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新兴成长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上接12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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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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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林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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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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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梁洪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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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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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胡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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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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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刘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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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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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肖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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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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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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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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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徐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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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571-88337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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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泰信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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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李静
联系人:刘晨
电话:010-88499161
传真:010-8846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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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北京君德汇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15层办公楼一座15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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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李振
联系人:周汶
电话:13810043063
传真:010-65174782
客户服务电话:400-057-8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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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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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TAN YIK KUAN
联系人: 陈广浩
电话: 0755 8946 0506
传真: 0755 2167 4453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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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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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联系人:张林
电话:010-6598 3311
传真:010-6598 3333
客户服务电话:010-6598 3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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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大连网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楼
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楼
法定代表人:卜勇
联系人:贾伟刚
电话:0411-39027828
传真:0411-39027888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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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和谐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5号楼20层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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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蒋洪
联系人:张楠
联系电话:010-85256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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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号东方纯一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朱海涛
联系电话:021-20324000
传真:021-20324199
客服电话:400-928-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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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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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钱昊旻
联系人:孙雯
联系电话:010-59336519
传真:010-59336500
客服电话:4008-909-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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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科苑路18号东方科技大厦18F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科苑路18号东方科技大厦18F
法定代表人:何昆鹏
联系人:陈茹、张烨
联系电话:0755-84034499
传真:0755-84034477
客服电话:400-950-0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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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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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蒋煜
联系人:宋志强
电话:13120131908
传真:010-58170840
客户服务电话:400 818 8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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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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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联系电话:010-56282140
传真:010-62680827
客服电话:4006199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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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1103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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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申健
联系人:印强明
联系电话:021-20219988
传真:021-20219923
客服电话:021-20219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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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浦项中心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联系人:王英俊
联系电话:13911468997
传真:010-82055860
