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98 证券简称: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6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6月20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陈沛云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6月16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讨论,形成如下会议决议:
一、《关于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焦作汉河电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长沙汉河电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98 证券简称: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7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满足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根据公司目前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情况以及公司2018年的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为焦作汉河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电缆”)、长沙汉河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电缆”)提供合计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2018年6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焦作汉河电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长沙汉河电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焦作电缆将发生的新融资提供最高额2.3亿元融资额度的担保,实际担保额不超过2.3亿元;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长沙电缆将发生的新融资提供最高额2000万元融资额度的担保,实际担保额不超过2000万元;同意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签订具体的担保协议。
2、公司将对上述担保进行严格审核,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焦作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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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持有焦作电缆100%的股权。
截止2017年12月31日,焦作电缆的总资产为65435万元,总负债为17518 万元,净资产为47917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95083万元,净利润为175万元。(以上数据已审计)
截止2018年5月31日,焦作电缆的总资产为61606万元,总负债为12347万元,净资产为4925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45394万元,净利润为136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长沙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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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持有长沙电缆94%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汉河电缆销售有限公司持有长沙电缆6%的股权。截止2017年12月31日,长沙电缆的总资产为9008万元,总负债为3138万元,净资产为5870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14336万元,净利润为-68万元。(以上数据已审计)
截止2018年5月31日,长沙电缆的总资产为8591万元,总负债为2698万元,净资产为5894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4093万元,净利润为2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授权担保期限:依后续签署的担保合同确定
3、公司本次担保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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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担保的相关授权
本次担保的相关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在以上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如下:
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选择金融机构并与其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公司将按照有关信息披露要求及时披露后续事项。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满足全资控股子公司焦作电缆和控股子公司长沙电缆的经营发展需要,焦作电缆和长沙电缆拟获得银行综合授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的需求,同意为以上被担保对象提供相应额度的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2000万元,担保余额为4386 万元,若本公告之两项担保实际发生之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累积担保总额为37000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98%。
2、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98 证券简称: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8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建设国内一流的核级电缆料系列等高性能电缆料的研发与生产基地,推动我国核电产业发展,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缆股份”)于2018年6月20日与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以下简称“中科院上海研究所”)、张聪、林谷虎、蒋海青、李景烨 、李林繁签署《股东合作协议》,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一家公司——中科汉缆高聚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汉缆”,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名为准),注册资本为3,36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2,352万元人民币,占中科汉缆70%的股权,中科院上海研究所、张聪、林谷虎、蒋海青、李景烨 、李林繁以经评估的专利技术分别出资504万元、268万元、168万元、30万元、25万元、13万元,分别占中科汉缆15%、7.98%、5%、0.89%、0.74、0.39%的股权。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事项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具体办理上述控股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等事宜。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
中科院上海研究所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事业单位法人,系中国科学院下属的国立研究机构,长期从事民用核心技术的研究。
名称: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250050509
法定代表人:赵振堂
住所:上海市嘉罗公路2019号
注册资本:9328万元
经营范围:研究核科学,促进科技发展。 同步辐射研究 核能科学技术研究 核物理与交叉学科研究 放射学与辐射化学研究 应用核技术科学研究 相关辐射检测 相关学历教育、博士后培养、继续教育、专业培训与学术交流 《核技术》、《核技术》(英文版)、《辐射研究与辐射工艺学报》出版
中科院上海研究所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科学院。
公司与中科院上海研究所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张聪,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102221965********
(三)林谷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101071956********
(四)蒋海青,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408271986********
(五)李景烨,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702021974********
(六)李林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4108231977********
公司与上述自然人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科汉缆高聚物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360万元;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平度市同和街道办事处通达路中端北侧
经营范围:核电电缆料系列、热塑性低烟无卤阻燃电缆料系列、辐射交联电缆料系列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公司本次投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其他股东以经评估的专利技术作价出资。
以上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出资方式、住所、经营范围等均为暂定,最终以当地注册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四、股东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股东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甲方:汉缆股份
乙方:中科院上海研究所
丙方:张聪、林谷虎、蒋海青、李景烨、李林繁
(一)合作内容
甲乙丙各方依照《公司法》成立“中科汉缆高聚物有限责任公司”(以工商登记为准,下称目标公司)。
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3360万元人民币,甲方以货币出资人民币2,352万元,股权比例为70%,乙方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人民币504万元,股权比例为15%,丙方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人民币504万元,股权比例为15% (其中:张聪7.98%;林谷虎5%;蒋海青0.89%;李景烨0.74%;李林繁0.39;合计:15%)。
目标公司经营范围为:核电电缆料系列、热塑性低烟无卤阻燃电缆料系列、辐射交联电缆料系列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目标公司董事会由5人组成,甲方委派3人,乙方委派1人,丙方委派1人。董事长由甲方推荐。设监事1人,由乙方委派。
总经理、财务总监由甲方推荐,董事会聘任。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的职责由公司章程规定。
(二)合作目标
2020年底,建成以核级电缆料系列、热塑性低烟无卤阻燃电缆料系列、辐射交联电缆料系列等大类产品,年生产能力3000吨,销售收入8000万元,利润超千万的高新技术企业,并建立联合研发中心。
(三)股权转让
当一方有意转让其在目标公司中的部分或全部股权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外两方,另外两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五、本次对外投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通过设立该控股子公司有助于股东各方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控股子公司成立后,各方将在核级电缆料等高性能电缆料的研发与生产方面展开深入合作,有利于提高公司在高性能电缆料开发方面的竞争力,有利于推动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为推动我国核电产业的发展,促进国民经济建设做出贡献。
2、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投资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拓展,如上述公司顺利开展运营,将对公司的战略转型、长远发展和企业效益将产生积极影响。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存在的风险
控股子公司成立后,公司将面临管理模式、团队建设、企业文化及内部控制风险防范等问题带来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内部协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与各方组建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等方式降低控股子公司的管理风险。
六、备查文件
1、《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股东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