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18-37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6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8年6月1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鹏程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下属中钢设备以部分机械设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中钢国际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钢设备有限公司以部分机械设备与北京农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18-3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下属中钢设备向邯郸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中钢国际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钢设备有限公司向邯郸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18-3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8年7月5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28-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 2018-38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中钢设备以部分机械设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中钢国际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下属中钢设备向邯郸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中钢国际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钢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设备”)拟以部分机械设备与北京农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投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金额不超过1.2亿元,并由本公司为其提供金额不超过1.4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中钢设备拟向邯郸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为银行承兑汇票和流动资金贷款,并由本公司为其提供最高额度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 上述两项担保事项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融资租赁业务
(一)业务概述
中钢设备与农投租赁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等系列协议,以其拥有的部分机械设备与农投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合计融资1.2亿元,租赁期限为起租日起5年。中钢设备在租赁期满并全部履行《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后向农投租赁支付留购价款100元,由中钢设备享有租赁物所有权。
(二) 融资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农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9月28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小区知春路76号翠宫饭店480房间
法定代表人:张国平
注册资本:3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经济合同担保(不含融资性担保);投资管理;财务咨询;经济贸易咨询;资产管理。
农投租赁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钢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0年10月16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陆鹏程
注册资本:24.5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工程技术服务和设备集成及备品备件供应业务
中钢设备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的产权和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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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设备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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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农投租赁签署的保证合同
1. 被保证的主债权最高额:人民币1.45亿元。
2. 保证担保的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租前息、约定损失赔偿金、租赁保证金、逾期利息、留购价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以及债权人为维护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一切支出和费用。
3. 保证期间: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4.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与邯郸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为中钢设备拟向邯郸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相关安排,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由公司、中钢设备与授信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担保协议签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担保协议的基本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中钢设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支持中钢设备的经营发展,满足中钢设备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决定为中钢设备提供保证担保,中钢设备未就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中钢设备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风险较小并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23.05亿元(不含上述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50.1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与农投租赁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28-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 2018-39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7月5日下午2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4日15:00至2018年7月5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书面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7月2日。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议案一、关于公司下属中钢设备以部分机械设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中钢国际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下属中钢设备向邯郸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中钢国际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一、二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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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7月3日,上午9:30至下午16:00。
3.登记地点: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江湾路2号世贸万锦10层。
4.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5.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会议登记日下午16: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7.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
六、会务联系
联系人:史广鹏、尚晓阳
电话号码:0432-66465100、010-62686202
传真号码:0432- 66464940、010-62686203
会议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及决议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或填写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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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0928”,投票简称为“中钢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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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年7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7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