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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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盛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

2018-06-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6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基金合同生效满3 个月后,若本基金在每年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3元(含),则基金须进行收益分配,并以该日为收益分配基准日,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80%;中银盛利定期开放债券(LOF)2018年6月12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为0.0075元,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或转入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或转出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红利再投资部分以场外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3、持有场外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8年6月26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若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查询到的中登记录的分红方式与相关代销或直销机构记录的分红方式不符,以客服中心查询到的中登记录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18年6月25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中银盛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停复牌时间为2018年6月21日开市起至当日10:30。

5、权益分派期间(2018年6月22日至6月26日)暂停本基金的跨系统转登记业务。

6、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7、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1日

关于中银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恢复大额申购、

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6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2018年6月21日起,中银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恢复正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即取消对“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合计超过500万元(不含500万元)申请”的限制。原2018年5月15日刊登的《关于中银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2018年6月21日起不再执行。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如欲了解详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同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于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