客服电话:4006236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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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31号院盛景国际广场3号楼111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四惠东通惠河畔产业园区1111号(国投尚科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许现良
联系人:李雪
联系电话:13426481033
传真:010-87723200
客服电话:4001-500-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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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联系人:吴翠
联系电话:18910449680
传真:8610-62675979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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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号14层140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 朝来高科技产业园18号楼
法定代表人:程刚
联系人:张旭
联系电话:010-58160168
传真:010-58160173
客服电话:4008-105-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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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联系人:王锋
联系电话:025-66996699-887226
传真:025-66008800-887226
客服电话:95177
公司网址:www.snjijin.com
(106)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田厦金牛广场A座36楼、37楼
法定代表人:顾敏
联系人:凌云
联系电话:0755-89462721
传真:0755-86700688
客服电话:400-999-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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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200127
办公地址:上海市锦康路308号6号楼6层
法定代表人:戴新装
联系人:江辉
联系电话:021-20538888
传真:021-20538999
客服电话:400-820-1515
公司网址:http://www.zhengtongfunds.com
(108)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8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徐亚丹
联系电话:021-51327185
传真:021-50710161
客服电话:400-821-0203
公司网址:http://www.520fund.com.cn
(109)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升园公寓1号楼1层南部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A2106/2107
法定代表人:夏予柱
联系人:胡明哲
联系电话:028-62825297
传真:028-62825327
客服电话:400-8557333
公司网址:www.jhjhome.net
(110)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戚晓强
联系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61840699
客服电话:400-061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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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
法定代表人:江卉
联系人:万容
联系电话:18910325400
传真:010-89188000
客服电话:95118
个人业务:4000988511
企业业务:4000888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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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 胡燕亮
联系人:李娟
联系电话:021-50810687
传真:021-58300279
客服电话:021-50810673
公司网址:www.wacaijijin.com
(113)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公司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联系人:仲秋玥
电话:010-88066632
传真:010-63136184
客服电话:400-817-5666
公司网址:www.amcfortune.com
(114)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18号A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 俞申莉
电话:021-65370077
传真:021-55085991
客户服务电话:021-65370077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二)登记机构
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中三路诺德金融中心主楼10D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城建大厦A座21层
法定代表人:周兵
电话:(010)82019988
传真:(010)82255988
联系人:龚珉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华阳路112号2号楼东虹桥法律服务园区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东方路69号裕景国际商务广场A座15层
负责人: 颜学海
电话:(021)58773177
传真:(021)58773268
联系人:张兰
经办律师:周淑贞、张兰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 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 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马剑英
联系人:马剑英
五、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长盛新兴成长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在于把握经济转型时期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升级快速发展所带来的投资机遇,深度挖掘具备阶段性成长机会的上市公司,满足投资人长期稳健的投资收益需求。
八、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其中投资于新兴成长主题的证券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高于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股指期货的投资比例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研究优势,运用科学严谨、规范化的资产配置方法,灵活配置新兴成长主题的上市公司股票和债券,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长。
(一)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在大类资产配置中,本基金将主要考虑:(1)宏观经济指标,包括GDP增长率、工业增加值、PPI、CPI、市场利率变化、进出口数据变化等;(2)微观经济指标,包括各行业主要企业的盈利变化情况及盈利预期等;(3)市场指标,包括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的涨跌及预期收益率、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及与国外市场的比较、市场资金的供求关系及其变化等;(4)政策因素,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及其它与证券市场密切相关的各种政策。
本基金将通过深入分析上述指标与因素,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控制市场风险,提高配置效率。
(二)股票投资策略
1、新兴成长主题的界定
本基金所界定的新兴成长主题不仅包括随着新的科研成果和新兴技术的发明应用而出现,代表未来科技与创新的方向的新兴产业,也包括目前传统产业中依托于新技术和新的商业模式进行产业升级换代并快速成长的行业和上市公司。其中,本基金管理人现阶段对新兴产业的界定包括但不限于节能环保、通信、计算机、传媒、生物产业、新能源、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业(包括军工)、医药生物和新材料等行业,以及其他运用新技术或者新商业模式而实现变革的行业。
本基金管理人认为,新兴产业的界定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动态调整更新。一方面,对于传统产业,在其通过新技术、新销售渠道或新商业模式实现了产业升级,从而获得新的成长驱动力,本基金可将上述传统产业纳入新兴产业的涵盖范围;另一方面,随着国际产业分工格局发生变化,或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经济增长方式、政府产业政策等因素发生变化,新兴产业涵盖范围也可能随之发生变化。
本基金将动态调整新兴成长主题的范畴,未来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有更适当的新兴成长主题行业划分标准,基金管理人有权对新兴成长主题行业和股票的界定方法进行变更。本基金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于上述原因变更新兴成长主题行业和股票界定方法,但应及时告知基金托管人并公告。
若因基金管理人界定新兴成长主题的行业和股票的方法调整或者上市公司经营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本基金持有的新兴成长主题股票和债券的比例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将在三十个交易日之内进行调整。
2、子行业成长性评估
在本基金管理人界定的新兴行业中,将重点对行业的成长性进行评估,挑选成长性较好的新兴行业进行投资。评估新兴行业成长性的指标包括:
第一,定性指标,具体包括:
①国家产业行业政策影响;
②行业景气状况;
③行业生命周期;
④行业潜在成长空间;
⑤行业盈利模式及可持续性;
⑥推动该行业成长的因素持续性和相关变化情况等;
第二,定量指标,具体包括:
①行业成长速度指标,包括行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行业的主营利润增长率和行业的净利润增长率;
②行业各种财务指标和估值情况等。
3、个股选择
本基金将结合定性与定量分析,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研究团队和投资团队“自下而上”的主动选股能力,选择具有长期持续成长能力的公司。
本基金筛选股票的程序为:
第一,将将样本空间中过去一年日均成交金额排名在后20%的股票剔除。
第二,根据本基金对新兴成长主题上市公司的界定挑选基金备选股票池。
第三,对备选新兴成长主题相关上市公司,具体从公司基本状况、成长性评估和股票估值三个方面进行筛选。
(1)公司基本状况分析
对于新兴成长主题相关上市公司,将重点关注:政策受益程度、业绩成长性、技术密集和附加值。主要通过分析公司的研发能力、经营模式、公司治理、行业整合等多方面的运营管理能力,判断公司的核心价值与成长能力,选择具有良好经营状况的上市公司股票。
(2)成长性评估
将重点关注上市公司的如下成长性指标:
①预期未来三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复合增长率情况;
②预期未来三年的净利润复合增长率情况;
③预期未来三年的主营利润复合增长率情况;
还包括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指标、持续经营能力指标、现金流管理指标等财务指标。
(3)估值分析
通过对内在价值、相对价值、收购价值等方面的研究,考察市盈增长比率(PEG)、市盈率(P/E)、市净率(P/B)、企业价值/息税前利润(EV/EBIT)、自由现金流贴现(DCF)等一系列估值指标,给出股票综合评级,从中选择估值水平相对合理的公司。
