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其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控股股东张元园女士和一致行动人张宁女士计划自2018年2月9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择机增持公司股票,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少于100万股(含2018年2月9日已增持股份),并且不超过200万股(含2018年2月9日已增持股份)。
2018年6月12日公司实施了每10股转增2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下简称“180612转增”)。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控股股东张元园女士和一致行动人张宁女士合计增持697,660股(按180612转增后口径),合计增持数量已达到计划增持数量区间下限的50%以上(实施转增后计划合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调整为不少于120万股,并且不超过240万股)。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主体:控股股东张元园女士和一致行动人张宁女士。
(二)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三)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
(四)增持股份的种类:无限售流通股A股。
(五)增持股份的数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少于100万股(含2018年2月9日已增持股份),并且不超过200万股(含2018年2月9日已增持股份)。由于2018年6月12日公司实施了每10股转增2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按实施转增后股本口径计算,计划增持股份的数量调整为:合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少于120万股,并且不超过240万股。
(六)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七)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8年2月9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八)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控股股东张元园女士和一致行动人张宁女士合计增持697,660股(按180612转增后口径),其中张元园女士增持111,100股、张宁女士增持586,560股,合计增持数量已达到计划增持数量区间下限的50%以上,占公司现总股本(146,113,200股)的0.48%。张元园女士现持有公司60,59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47%;张宁女士现持有公司1,450,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后续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完成增持计划的风险。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53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实施进展公告