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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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订房屋与土地征收补偿协议的
提示性公告

2018-06-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4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订房屋与土地征收补偿协议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配合四川省自贡市加快推进自贡市老工业城市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振兴地方经济,自贡市大安区城乡住房保障管理局(以下简称“大安区房管局”)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签订房屋与土地征收补偿协议。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的实施意见》(自府发〔2013〕12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公司正在与大安区房管局积极洽谈并拟签署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

大安区房管局拟征收的房屋与土地位于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大安街大冲头居民委员会(社区)2 组 30号。其中,土地使用面积105132.8㎡,房屋产权面积42629.45㎡。根据双方初步沟通意向,本次交易将以现金货币补偿方式进行,预计各类交易补偿金额约为2.2-2.4亿元。

本次征收有利于盘活公司闲置资产、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并增加现金流,预计将大幅增加公司2018年年度税前利润,促进公司战略转型升级;该事项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业绩的最终影响额以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本次拟征收的房屋与土地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则尽快确定本次征收的相关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需经自贡市政府相关部门决策,并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交易能否达成及交易详情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