本基金将结合公司状况以及股票估值分析的基本结论,选择具有竞争优势且估值具有吸引力的股票,组建并动态调整新兴成长主题优选股票库。基金经理将按照本基金的投资决策程序,审慎精选,权衡风险收益特征后,根据市场波动情况构建股票组合并进行动态调整。
(三)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实际的投资管理运作中,将运用利率配置策略、类属配置策略、信用配置策略、相对价值策略及单个债券选择策略等多种策略,以获取债券市场的长期稳定收益。
1、利率配置策略
利率策略主要是从组合久期及组合期限结构两个方向制定针对市场利率因素的投资策略。通过研究分析宏观经济,预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化趋势及结构,在此基础上预测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以及金融市场收益率曲线斜度变化趋势。
2、类属配置策略
债券类属策略主要是通过研究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货币市场及资本市场资金供求关系,以及不同时期市场投资热点,分析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券等不同债券种类的利差水平,评定不同债券类属的相对投资价值,确定组合资产在不同债券类属之间配置比例。
3、信用配置策略
信用策略主要是根据国民经济运行周期阶段,分析企业债券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发行人业务发展状况,企业市场地位,财务状况,管理水平,债务水平等因素,评价债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并根据特定债券的发行契约,评价债券的信用级别,确定企业债券的信用风险利差。对企业债券信用级别的研判与投资,主要是发现信用风险利差上的相对投资机会,而不是绝对收益率的高低。
4、相对价值策略
本基金认为市场普遍存在着失效的现象,短期因素的影响被过分夸大。债券市场的参与者众多,投资行为、风险偏好、财务与税收处理等各不相同,发掘存在于这些不同因素之间的相对价值,也是本基金发现投资机会的重要方面。
5、单个债券选择策略
根据单个债券到期收益率相对于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偏离程度,结合其信用等级、流动性、选择权条款、税赋特点等因素,确定其投资价值,选择那些定价合理或价值被低估的债券进行投资。
(四)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权证的原则是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和投资风险控制,具体权证投资的策略是:
1、考量标的股票合理价值、标的股票价格、行权价格、行权时间、行权方式、股价历史与预期波动率和无风险收益率等要素,利用Black–Scholes模型、二叉树模型及其它权证定价模型计算权证合理价值。
2、根据权证合理价值与其市场价格间的差幅即“估值差价(Value Price)”以及权证合理价值对定价参数的敏感性,结合标的股票合理价值考量,决策买入、持有或沽出权证。
(五)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以投资组合的避险保值和有效管理为目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适当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利用股指期货流动性好,交易成本低等特点,在市场向下带动净值走低时,通过股指期货快速降低投资组合的仓位,从而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暴露,避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并在市场快速向上基金难以及时提高仓位时,通过股指期货快速提高投资组合的仓位,从而提高基金资产收益。
(六)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经风险调整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七)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其中投资于新兴成长主题的证券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6)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1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
(18)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9)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20)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百分之一百四十;
(2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22)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3)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2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
除上述第(2)、(12)、(22)、(23)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但须提前公告,不需要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如本基金增加投资品种,投资限制以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为准。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3、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基金管理人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标的指数与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50%*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沪深 300 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从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 只A 股作为样本的综合性指数;样本选择标准为规模大、流动性好的股票,目前沪深300 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中证综合债券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是综合反映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票及短融整体走势的跨市场债券指数,其选样是在中证全债指数样本的基础上,增加了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以及一年期以下的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以更全面地反映我国债券市场的整体价格变动趋势,为债券投资者提供更切合的市场基准。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将维持0%-95%的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其余资产主要投资于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因此,“50%*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是适合衡量本基金投资业绩的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如果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所参照的指数在未来不再发布时,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按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选取相似的或可替代的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参照指数。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十二、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长盛新兴成长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1季度报告》,报告截止日:2018年3月31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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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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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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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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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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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三只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记录,无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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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三、基金的业绩
长盛新兴成长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成立以来的业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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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或结算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我公司对所管理的长盛新兴成长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包括:
(一)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有关招募说明书截止日期的描述。
(二)在“第一部分、绪言”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三)在“第二部分、释义” 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四)在“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五)在“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六)在“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七)在“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八)在“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九)在“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十)在“第十二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十一)在“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十二)在“第十七部分、风险揭示”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十三)在“第二十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十四)在“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十六、 签署日期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于2018年5月30日签署。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