料为锗材料级产品,其市场价格与锗材料级产品价格关联性较强,并无市场公开报价。

2015年红外锗产品军民两用需求量均相对稳定;2016年锗材料价格大幅下跌,受锗材料价格下降的影响,红外锗产品市场价格随之下降;2017年锗材料价格有所回升,红外锗产品市场价格随之回升。

光纤级锗产品用于光纤通讯领域,该领域由于行业特殊性,并无市场公开报价,主要参照锗材料级产品价格、同时考虑行业竞争因素定价。

(二)公司近三年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分析

1、锗材料级产品

近三年单位售价与单位成本对比图

单位:元/Kg

① 价格变动

锗材料产品公开市场价格自2015年第二季度下跌以来,至2016年第四季度达到低点后,市场自2017年一季度逐步回暖,价格逐步回升,尤其是第四季度市场价格呈现加速回升趋势。

从上图显示,公司锗材料级产品各年的销售均价呈逐步下降的趋势,但2016年销售均价高于2017年的销售均价,主要原因是2016年第一季度锗材料产品销量占全年销售的71%,且销售价格处于全年高点,拉高了全年销售均价。

② 成本变动

上图显示,2016年度公司锗材料产品单位成本高于销售均价,主要原因系消耗以前年度外购的高价原料以及受限产因素影响,推高了产品单位成本。2017年主要销售公司自产原料生产的产品,且产量逐步恢复,产能利用率提高,单位成本大幅下降。

综上,锗材料级产品毛利率由2015年的35.16%下降至2016年的-1.18%,2017年度回升至28.54%。

2、红外级锗产品

近三年单位售价与单位成本对比图

单位:元/Kg

① 价格变动

红外级锗产品以锗材料级产品为原料,价格与原料价格关联性较强,同时受产品订制的尺寸以及特定参数等因素影响,价格逐年下降。

② 成本变动

红外级锗产品以锗材料级产品为原料,成本受锗材料级产品成本波动的影响,由于2016年原料成本较高,此外,红外级锗产品产量较低,导致单位成本较高,且高于售价。2017年产品产量逐步上升,产能利用率大幅提高,单位成本下降。

综上,红外级锗产品毛利率由2015年的12.21%下降至2016年的-9.10%,2017年度回升至8.19%。

3、光伏级锗产品

近三年单位售价与单位成本对比图

单位:元/片

① 价格变动

光伏级锗产品以锗材料级产品为原料,价格一方面受原料价格的影响,另一方面受产品订制尺寸及特定参数的影响。2015年仅生产销售4英寸锗晶片;2016年新增6英寸锗晶片的生产和销售,该产品单位价值较高,致使2016年的平均售价比2015年明显上升;2017年受市场竞争影响,产品价格有所下降。

② 成本变动

光伏级锗产品以锗材料级产品为原料,成本受原料成本波动的影响,由于2016年原料成本较高,且自2016年起新增6英寸锗晶片的生产,导致产品单位成本上升。

综上,光伏级锗产品毛利率由2015年的40.11%下降至2016年的34.92%,2017年度下降至25.88%。

4、光纤级锗产品

近三年单位售价与单位成本对比图

单位:元/Kg

① 价格变动

受原料价格波动及行业竞争因素的影响,从2016年起平均售价逐年下降。

② 成本变动

2015年与2016年单位成本保持稳定,2017年由于产量大幅增加,产能利用率大幅提高,单位成本下降。

综上,光纤级锗产品毛利率由2015年的38.38%下降至2016年的28.74%,2017年度回升至38.97%。

四、你公司本年转回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1,315万元,请说明你公司以前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转回的依据和合理性,上述会计处理是否审慎,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专业意见。

(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政策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的取值标准:

1、锗系列产品可变现净值的取值标准:由于锗材料产品具有公开市场报价,以资产负债表日上海有色金属网区熔锗锭的公开报价的下限值作为锗系列产品的可变现净值的基础;

2、砷化镓晶片可变现净值的取值标准:砷化镓晶片不属于标准产品,无法获取公开的市场报价,以接近于资产负债日的合同成交价作为可变现净值的基础。

(二)公司2016年度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2016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产品主要是锗精矿、锗半成品、砷化镓晶片、二氧化锗、区熔锗锭和其它锗产品。

对锗精矿、锗半成品、二氧化锗和区熔锗锭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主要原因系全资子公司云南东昌金属加工有限公司以前年度外购的高价原料,使得其结存的原料成本、产品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故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2,281.07万元。可变现净值的取值按照2016年末上海有色金属网区熔锗锭的公开报价的下限值6500元/公斤(含税)为基础。

对砷化镓晶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主要原因系控股子公司云南鑫耀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首年投产,产能利用率极低,导致生产成本高,使得其结存的产品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故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839.32万元。可变现净值的取值按照最接近2016年末的砷化镓晶片的合同成交价为基础。

2016年因市场售价大幅下跌,公司产能利用率不足、产品成本较高等原因,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而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是合理、谨慎的。在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时,保持了会计政策的一致性,依据充分,计算正确,会计处理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三)公司2017年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2017年度因市场价格回升、产能利用率增加、产品单位成本降低,公司对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转回1,315.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年末全资子公司东昌公司对区熔锗锭、二氧化锗、锗精矿、锗半成品进行减值测试时,可变现净值的取值按照2017年末上海有色金属网区熔锗锭的公开报价下限值9100元/公斤(含税)为基础,计算分析得出可变现净值均高于其成本,因市场价格回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完全消除,年末结存的区熔锗锭、锗精矿、二氧化锗、锗半成品均不存在减值迹象,在2017年度将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858.45万元转回。

2、年末控股子公司鑫耀公司在对砷化镓晶片进行减值测试时,可变现净值的取值按照接近于2017年末的合同成交价作为可变现净值的基础,计算分析得出可变现净值高于砷化镓晶片的成本,因市场价格回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完全消除,年末结存的砷化镓晶片不存在减值迹象,在2017年度将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456.63万元转回。

综上,2017年度因市场售价回升,产能利用率提高、生产成本下降等原因,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而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1315.08万元是合理、谨慎的。在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时,保持了会计政策的一致性,依据充分、计算正确,会计处理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按照一贯性原则及标准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及转回,本年转回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1,315万元是合理的。

五、你公司本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为6.84,2016年为2.88,请说明本年应收账款周转速度变快的原因。

回复:

公司本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为6.84,高于2016年的2.88,主要原因系本年度全资子公司东润公司新增贸易业务收入13,276.31万元,使得营业收入大幅增长。扣除贸易业务的影响后,本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为4.89;其次,加强应收帐款催收管理,在应收账款管理过程中,明确货款催收责任人,加大对应收账款催收考核力度,薪酬的计发与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挂钩,通过该措施,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低于年初余额;再者,本年度对销售货款的结算方式采用票据结算的比重加大,2017年采用票据结算的货款占营业收入的比重21%,较上年度的16 %增加5个百分点。

六、你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应收刘强等四人代垫款期末余额930万元,请说明上述代垫款产生的原因、性质,是否属于财务资助,是否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交易对方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代垫款是否应在你公司本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中披露。

(一)款项产生的原因

刘强、杨绍昌、何文智、李建明系临沧韭菜坝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后更名为“临沧韭菜坝锗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韭菜坝公司”) 原股东,该四人合计持有韭菜坝公司100%股权。本公司分两次收购了韭菜坝公司刘强、杨绍昌、何文智、李建明四股东100%股权:公司于2013年9月7日与该四人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收购刘强持有的韭菜坝公司部分股权及杨绍昌、何文智、李建明三人持有的韭菜坝公司全部股权,共计收购韭菜坝公司60%的股权;2014年3月20日与刘强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收购刘强持有的韭菜坝公司40%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韭菜坝公司100%股权。

公司收购韭菜坝公司股权之前,韭菜坝公司拥有的韭菜坝煤(锗)矿采矿许可证的开采标高为1920-1800米。2007年11月12日韭菜坝公司取得了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同意将矿区开采标高由1920-1800米变更为2015-1800米的批复,但韭菜坝公司未及时办理采矿权开采标高的变更登记。股权转让中,交易双方一致同意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按韭菜坝公司的整体资产评估价值为作价依据,包括韭菜坝煤矿采矿权,且煤矿采矿权评估的标高范围为2015-1800米,公司亦是根据该评估标高范围的资产评估价值支付了股权转让价款。

第二次股权转让完成之后,韭菜坝公司在办理韭菜坝煤矿采矿许可证开采标高变更登记过程中,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要求韭菜坝公司缴纳开采标高扩高部分的采矿权价款892.31万元,并向韭菜坝公司发出缴费通知。

根据公司与刘强、杨绍昌、何文智、李建明四人签订的《关于临沧韭菜坝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第三条转让方保证条款第4项规定:“韭菜坝公司韭菜坝煤矿采矿权的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地质环境保证金、煤矿瓦斯治理专项基金、采矿登记费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所有相关费用已按时足额缴纳,采矿权及矿山资产权属清晰,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及韭菜坝公司从未就该采矿权及矿山资产设定任何抵押、质押、担保等,也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制的情形,或者其他可能引起产权纠纷的情形。”;第7项“转让方上述陈述和保证不实的,应在接到甲方或者有关部门通知之日起3日内无条件支付相关费用,如因此致使甲方遭受损失的,应予赔偿,并且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四方之间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股权转让合同中股权出让方的保证条款以及评估价值包含的资产评估范围,上述开采标高扩高部分的采矿权价款及其相关的费用应由股权出让方刘强等四人承担。为此,公司先支付了该笔采矿权价款及其相关费用。此后,公司向昆明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刘强等四人向公司赔偿该笔采矿权款项,并取得了胜诉的生效仲裁裁决书。根据《昆明仲裁委员会裁决书》(昆仲裁【2016】13号),由刘强、杨绍昌、何文智、李建明四人自裁决书送达起十五日内共同连带向本公司偿还采矿权价款892.31万元及相关费用38.10万元,共计930.41万元。

本案取得生效的仲裁裁决书后,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向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于2018年4月17日收回806.32万元。

(二)款项的性质

综上,该笔采矿权款项不是代刘强等四人支付,按规定应由韭菜坝公司缴纳,公司再向刘强等四人追索。该款项不属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范畴,无需经董事会审议批准,也不属于信息披露范畴。刘强等四人仅为上述股权转让的交易对手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刘强等四人不属于上市公司的关联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情形。上述款项无须在公司本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中披露。

七、你公司本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6万元,其中政府补助本年发生额为1,966万元。请公司自查获得政府补助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说明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请会计师发表专业意见。

回复:

(一)收到的补助明细及会计处理情况

公司本年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为1,965.51万元,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257.89万元,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707.62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平均年限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公司在报告期内共收到政府补助1,831.92万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707.62万元在收到时一次确认为当期损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24.30万元在收到时确认为递延收益。根据上述会计政策,本年由递延收益摊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257.89万元。即本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1,965.51万元。

综上,公司本期确认为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1,965.51万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的规定。

(二)信息披露自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关于获得大额政府补贴应及时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报告期内取得政府补助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

经自查,公司2017年度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单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政府补助共3笔(上表中前三笔),公司分别于2017年3月17日、2017年8月29日、2017年9月26日以临时公告的形式进行了公开披露,公告自编号分别为:2017-019、2017-059、2017-060。其余政府补助不属于信息披露范畴。

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